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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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腾而起。
    这一个多月以来,长庚一直身在江北,他先是一手操办了钟老将军的丧事,而后,方钦又上书建议隆安皇帝,将雁王留在原处,协助朝廷使者推进与西洋人接洽事宜。
    雁王虽然已经步下政坛,但方钦依然觉得他在京城中是件十分如鲠在喉的事。
    按理打蛇随棍,对付政敌就应该一击必杀,但雁王辞官的由头并非由方钦本人策划,整件事不在他的掌控之中,而且雁亲王这种身份很不好办,除了谋反大罪,确实也没什么可以将他赶尽杀绝的。
    方钦只好想方设法将他远远地支开。
    “协助”二字非常微妙,意味着这件事不是由雁王主导,他只有义务,没有权力。事成之后也是人家正使的功劳,但万一出点什么乱子,那可供拿雁王做文章的地方就多了。
    可惜,天不遂人愿,方钦希望看到的“乱子”没有出现,雁王在江北大营混得如鱼得水,人缘极佳。他本来就很会讨人喜欢,跟众将士又有并肩作战的情分,还有钟老将军和顾昀的面子保驾护航。
    朝廷派出的使者十分有眼色,到了江北后一切以雁王马首是瞻,加上顾昀平日里书信不断,十天半月还会专程过来看一眼,在两江沿岸欺负西洋人的工作可谓十分顺利,期间打了三四场小型水上战役,便宜占到了,兵也练了,李丰也说不出什么,反而隐约觉得有点对不起雁王——所谓远香近臭就是这个道理。
    而与此同时,另一件让方钦始料未及的事发生了,这使得他愣是没能腾出精力来趁机往两江之地安插势力——
    第一批烽火票到期,要还钱了。
    第一批烽火票的地位非常特殊,说是风雨交困的大梁王朝的起死回生药也不为过,当时倘若不是有这一批物资支撑了顾昀在西域的那场胜仗,在北方战场重重重压,国内紫流金又告罄的情况下,西洋人再一次围困京城只是时间问题。
    首批认购烽火票的人对国家有大恩,于情于理这个债务必须要还,若是朝廷不拿出这个钱来,那不但是失信于人,以后烽火票都发不出去是肯定的,之前雁王好不容易推行的“烽火票在民间可等价金银,禁止商户拒收”的政令也将成为一纸空文。
    这样一来,就算别人答应,那些吏治改革初期为了乌纱帽捏着鼻子认购了大量烽火票的朝廷大员们也不能答应。
    直到此时,方钦才不得不承认,雁王虽然手段激烈,借刀杀政敌从不手软,动起改革的刀来想剜谁的肉剜谁的肉,乃至于得罪了一大批人……但他却终究早早埋好了一颗种子,敌我不分地把满朝上下都绑上了他的贼船。
    按着军机处的本来规划,首批烽火票在发售伊始,就有了后续方案:第三批烽火票正好在到期日前一个月面世,按着以往的经验,一个月差不多能卖个七七八八,这一笔筹措的银钱中,有一部分是预留给归还首批债务的,无论是时间还是金额都绰绰有余。
    可是谁也没料到的是,雁王这么一走,民间大小商贾不买账了!
    方钦知道十三巨贾私下里是站在雁王那边的,但大梁幅员辽阔,难不成除了这几个野心勃勃想要参政的之外,别人都不做生意了吗?再者还有那些想削尖了脑袋往上爬的官员,各省塞一塞指标,很容易就将钱款筹措上来了。
    但他小看了商户联盟网。
    这是杜财神在雁王的授意下,在战后的这段时间里全力推进的。各行业有各行业的商会,所有商会组成了一个大联盟,成员虽然会受商会约束,但也享受好处,从其他成员那里进出货物拿优惠就不提了,主要是匪盗横行的乱世中,如果有商会的印件,可以请求各地方官府驻军的保护——这是朝廷当时给首批认购烽火票的十三巨贾的特权,杜万全慷慨地让出来分享了。
    而很多商户渐渐地发现,接受约束并非坏事,有了大商会的标识,民间买家的信任成都上升了不少,再也不用陷进跟那些以次充好的商家的价格战中。
    这张商户联盟网很快铺陈到了全国,或许几十年后也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此时成立初期,成员的忠实度都非常高,俨然成了方钦面前的一块铁板。
    第三批烽火票诞生伊始就受阻,除了一些急功近利的官员刚开始消化了一点之外,几乎完全推不动——商会莫名的不配合让人心里产生了很多疑虑,朝中的老狐狸们望风不动,个个跟风推诿。
    而利诱不成,威逼也不成。以十三巨贾在后面推动的一批新贵已成气候,再要动他们已经没那么容易了。
    烽火票自军机处推行,但军机处也只负责推,往来钱款都是从户部进出,方钦恨不能叫上一干党羽自掏腰包——然而杯水车薪,且不说各大世家愿不愿意掏这个钱,就算愿意,真眼也不眨地掏出这么大一笔钱财,当初连雁王都能骂得灰头土脸的两院穷酸们指定得一拥而上,不揪个底朝天不罢休。
    随着日子逼近,连李丰都坐不住了,亲自过问了好几次,三四天的功夫,把方钦与军机处一干人等叫进宫训斥了没有十顿也有八顿,压力终于大得顶不住了,六部不得不联合上书军机处,请雁王回朝。
    政令送抵江北的时候,长庚十分平静地接了旨,然后有条不紊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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