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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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有些发堵,如果可以他并不想让温氏死的,怪只能怪大庆法律,如果能像前朝那般娶平妻,他肯定会对温氏马氏一视同仁的!那他什么烦恼都没有了,这样温氏可以为他挣钱,马氏可以为他提供官场上的人脉!这样两全其美多好,他自觉得并不是多么坏的男人,他并不喜眠花宿柳,如果在前朝,他这样的绝对称得上是好男人了,就因为大庆的法律对男人太苛刻了,他才不得不眼睁睁看着温氏死!
    花老爷不由得怀念前朝,那是男人天堂的时代,据说那时候只要你有钱,娶上百个都可以!哪像现在,没有官位的人不得纳妾,还不得无缘无故的贬妻为妾!
    如果是小花知道花老爷的想法,她绝对不是坑爹,而是轼爹了!卧槽,你明明可以离婚的,大庆法律对夫妻离婚再婚十分宽容,相比起之前的任何一个朝代,制定婚姻法的大庆开国皇帝简直就是一个女权主义分子。
    离婚是可以的,但女方嫁妆得还回女方,同时女方嫁妆应归于女方,男方财产的三分之一应归于女方,且女方在和离未嫁之前,男方应负责供养女方按月给予一定生活费用。
    也就是说花老爷如果想纳新人不是不行,和离就可以了,但花老爷舍不得大笔的钱,花家是由于温氏庞大的嫁妆才发家的,除去温氏的嫁妆和花家三分之一的财产,那花家根本就不剩什么了。
    而且温氏贤淑善良,名声极佳,年轻时又是大庆第一书院出名的才女,如果为了小三和离,那花老爷的名声真是臭大街了,但如果是她病逝,一切就朝着有利于他的方向发展……
    花国材考虑了很久,才恨下心来看着原配妻子被生生气死!他原本也想着对不住原配,但花林怒气冲天的表情让他心中不快,他是他花家子孙,他花家兴旺他也有份,你一脸怨恨是什么意思?!
    他一时之间心灰意冷,温氏生的儿女只会向着她!怎么养都是白眼狼,所以马氏让马候爷将花林外放到土匪横行,兵荒马乱之地为官时他才保持沉默的。至于女儿,这个长相不够好看将来肯定还得搭上很多嫁妆才能嫁出去,又一身怪力和有个饿死鬼投胎肚子的讨债鬼,只会让他越来越倒霉,他花家的福气都给她弄没了……
    想到被花静弄流产的马氏,他心中愤怒,如果不是这样,那孩子都生下来了,那他和马候爷家关系肯定会更紧密,马候爷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只把他当冤大头,没钱了才来找他了。
    不过没关系,马氏年轻,还能生,他将来的后代绝对让好好教育,心都向着他。而且如果马丽妃生下儿子,那马氏生下的儿女跟皇子就是表兄妹关系了……
    想到这里花老爷豪情万丈,将心中对花林的不快和对温氏的内疚完全抛开。
    ☆、第33章
    当花老爷为没钱发愁的时候,小花也正在为钱太多了发愁。
    小花原本就跟人合资做点心连锁店去了。这大庆的点心原本是什么样的呢,主要是分成两种:要么像现代的麻薯一样又粘又糯又甜---这样的点心往往吃不了几个就觉得腻了;要么就像现在的栗子糕一样,用纸包装得好好的,还成形,但一打开马上成粉末状,想全部吃完,得一点点的用舌头舔,最糟糕的是这粉还会掉得全身都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小花弄的西式糕点风靡大庆那是自然而然的了。
    原本小花还有个侄女要养的,她自知道小三继母的抠门之后,就将自已的分红全部给兰兰了。
    兰兰是个聪明又上进的孩子,有了本钱后,她又找到祖母以前的管事,她拿着小花告诉她的腌菜方子去开了腌菜店。
    别小看腌菜,不管是什么东西,当做到极致之后都能挣到大钱。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些腌菜的季节性,冬天买腌菜的客人绝对是络绎不绝。
    兰兰是个很有商业头脑的人,吃过小姑姑弄的糟卤鸭爪鸭翅,酱制鸡爪卤鸡爪和腊鱼腊肉腊鸡腊鸭之后,果断地要来方子,开了数家连锁店。
    连天天吃御厨弄的山珍海味的吃货都觉得好吃的东西,受欢迎是可想而知的。李湛是个好吃的,哪里有好吃的鼻子都闻得到,他一吃这些东西就明白和小花有关了,偷偷跟人打了招呼,让人以小花过世母亲好友的名义好好关照一下,更是没人敢伸出咸猪手了!因此兰兰的生意真的是蒸蒸日上。
    赚了钱的兰兰将之前小花给的本钱数倍的还回来了,小花数着对普通人家来说花上三辈子都花不完的钱,有些烦恼。
    现代社会的经历告诉她,钱一直放着会贬值的,要学会适当的投资。
    夏天来了,小花又习惯性的跑到小溪边上去弄鱼吃了。还从山洞那里弄来了很多腌凤爪糟鸭翅什么的,因为李湛说他今天可以过来。
    自从李湛说去帮他大哥做事之后,他就不经常出来了,小花表示自已真的寂寞了,一个人吃饭都不香了。
    李湛照样拎着大包小包的食物过来了,当然大部分都是生的,李湛表示还是小花做的东西好吃,熟食比小花做得还要好吃真的不多,而且大多都吃腻了。
    “为什么不在山洞里做饭呢?”李湛问,山洞里多方便啊,他还特地弄得那么漂亮。
    “里面多热你知道吗?”小花白他一眼,就因为他弄过那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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