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骨之宠 第105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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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越看越可爱。罗公子转身向姜之齐与苏妫恭敬行了一礼,朗声笑道:“在下自知身份卑微,配不上楚王的千金,所以烦请三爷和夫人为在下做这个大媒。”
    这人怎么越来越无耻,不语跺了跺脚,娇斥道:“天下富豪多了是,齐叔肯定能找到别人帮忙,谁会像你这般趁火打劫。”
    趁火打劫?不错,我就是趁火打劫。
    罗公子轻摇折扇,他歪着头笑看不语,道:“天下富豪虽多,可敢接三爷这活儿的能有几个?”说完这话,罗公子故意看向姜之齐,笑道:“迟则生变哪。”
    不语看了看娘亲,又看了看齐叔。她知道娘亲绝对不会把她嫁给这姓罗的,可齐叔就不一定了,她虽与这齐叔一同生活了三年多,可却知道他是那种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男人,万一……
    “不!”不语扭身就冲出去,她现在什么都不想听到,只想躲。
    “语姑娘。”罗公子正准备去追,却被姜之齐给叫住。
    “罗公子。”姜之齐脸色不是很好,他端起茶准备喝,却心烦得很,重重地将茶杯放在桌子上。可姜之齐总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他忽然又笑的很温和:“语儿年纪小,你开这种玩笑有点过分了。”
    罗公子听见姜之齐的话,他扭转过身子,一本正经道:“谁说我开玩笑了,我从未如此认真过。”罗公子担心不语真生了大气,忙赶着去追。“小可还有事,先行告退。”
    雨渐渐变小停下,青草与泥腥味充斥着整个县衙。黎明前总是格外安静,安知这种静谧之下,会不会藏着狂风暴雨。
    “你不是最疼语儿吗?刚才怎么一句话都不说。”
    姜之齐闭上眼睛,懒懒地靠在椅子背上,他揉了揉发疼的太阳穴,努力让自己变得清醒些。如果不语是他的女儿,他肯定会第一时间就答应罗公子的,毕竟大业为重,反悔的事以后再说,先解决眼下的问题当紧。可是不语是人家韩度的宝贝闺女,韩度那牛脾气上来,还是很可怕的。
    苏妫并不答话,她站在门口,看着院子里的竹叶上还带着颗颗宿雨珠儿,笑着出神。儿女之事,父母有时候干涉太多,反而不好。起先她还看不上罗公子富豪之家的出身,现在嘛,少年郎的这股呆气傻气竟有点像纪大哥,还挺招人喜欢的。
    ******
    半月后
    这十几天,对于姜之齐简直度日如年。
    前线败退的战讯不断传来,而青州罗家和苏人玉那边一点消息都没有,此时一步都错不得,否则满盘皆输。比如现在,就是要决断的时候了。
    姜之齐不喜欢喝酒,因为喝多了会让他脑子变得不清晰,可现在他却喝了一杯接一杯,他多么想把自己灌醉,但越喝越清醒。
    夕月国兵力强横,横扫戍边,利昭失了孟古县,现已退到 回塔县五十里之外了。快则一日,慢则三天,大军势必会退到 回塔县。
    可到时候县外的那些来自孟古县的百姓怎么办?之前审问过刺客,说是在百姓中的确混入了不少于十个杀手,目标很明确,就是姜三爷你。
    若放这三百多百姓进城,万一杀手行凶怎么般?可若仍不许这些百姓进城,他们势必会遭到夕月狼人的无情虐杀。
    莫不如……狠心全部错杀,也别放过一个!
    姜之齐忽然将酒壶摔到地上,他看着粉碎的瓷片,厉声喝道:“刘能,去给我杀光城外的人!”男人的眼角发狠,绝情冷冷道:“一个不留。”
    刘能心一惊,立马答道:“是!”
    ******
    杀人怎么杀?手起刀落。
    其实这种事,蛮常见的。为了削弱敌国的兵力,将俘虏全部坑杀,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可如今,杀的却是手无寸铁的老百姓。
    刘能站在城楼上往下看,城外边的空地上有好多的帐篷,这些天百姓们一直就在那里住着,他们不吵也不闹,因为三爷说过,等将县里的物资清点好,立马就叫他们进城,他们信三爷。至于吃喝,则是由县里的厨娘做好,然后由士兵推在车上给他们运出去。一般就是馒头稀粥、炖粉条白菜等,一日三餐,一顿不少,吃的比家里还好呢。
    快到正午了。
    刘能将手挡在眼前,抬头看天,日头并不怎么毒,那是因为被云遮住了。
    “快来,今儿有肉吃!”推饭车的士兵们摇着手招呼,不多时,从各个帐篷里跑出许多拿着空碗空盆儿的人。
    他们都伸长了脖子等着,看着木桶里那一块块还带着肥油的肉块,眼里尽是满足又开心的笑意。三爷果然仁义,竟然给他们这些逃难的灾民吃肉!要知道,在戍边这种又穷又苦的地方,只有过年过节才兴许能吃点子肉。
    “真香啊。”
    “还有排骨呢。”
    “好吃!”
    ……
    仿佛底下的声音越开心,刘能就越难受。他想将耳朵捂住,他怕他一会儿下不了手。
    这时,一个干瘦如鬼的小将凑过来,低声询问道:“刘将军,一会儿真杀?”
    “杀。”刘能从地上捡起块粗糙的石头,一点点地磨刀刃。
    小将那本就大的眼睛瞪的更大了,他不可置信地问:“全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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