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1/2)
这个,恐怕就要画扇了。
云菀沁嘴角一扬,道:“咱们去找找画扇。”
**
归德侯府为敕造御赐府邸,宽大广深,能够抵四五个侍郎府。
日头渐渐高了,云菀沁越走心跳越快,身子也燥热,心里呸了一声,白氏的那个药粉,比自己想象中还要厉害,吞了一小口就心神不宁,全身躁动,要是真的一杯灌下去了,还不知怎么出糗!
再一看,已经走到了侯府的水榭边,旁边是碧波荡漾着的湖水,云菀沁打算先消一消药性,吐了口热气:“先停下来,凉快一下。”
水边温度低,吹了会风,云菀沁舒坦多了,正在这时,精雕玉造的水榭内飘来声音。
一名珠冠华带的男子身着紫袍,背着手,身边跟着几名锦衣随从,朝着对面的一行人,挑着眉,面带挑衅:
“本王的玉佩掉下湖去了,本王的几名侍从都不会游泳,你跳下去给本王拣一拣,难道还委屈了你吗?”
紫色,大宣皇室才能穿戴的颜色。
男子是魏王夏侯世渊,因为母亲韦贵妃宠冠后宫,这魏王生性跋扈刁钻,连太子夏侯世惇,也要卖这皇弟两分面子。
云菀沁移了视线,魏王对面的男子之一,竟然是沈子菱的兄长,今天的宾客之一沈肇。
可是魏王这番话,并不是对着沈肇说的,而是朝沈肇身边的一个人。
那人身穿侍从的服饰,比本来就腿脚修长的魏王还要高出大半个头,侧脸鼻梁高耸,浓眉墨染,冰雕钢凿一般的丰神俊朗,只是肤色有些黑,且黑得不自然,将俊美压下去了七八分。
虽然一般人看不出来,但云菀沁熟悉妆容,还是一眼看出来了。
这人易了容。
只是,这个妆化得太用力过猛了。改变肤色,固然能改变相貌,但五官若是不变,熟人还是能看得出来,
正想着,她看见沈肇开了口:“魏王殿下,不如由我去拣。”
“你一个将军府的公子,本王怎能叫你去做这种下人做的事?”魏王不依不挠,好像就是认定沈肇那个侍从了:“本王瞧你身子健朗,长得也高大,就算淹也淹不死,不如就你吧。”
那人并没立刻答应,却不经意一抬袖口。
修韧的手指露出一截,一抹碧绿在阳光的照耀下,氤氲出一圈缭乱而叫人迷惑的光晕,正好落在云菀沁的眸子里。
是个玉扳指。
扳指除了是装饰品,也是一种护手工具,用于武人勾弦,世家公子身边的侍从戴扳指,并不奇怪。
且,在众人眼中,那扳指也不算很名贵。
可是,云菀沁却眼皮一跳,吸了一口气。
她见过那玉扳指。
相国寺。拥抱。手掌揽住她腰,轻声低喃。
那貌不惊人的玉扳指,如今,戴在一个未来可能君临天下的人手上。
而,这个男子,貌似遇到了点小麻烦。
要不要帮一把?云菀沁唇角勾起一抹浅笑。
☆、第二十四章 爬树最在行
施遥安打听到,云家大小姐今天要参加侯府老夫人的寿宴,提早就告诉了自家王爷。
夏侯世廷叫贴身丫鬟蕊枝给自己妆扮了一下,易了容,施遥安从小伴在秦王身边,两人几乎是一起长大,有秦王的地方,必定有施遥安,所以,施遥安也装扮了一下,修了些容貌。
随后,夏侯世廷想叫人给沈肇递了信。
既然不以自己的名义去侯府,就得打别人的名义。
沈老将军一家在侯府宾客的名单中。
沈肇跟夏侯世廷曾在营地一起督过兵,但是论交情,并不深。
夏侯世廷骄矜低调,沈肇沉默寡言,两个人都是冷清货,很难建立什么深厚关系。
沈肇不知道秦王乔装去归德侯府的目的,其实可以推脱自己不去侯府,拒绝秦王。
可,云菀沁是要去的。
他脑子里浮现起少女清丽的面孔,那天云府后院,还朝自己遥遥一笑。
最后,沈肇还是答应了。
进了侯府,夏侯世廷在沈肇后面踱着步子,不时四下扫射,寻找今天的目标人物。
施遥安苦笑着小声提醒:“王爷,您的头最好低些,脚步慢些,您这样子,不像个侍从啊。”
“噢,不像吗?”夏侯世廷扬扬眉,拂了拂袖,“本王感觉还不错。”第一次嘛,总有些生疏,熟能生巧。
岂止不像侍从,简直就像皇帝出巡了。王爷,自信是好事,但过了头就是骄傲自满了啊喂!演戏功力不行您不要强求好不好!
施遥安还没嘀咕完,迎面竟碰上了魏王。
更叫施遥安冒冷汗的是,魏王好像看出了自家王爷的身份。
魏王撞上沈肇一行人,一眼就看出沈肇身边那个侍卫,是三皇兄秦王。
他顿时就稀奇了,秦王一向足不出户,窝在北城区的王府里不知道捣鼓什么,今儿怎么会跑来侯府,还打扮成侍卫的模样。
赫连嫔刚进宫时得宁熙帝的宠爱,韦贵妃每次见到儿子都要抱怨诅咒那北方来的小妖精,要不是蒙奴国的人肯定老早爬到自己头上去了,这些年一直压制着赫连嫔,总找
云菀沁嘴角一扬,道:“咱们去找找画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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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德侯府为敕造御赐府邸,宽大广深,能够抵四五个侍郎府。
日头渐渐高了,云菀沁越走心跳越快,身子也燥热,心里呸了一声,白氏的那个药粉,比自己想象中还要厉害,吞了一小口就心神不宁,全身躁动,要是真的一杯灌下去了,还不知怎么出糗!
