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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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繁华一呆,立即想到的是,如果他出去给自己找吃的去了,那岂不是要留自己一个人呆在这山洞了?且先不说怕不怕的,万一要是再被歹人抓住了,可是真的就完了。
    因此她赶紧道:“李表哥,我……我不饿……”话才说完,肚子似乎在抗议,咕噜叫了好一阵子,然后她红着脸埋下头去。
    李承堂挑唇笑道:“没事,我不走,我招呼手下去找食物。”说完便拍了拍手,外面立即跑进来一个人。
    此人身着玄色轻甲,头罩黑纱,腰间挎着一把亮堂堂的弯刀,走路步子快而稳健,却是又落地无声,只单膝跪在地上,低着头道:“主公!”
    李承堂吩咐:“叫上老五跟老七,你们去找些热狼奶回来,还有猎些野味回来,最好也能摘些新鲜果子。”
    “是,属下这就去。”黑衣人起身欲要离开,却又被李承堂叫住。
    他道:“顺道瞧瞧附近哪边有村民,拿两套合身的衣服回来,记住,要留下银两。”
    待得奇怪的黑衣人走后,谢繁华才道:“原来外面还有人……”又问,“这些是什么人?他叫你主公,可是你打北漠带回来的?”
    李承堂就着火焰,望着对面女孩的眼睛,见她虽然眼睛四周哭得浮肿了起来,但是眼睛还是又黑又水的,还是跟以前一样,这副好奇的表情也是,跟小的时候一模一样。他便低头笑着道:“是,他们是跟着打北漠回来的,但是却不得进城去。”怕小丫头听不懂,他耐心解释道,“文皇帝在位的时候,我们李家便就举家被外放至北疆遥城为官,无召不得入京。我是太后娘娘的懿旨给宣回来的,但是也只能只身一人进城。”
    谢繁华此时的注意力完全被转移了,想着这位表哥曾经送过父亲跟哥哥汗血宝马的,因此便也想趁着这个机会套近乎,好叫他也送一匹给自己。
    因此便小心翼翼瞧他一眼,试探性问:“表哥……你还有汗血宝马吗?”
    ☆、第四十七章
    李承堂闻言真是好气又好笑,原本还想着自己需要如何好生哄她一番呢,结果自己没说什么,她倒是将所有的伤心跟屈辱都忘光了。这样也好,虽则没心没肺了点,但活着不累。谁活着不会遇到危险与挫折,若是只因一点委屈就寻死觅活的话,倒也叫他瞧不起了。
    因此,便笑着回道:“倒是还有,怎么,表妹也想要?”
    谢繁华激动得狠狠点头,待得反应过来,才觉得自己怕是失礼了,便有些讨好的小声说道:“李家表哥,其实上次庆功宴上,我见你送宝马给父亲跟哥哥,我就很想要了。不过,当时惊了你的马,没好意思开口,后来家里又出了事情,所以……”
    她头一直低着,只眉毛一抬一抬地看着眼前男子,双颊微微泛红,不是娇羞,只是这样光明正大地问人家要东西,她有些不好意思。但是她真的很想要,以前在扬州的时候,她跟舅舅说喜欢骑马,舅舅特意请了老师来教她的,她的骑术还算不错。
    李承堂薄唇抿得紧紧的,垂着眸子,只随意的用树枝拨拉着火,顿了一会儿才说:“倒不是我小气不肯送你,只是汗血宝马性子烈,你一个女孩子驾驭不了。”
    谢繁华有些泄气,有些蔫蔫地耷拉下脑袋,但很快就将讨马失败的事情放在了一边,只转头左右打量一番,又问:“想必此时我家里人肯定都在找我,表哥,我们得尽快回去才是。”见眼前男子似乎突然就变得有些沉默了,那种阴狠的眼神跟冷肃的表情,叫她瞧着就生畏。
    于是,似乎这才想得起来,这男人上辈子的时候,是被称为大漠狼王的。
    唐国公世子李承堂,少年成名,英武狠戾,曾率漠北骑兵差点踏平整个草原,迫使东、西突厥不得不对中原天/朝俯首称臣。
    谢繁华记得,前世的时候,也差不多是这个时候,这位李家表哥确实是奉旨进京讨媳妇的,但自己当初是极少出门的,所以并未见过,思及此,谢繁华忽然记得起来,当初自己嫁给夏盛廷的时候,曾遇人劫过花轿,后来也有听身边伺候着的丫鬟婆子说,是二哥得罪了这李世子,所以李世子欲要寻仇,就欲图毁了她的亲事。
    那个时候,她习惯于封闭自己,所以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她并不感兴趣。
    可如今瞧着眼前之人,虽则手段狠辣,但他能救自己于危难之中,就表明他并非冷血无情之人。
    谢繁华心下一番思量,小声问道:“表哥,你怎会在古青寺?”
    李承堂抬眸望了她一眼,手上动作没停,他抿了抿薄唇,似乎犹豫了一番后才说:“自然不是知道你有危险刻意过去救你的,我是替你的周哥哥抓杀人凶手去的。”说完他便定睛望着谢繁华,唇角挂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那笑却是有些苦涩的。
    谢繁华始料不及,因此脸彻底红了个透,急道:“谁告诉你的?”
    李承堂嘴角那抹笑意渐渐隐去,面容凝重起来,倒也不答谢繁华的话,只说:“龙虎山上确实蜗居着一群山贼,近些年来,这些山贼愈发狂妄起来,可谓是无恶不作。不过,他们也只敢在龙虎山周边寻财,胆敢光天白日跑去青鸾山,表妹有没有想到何故?”
    谢繁华倒是不笨,被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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