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念 第16节(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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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数据时发现其有过盗窃前科。死亡时间是9月14日22点左右,原因是被绳索大力勒挤导致窒息而死。被害人被发现时,赤身裸体面朝墙壁呈跪立姿势,尸体上半身捆着两道绳索,同杜善仁一样眼球被挖走。被害人面对的墙壁上镶有一面镜子,镜子上有一幅用水性彩笔画的蟒蛇图案。尸体背后的按摩床上,放着一件叠好的浴袍。
    案发包房位于洗浴中心二楼东侧第一间,该包房为马敬民常用。据老板介绍:马敬民几乎每天晚上应酬完都要到该洗浴中心做按摩,之后会小睡一会儿。从包房窗户以及洗浴中心外部痕迹看,凶手应该是从防雨管道攀爬到一层天台,然后撬窗进入包房内作案。作案之后,照例抹掉所有证据。
    由于是郊区地带,洗浴中心背靠一片果树林,所以没有找到目击者。
    接下来便是重头戏,由戚宁来唱主角。她将在会上对整个“8·22”连环杀人案做出全面解读,并最终公布“犯罪侧写报告”。
    “首先我概括地对案子做一些说明:本次连环杀人案,不包括先前的柳纯案,凶手最终的目标至少会有十个。从目前发展的情形看,凶手会在社会上选择十位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同时也具有道德缺憾的人作为加害对象。凶手作案的时间有‘固定模式’。谋杀的整个过程其实都是一种仪式,一种与民间传说有关的‘地狱文化’的仪式!当然,所谓的地狱文化属民间迷信传说,在此我们仅仅是借助它来解读凶手的作案逻辑,不讨论它的任何意义。”
    戚宁的开场白很震撼,接下来她将详细解剖凶手杀人的过程,并且一步步揭开凶手的面纱。
    “民间流传的地狱文化中认为:行‘十恶业’者,死后必堕入地狱经受惩罚,方能重生。所谓十恶业,即身、口、意造下的十种罪恶的行为。分别是:身业之杀、盗、淫;口业之妄语、绮语、恶口、两舌;意业之贪欲、嗔恚、愚痴。凶手偏执地认为,正是因为现世中某些人不断地犯下此十种恶业,从而让社会充满戾气和腐化,以至于他自己要不断经历挫折和失败,所以他要对他们进行审判和惩罚。而他也幻想自己具有那种身份和义务,其根本在于宣泄自我的焦虑和愤怒,以及寻找生存的安全感。
    “下面就来具体讲一下仪式每一步骤的寓意。‘阎王’,我想大家都知道,民间传说中他是阴间的主宰,掌管人的生死和重生。阎王的称谓,是来自梵语音译,本意是‘捆绑有罪的人’。凶手在被害人身体上象征性地施以捆绑,其用意是彰显阎王的身份——他幻想自己是阎王的化身。
    “案件中所有被害人跪立的方向也是有讲究的,比如:于梅面对电视屏幕而跪、王益德面对落地玻璃窗而跪、孔家信面对亚克力板背景墙而跪、高雅静面对洗手台前的镜子而跪、杜善仁面对水面而跪、马敬民面对墙镜而跪。也就是说,被害人跪着所面对的都是能够照出人像的物件。那么在杀人仪式中,这些物件被凶手隐喻为地狱鬼门关前的‘孽镜’,可以照出人生前的罪过。正所谓:‘孽镜台前无好人,魂登孽镜现原形。’
    “而将被害人置于‘孽镜’前,照出他们生前的罪过,然后摆成跪立姿势,施以割舌、掏心、挖眼等残害器官的行为,表示在对行恶业者进行审判之后,对其施以相应的地狱惩罚——心脏为人体中最重要的器官,凶手用它来替代整个人身,所以犯身业者便遭掏心惩罚;舌头对人言谈交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割掉舌头便等于剥夺人的说话能力,也是凶手对犯口业者的惩罚;眼睛则是人类观看世界的窗户,凶手挖掉了眼球,便斩断人的欲望,从而让犯意业者得到了惩罚。
    “然而地狱虽恐怖,却也并不是永恒的。阎王会根据恶业者经受惩罚和消业表现,决定其下次往生的界别,所以裸体其实是代表着重生。
    “至于整理衣服,我认为那是一种虚伪的尊重。凶手想告诉世人,他惩罚的只是罪恶的灵魂,生命本身还是值得尊重的。”
    戚宁停下话,在笔记本电脑上敲击两下,“8·22专案”中六名被害人头像便在投影幕布上显示出来。戚宁转头望了一眼,然后转回头继续说道:“下面我具体说一下已发生六起案件的情况。
    “第一起,发生在本年8月22日,阴历七月初一,被害人于梅,职业是律师。凶手在现场留下一张暗示谎言的cd,在随后的调查中也印证了凶手的暗示,所以于梅是死于谎言。也就是触犯了口业中的‘妄语’,受到割舌的惩罚。
    “第二起,时间是8月29日,阴历七月初八,被害人王益德,职业是医生。凶手将一把手术刀放入他手中,暗示他作为医生本该担起救死扶伤义务,但却为了牟利滥用药物和治疗手段,置老百姓身体健康安危于不顾,等同于杀人。相对应地触犯了身业中的‘杀’,受到掏心惩罚。
    “第三起,时间是9月4日,阴历七月十四,被害人孔家信,职业是职业经理人。凶手在他嘴里留下微信二维码,暗示他借用微信说出邪淫、不正之语。相对应触犯了口业中的‘绮语’,受到割舌惩罚。
    “第四起,时间是9月8日,阴历七月十八,被害人高雅静,职业是幼儿园园长。凶手在她面部戴上一副脸白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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