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一十章 急转直下(1/2)
李恪在退出乐坛之后过去了三十年,这期间他仍然没有变老,也许有一点点衰老,但是很不明显,就连他自己对着镜子也看不出与从前有什么不同。
现在他已经不再是注目的焦点,当年的歌迷们正在老去,他的歌曲已经没有年青人欣赏,但是在公园和广场上,早晨和晚间出来蹦跶的那些老头和老太太仍然用他的歌曲作为伴奏。
他来到大明已经有九十几年了,而他并未衰老。
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隐瞒这一事实,他确实和九十年前一个样,没有什么变化。
关于他的种种猜测和恶意中伤仍在坊间流传,但是已经不能再掀起波澜,因为他已经不是焦点所在,他正在飞速地被人们忽略和淡忘。
只是在他的社交圈子内,他仍是不老传奇,是青春的奇迹,是不可思议的怪事。
为了让人们不视他为怪物,他故意把头发染成灰白,故意穿上老年人才穿的衣服,以这样的方式来把自己显得苍老一些。
他当年刚刚成为巨星的时候结交的一些朋友已经很老,其中一些人已经死掉,还有一些即将死掉,他已经参加过多次葬礼。
他意识到一个事实,他不能够长久保持青春却不引起别人的怀疑和忌妒,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是有的,他可以改名换姓,放弃巨额的财产,到某处较为偏僻的小城市里安静地生活。
但是麻烦在于,他舍不得放弃,他喜欢频繁地参加派对和宴会,喜欢身边每天都有美貌女子陪伴,热烈和放纵的爱爱对于他而言已经是一种无法改变的生活习惯。
到了这时,他已经不再计算自己和多少位女子亲热过,粗略的估算一下,可能在四万和五万之间,也许更多一些,但是不可能更少。
就风流程度而言,他确信自己超过了史上任何一位皇帝或者大坏蛋,真正的前无古人。
当然,他从来不会勉强谁或者强迫谁,任何一位与他携手进入房间的女子都是自愿的,她们都很享受与他相处的时光,因为他风趣而友善,宽厚而温柔,还很慷慨,希望与他共度美好时光的女子至今仍然成群结队。
有很多女子宣称生下了他的孩子,但是很遗憾,经过医院的检测,发现那些都是胡扯的事,孩子全都是别人播下的种,与他没有血缘关系,这让他感觉蛮遗憾的。
光阴渐去,岁月如梭,在这样的生活当中,又是三十年过去,这时候他来到大明已经有一百二十多年,两个甲子的岁月过去了。
李恪仍然每个星期都染白头发,把自己弄得苍老些。
为他服务的人已经换过许多轮次,许多人退休了。
当年最早加入服务团队的那些人一大半已经死掉,还没死的也垂垂老矣,有些连走路都不行了。
当年一起疯狂的老友如今所剩无几,但是他又结交了许多新的朋友,如今他和昔年那些公子和公主还有富豪的孩子或者孙辈在一起玩乐。
他仍然常常在早晨醒来之后哭泣,在同房的陌生女子抚慰下渐渐恢复镇定。
他的歌曲现在已经很少有人播放,但是用他的歌翻唱和重新填词之后鼓捣出来的所谓新歌却很流行,许多歌者和乐师就靠这个混在音乐界。
一天中午,他在家中享用午餐的时候,突然听到了尖锐的惊叫声,然后门窗被砸烂,一些身穿制服的士兵从天空中拖下的绳索上跳下来,冲进房间内,他举起手里的叉子,叉子上还有一块鲜嫩的牛排,却没有放到嘴里,因为他发现自己大难临头了,十几只枪正指着自己。
他被带走了,一切都很莫名其妙,他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只是隐隐猜到,可能是谁想要洗劫自己的财产,因为这样其实并不困难,如今他很富有,财产多到不像话,已经进入富豪榜前三十名,但是他有钱而无势,缺乏护卫自己财富的能力。
现在他明白,自己太大意,对于大明的法律太有信心,认定自己可以一直安然无恙,这显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大错误。
他后悔了,他应该早些时候与某个大家族联姻,娶一位贵族出身的女子做老婆,或者认个皇族中的人做干妈或者干爹,要不就是设法花钱弄个议员身份,多参与政治以培养自己势力,但是现在才考虑这个,显然来不及了。
他被带走,家产被抄,他成为被关在牢房里的穷鬼,戴着沉重的脚镣和手铐,排泄和进食都成为很艰难的事,必须得竭尽全力才可以进行。
他不断向狱卒呼吁,叫他们与自己的某某朋友联络,以求得援助,讨回公道,但是狱卒都不理睬他,这些穿制服的家伙都是年青人,几乎没有听过他唱的歌,不知道他曾经是多么显赫的一位人物,只知道他非常富有。
在牢房里被关押了两个月之后,他才得已第一次离开。
此时的他浑身脏污,衣服破烂,由于得不到充足的营养而面色发青,蓬头垢面,浑身发臭,形同最落魄的流浪汉。
在一间宽敞明亮的大房间里,他被狱卒拎到桌子前的一块油布上,六只枪指着他的脑袋。
在他的对面坐着三位衣冠楚楚的胖家伙,这三位全都是他好朋友,曾经无数次在一起狂欢,一起豪饮,一起嗑药,一起和女子亲热。
