第6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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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只见正中的匾额上写着“泓璨堂”三个大字。
    进去厅里,才发现这座房子是个四合院的样子,不过只看门前,就知道明显的与一般的四合院不同。
    余默打量着这个大厅,里边放了一张案子几张凳子,还有一个小书柜,东侧墙上挂着一张寒梅图,并几个常用的家什,也再没有什么其它东西。不过,里边东西的做工与用料都很好,一看就是上档次的东西。
    忘尘到案边铺开纸,左手提袖,右手研着墨,抬头间笑容清雅:“小娘子想写些什么?”
    余默一看案上的纸张都放好了,墨也是提前磨好的,笔上也染了墨,心下奇怪,这东西都提前准备好了,难道她知道会遇到自己?或者是,她一定相信自己能请一个人来?
    随后她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看这忘尘,身着孝服,住在此地,倒像是个隐居着寻清静的人,应该不喜呼朋唤友那样的热闹,想来是准备自己写些什么的?
    “你想写些什么?”余默站到案边,看着案上的纸张,笑着问。案上的纸,她虽然不认得是什么地方产的,可是质量很好,不是一般人家用得起的。
    忘尘扫了余默一眼,好聪明的女子,竟然看出了是她想写些东西的。于是笑着蘸了墨,勾了笔尖,递给余默:“原本想写首诗,只是心绪不宁,得不出句子来,不想出去就遇见娘子了。”
    “写诗啊!”余默接过笔,从新蘸了墨,对着忘尘认真的道,“可是我不怎么会做诗。”
    陈国文化鼎盛,诗作流行,士族女子多识字,能做诗的也大有人在,写的好的也不是一两个,就连余溪那个爱玩的,也会做两首。
    前身不参加士族女子间的交际,也没有刻意学过,并不会做诗,可读过的倒也不少,加上她在现代课堂上学过的,要做诗也能做出来,可跟这里的女子比起来,就差远了,还是别让人笑话了。
    “写对句子也成,我只是想要挂在堂前,并非要多惊艳,平常就好。”
    余默一听,就认真思索了起来。
    无论好坏,她才管她挂不挂。要是写坏了,她敢挂,她还不敢写不成?
    想好了句子,望着纸张,余默一时拿不出主意来。到底是要用她的笔迹,还是要用前身的笔迹?
    现代的年轻人,没有几个会写毛笔字的,更别说写好了。她本来也不会,只是后来遇见魏渣子,几番波折下,嫁给他后她就过起了金丝雀般的日子,只能用练字来培养自己的忍性,磨砺出一副平心静气的心态,兼之用练字来发泄自己心里的抑郁与愤恨,日日而练,久而久之,便喜欢上了,时间长了反是写得一手好字。
    前身的字还算好,只是失了风骨,有形无神。
    没有考虑过多时间,余默就下笔了,用她以前的笔迹。
    “愿以清雪濯素心,一片暗香染神魂。”忘尘跟着余默的字迹慢慢读着,怔怔的看着那张纸,湿了眼睛。她有些吃惊的看着余默,见她认真的在写最后一个字,突然明白,余默不是知道她的故事,不过是与她有同样的性情。
    难怪,她初见她时,就觉得对眼缘,才冒昧的将她请了过来。
    “好句子。”忘尘收拾好自己的情绪,在旁边赞道,又鼓励余默,“不如再加两句,凑成一首吧。”
    好意难却,余默点了点头,忘尘见此,去了上房里拿了两张大的长条纸出来。余默已经想出诗来了,只是还在细究几个字的使用,见忘尘来了,不再琢磨,又在前边加了两句。
    忘尘站在案边细细品看,只见纸面字迹温润秀劲,点画妍雅风致,结字谨严而意态生动,从书风里来看,这余娘子性子甚好,极少具有火气。只是……忘尘偏头又看了几遍,这一个小小的娘子,怎么字迹里带着些稳重老成?
    她的年龄,不应该如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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