再一看,已经走到了侯府的水榭边,旁边是碧波荡漾着的湖水,云菀沁打算先消一消药性,吐了口热气:“先停下来,凉快一下。”
水边温度低,吹了会风,云菀沁舒坦多了,正在这时,精雕玉造的水榭内飘来声音。
一名珠冠华带的男子身着紫袍,背着手,身边跟着几名锦衣随从,朝着对面的一行人,挑着眉,面带挑衅:
“本王的玉佩掉下湖去了,本王的几名侍从都不会游泳,你跳下去给本王拣一拣,难道还委屈了你吗?”
紫色,大宣皇室才能穿戴的颜色。
男子是魏王夏侯世渊,因为母亲韦贵妃宠冠后宫,这魏王生性跋扈刁钻,连太子夏侯世惇,也要卖这皇弟两分面子。
云菀沁移了视线,魏王对面的男子之一,竟然是沈子菱的兄长,今天的宾客之一沈肇。
可是魏王这番话,并不是对着沈肇说的,而是朝沈肇身边的一个人。
那人身穿侍从的服饰,比本来就腿脚修长的魏王还要高出大半个头,侧脸鼻梁高耸,浓眉墨染,冰雕钢凿一般的丰神俊朗,只是肤色有些黑,且黑得不自然,将俊美压下去了七八分。
虽然一般人看不出来,但云菀沁熟悉妆容,还是一眼看出来了。
这人易了容。
只是,这个妆化得太用力过猛了。改变肤色,固然能改变相貌,但五官若是不变,熟人还是能看得出来,
正想着,她看见沈肇开了口:“魏王殿下,不如由我去拣。”
“你一个将军府的公子,本王怎能叫你去做这种下人做的事?”魏王不依不挠,好像就是认定沈肇那个侍从了:“本王瞧你身子健朗,长得也高大,就算淹也淹不死,不如就你吧。”
那人并没立刻答应,却不经意一抬袖口。
修韧的手指露出一截,一抹碧绿在阳光的照耀下,氤氲出一圈缭乱而叫人迷惑的光晕,正好落在云菀沁的眸子里。
是个玉扳指。
扳指除了是装饰品,也是一种护手工具,用于武人勾弦,世家公子身边的侍从戴扳指,并不奇怪。
且,在众人眼中,那扳指也不算很名贵。
可是,云菀沁却眼皮一跳,吸了一口气。
她见过那玉扳指。
相国寺。拥抱。手掌揽住她腰,轻声低喃。
那貌不惊人的玉扳指,如今,戴在一个未来可能君临天下的人手上。
而,这个男子,貌似遇到了点小麻烦。
要不要帮一把?云菀沁唇角勾起一抹浅笑。
☆、第二十四章 爬树最在行
施遥安打听到,云家大小姐今天要参加侯府老夫人的寿宴,提早就告诉了自家王爷。
夏侯世廷叫贴身丫鬟蕊枝给自己妆扮了一下,易了容,施遥安从小伴在秦王身边,两人几乎是一起长大,有秦王的地方,必定有施遥安,所以,施遥安也装扮了一下,修了些容貌。
随后,夏侯世廷想叫人给沈肇递了信。
既然不以自己的名义去侯府,就得打别人的名义。
沈老将军一家在侯府宾客的名单中。
沈肇跟夏侯世廷曾在营地一起督过兵,但是论交情,并不深。
夏侯世廷骄矜低调,沈肇沉默寡言,两个人都是冷清货,很难建立什么深厚关系。
沈肇不知道秦王乔装去归德侯府的目的,其实可以推脱自己不去侯府,拒绝秦王。
可,云菀沁是要去的。
他脑子里浮现起少女清丽的面孔,那天云府后院,还朝自己遥遥一笑。
最后,沈肇还是答应了。
进了侯府,夏侯世廷在沈肇后面踱着步子,不时四下扫射,寻找今天的目标人物。
施遥安苦笑着小声提醒:“王爷,您的头最好低些,脚步慢些,您这样子,不像个侍从啊。”
“噢,不像吗?”夏侯世廷扬扬眉,拂了拂袖,“本王感觉还不错。”第一次嘛,总有些生疏,熟能生巧。
岂止不像侍从,简直就像皇帝出巡了。王爷,自信是好事,但过了头就是骄傲自满了啊喂!演戏功力不行您不要强求好不好!
施遥安还没嘀咕完,迎面竟碰上了魏王。
更叫施遥安冒冷汗的是,魏王好像看出了自家王爷的身份。
魏王撞上沈肇一行人,一眼就看出沈肇身边那个侍卫,是三皇兄秦王。
他顿时就稀奇了,秦王一向足不出户,窝在北城区的王府里不知道捣鼓什么,今儿怎么会跑来侯府,还打扮成侍卫的模样。
赫连嫔刚进宫时得宁熙帝的宠爱,韦贵妃每次见到儿子都要抱怨诅咒那北方来的小妖精,要不是蒙奴国的人肯定老早爬到自己头上去了,这些年一直压制着赫连嫔,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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