现在他已经不再是注目的焦点,当年的歌迷们正在老去,他的歌曲已经没有年青人欣赏,但是在公园和广场上,早晨和晚间出来蹦跶的那些老头和老太太仍然用他的歌曲作为伴奏。
他来到大明已经有九十几年了,而他并未衰老。
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隐瞒这一事实,他确实和九十年前一个样,没有什么变化。
关于他的种种猜测和恶意中伤仍在坊间流传,但是已经不能再掀起波澜,因为他已经不是焦点所在,他正在飞速地被人们忽略和淡忘。
只是在他的社交圈子内,他仍是不老传奇,是青春的奇迹,是不可思议的怪事。
为了让人们不视他为怪物,他故意把头发染成灰白,故意穿上老年人才穿的衣服,以这样的方式来把自己显得苍老一些。
他当年刚刚成为巨星的时候结交的一些朋友已经很老,其中一些人已经死掉,还有一些即将死掉,他已经参加过多次葬礼。
他意识到一个事实,他不能够长久保持青春却不引起别人的怀疑和忌妒,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是有的,他可以改名换姓,放弃巨额的财产,到某处较为偏僻的小城市里安静地生活。
但是麻烦在于,他舍不得放弃,他喜欢频繁地参加派对和宴会,喜欢身边每天都有美貌女子陪伴,热烈和放纵的爱爱对于他而言已经是一种无法改变的生活习惯。
到了这时,他已经不再计算自己和多少位女子亲热过,粗略的估算一下,可能在四万和五万之间,也许更多一些,但是不可能更少。
就风流程度而言,他确信自己超过了史上任何一位皇帝或者大坏蛋,真正的前无古人。
当然,他从来不会勉强谁或者强迫谁,任何一位与他携手进入房间的女子都是自愿的,她们都很享受与他相处的时光,因为他风趣而友善,宽厚而温柔,还很慷慨,希望与他共度美好时光的女子至今仍然成群结队。
有很多女子宣称生下了他的孩子,但是很遗憾,经过医院的检测,发现那些都是胡扯的事,孩子全都是别人播下的种,与他没有血缘关系,这让他感觉蛮遗憾的。
光阴渐去,岁月如梭,在这样的生活当中,又是三十年过去,这时候他来到大明已经有一百二十多年,两个甲子的岁月过去了。
李恪仍然每个星期都染白头发,把自己弄得苍老些。
为他服务的人已经换过许多轮次,许多人退休了。
当年最早加入服务团队的那些人一大半已经死掉,还没死的也垂垂老矣,有些连走路都不行了。
当年一起疯狂的老友如今所剩无几,但是他又结交了许多新的朋友,如今他和昔年那些公子和公主还有富豪的孩子或者孙辈在一起玩乐。
他仍然常常在早晨醒来之后哭泣,在同房的陌生女子抚慰下渐渐恢复镇定。
他的歌曲现在已经很少有人播放,但是用他的歌翻唱和重新填词之后鼓捣出来的所谓新歌却很流行,许多歌者和乐师就靠这个混在音乐界。
一天中午,他在家中享用午餐的时候,突然听到了尖锐的惊叫声,然后门窗被砸烂,一些身穿制服的士兵从天空中拖下的绳索上跳下来,冲进房间内,他举起手里的叉子,叉子上还有一块鲜嫩的牛排,却没有放到嘴里,因为他发现自己大难临头了,十几只枪正指着自己。
他被带走了,一切都很莫名其妙,他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只是隐隐猜到,可能是谁想要洗劫自己的财产,因为这样其实并不困难,如今他很富有,财产多到不像话,已经进入富豪榜前三十名,但是他有钱而无势,缺乏护卫自己财富的能力。
现在他明白,自己太大意,对于大明的法律太有信心,认定自己可以一直安然无恙,这显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大错误。
他后悔了,他应该早些时候与某个大家族联姻,娶一位贵族出身的女子做老婆,或者认个皇族中的人做干妈或者干爹,要不就是设法花钱弄个议员身份,多参与政治以培养自己势力,但是现在才考虑这个,显然来不及了。
他被带走,家产被抄,他成为被关在牢房里的穷鬼,戴着沉重的脚镣和手铐,排泄和进食都成为很艰难的事,必须得竭尽全力才可以进行。
他不断向狱卒呼吁,叫他们与自己的某某朋友联络,以求得援助,讨回公道,但是狱卒都不理睬他,这些穿制服的家伙都是年青人,几乎没有听过他唱的歌,不知道他曾经是多么显赫的一位人物,只知道他非常富有。
在牢房里被关押了两个月之后,他才得已第一次离开。
此时的他浑身脏污,衣服破烂,由于得不到充足的营养而面色发青,蓬头垢面,浑身发臭,形同最落魄的流浪汉。
在一间宽敞明亮的大房间里,他被狱卒拎到桌子前的一块油布上,六只枪指着他的脑袋。
在他的对面坐着三位衣冠楚楚的胖家伙,这三位全都是他好朋友,曾经无数次在一起狂欢,一起豪饮,一起嗑药,一起和女子亲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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