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节(3/4)
先让我吃块臭豆腐薰死他。”连成骏相对来说比较纯洁,他认为脖子上的印迹是吻出来或捏出来的。沈荣华肯定被白泷玛调戏了,只是这报仇的条件提得太苛刻了。
“小毒妇,你、你竟敢让他打我的主意?你果然对得起你这个名字。”白泷玛看到连成骏两眼放光,怕连成骏真扑上去吻他咬他,顾不上多说,转身就跑。
连成骏想去追,又不放心让沈荣华一个人回房,只好先送她回去,又一再保证非把白泷玛的脖子咬得万山红遍,否则绝不善罢甘休。回到院门口,看到丫头们接出来,沈荣华又强调明天验收,催促连成骏在白泷玛脖子上种“草莓”去了。
直到沈荣华出嫁,白泷玛都很洋相地系了一条白纱巾,说是情人送的,在沈荣华的婚礼上系着,可以沾些喜气。多数人都被他骗了,还夸他呢,实际因为什么,就不言而喻了。要不沈荣华想做一个文雅矜持的新娘,早给他揪下来了。
她和连成骏按中原的规矩和礼仪举行的婚礼,成亲那天很热闹。可沐川槿和江阳县主都没去给她送嫁,令她心里多少有些缺憾。沐川槿与白魅影和白泷玛母子之间怨结很深,但沐川槿并不在乎白魅影,倒是不愿意与白泷玛见面。至于两人之间到底有什么嫌隙,沐川槿和白泷玛都守口如瓶,别人就无从得知了。
江阳县主怀孕了,时日尚浅,坐胎还不稳,大夫不让随意走动,怕劳累,也怕冲撞了。听说她怀孕,沈恺乐开了花,衷心盼望江阳县主能给他生下嫡子。沈荣华也希望江阳县主能生个儿子,省得万姨娘有儿子傍身都不知该怎么猖狂了。
这边娶亲与中原有一个显著的不同。在中原,新郎来迎亲,由新娘的哥哥或弟弟把新娘背出去,送到花轿上。这边则是由新郎直接来新娘的卧房背人,还要背着在院子里绕一弯,让新娘最后看看娘家的一景一物,然后再背上花轿,抬走。
连成骏早打听好了这边的习俗,陪他来迎接的人穿过重重阻碍之后,他一马当先,冲进了沈荣华的卧房。看到沈荣华身穿正红色的嫁衣,头顶鸳鸯戏水的红盖头坐在床前,宛若一朵盛放的榴花,他看呆了。众人催促他赶紧背新娘,打趣他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以后定会形影不离。他憨憨一笑,对别人讨喜凑趣的话不置可否,其实他在想沈荣华这一身嫁衣隆重繁琐,脱起来肯定很麻烦。
“吉时到了,赶紧把新娘背起来。”
“是呀!这里地方大,背着绕一圈需要至少需要半个时辰。”
“没事,我脚程快。”连成骏蹲下身,喜娘扶着沈荣华爬到他背上。
“好了,慢慢起来。”喜娘为沈荣华整了整衣服,又高声唱道:“新娘子,你记住,跟着新郎走,荣华富贵在前头,跟着新郎走,儿孙满堂在后头,跟着……”
连成骏背着沈荣华走出房门,一边走一边吃吃发笑,众人都以为他乐得合上嘴了,只要沈荣华知道他笑什么,在他腋窝下捏了一把,疼得他吸了一口冷气。
“娘子,你来南安国这几天,长得没有十斤,也有八斤,真是享福了。食物是人家的,身体是自己的,就是再恨吃食香甜,也别跟自己过不去,你说是不是?”
“……”
“娘子,我快背不动你了,要让别人知道你白吃白喝就长这么快,肯定……”
“闭嘴。”
“娘子,我说的是实话,你想……啊——啊啊——”连成骏一边叫一边跑起来了,半盏茶的功夫,就把迎亲和送嫁的人都甩到了后面。
好在沈荣华居住的这座院子大,宅院散落稀疏,甬道也宽,要不这么多人都加快了脚步,不拥挤混乱才怪。除了两个喜娘,众人看到连成骏没有放慢脚步的意思,也就不追了。让他再兴奋飞奔最后一次吧!以后怎么跑都由不得他了。
“你还不慢些,你想颠死我吗?”沈荣华紧紧趴在连成骏后背上,被他颠得气喘吁吁,只怕被颠到地上,成了有史以来最糗的新娘。
“不不不,主要是你的手,你捏的那个地方太太太敏感,我……”
连成骏最怕有人捏他腋下的软肉,那地方对疼、痒都反映得最为强烈。尤其是沈荣华的纤纤玉指,看似柔软,力气却不小,轻轻一捏,由轻到重,肯定让他销魂不已。刚才,他叫得声音那么大,脚步那么快,就是沈荣华在捏他的腋下软肉。他之所以跑起就停不下来,是因为沈荣华的手由腋下向前胸移动了三寸。碰到了一个柔韧凸起的小东西,沈荣华那略带毁灭性的阴暗心思就大白天下了。
“这么小的豆豆也……”听到后面有脚步声跟上来,沈荣华不敢再说,手也规规矩矩放到连成骏肩膀上,“别再颠了,慢些吧!要不我就……”
“娘子,今天是我们大喜的日子,别说不吉利的话,我绝不会害你,充其量把你颠得昏头转向,呕吐不止,让你来生来世都记住今天,啊啊——我不……”
连成骏自幼练武,可背着沈荣华在这宅子里一圈绕下来,也红头胀脸、大汗淋漓了。好不容易把沈荣华塞进轿子,他喘了口气,上马都不利落了。白泷玛两指拈起白色纱巾,笑得很阴险,又狠狠奚落了他一番。逗得众人放声大笑。
要不是今天出嫁,沈荣华就是撒娇
“小毒妇,你、你竟敢让他打我的主意?你果然对得起你这个名字。”白泷玛看到连成骏两眼放光,怕连成骏真扑上去吻他咬他,顾不上多说,转身就跑。
连成骏想去追,又不放心让沈荣华一个人回房,只好先送她回去,又一再保证非把白泷玛的脖子咬得万山红遍,否则绝不善罢甘休。回到院门口,看到丫头们接出来,沈荣华又强调明天验收,催促连成骏在白泷玛脖子上种“草莓”去了。
直到沈荣华出嫁,白泷玛都很洋相地系了一条白纱巾,说是情人送的,在沈荣华的婚礼上系着,可以沾些喜气。多数人都被他骗了,还夸他呢,实际因为什么,就不言而喻了。要不沈荣华想做一个文雅矜持的新娘,早给他揪下来了。
她和连成骏按中原的规矩和礼仪举行的婚礼,成亲那天很热闹。可沐川槿和江阳县主都没去给她送嫁,令她心里多少有些缺憾。沐川槿与白魅影和白泷玛母子之间怨结很深,但沐川槿并不在乎白魅影,倒是不愿意与白泷玛见面。至于两人之间到底有什么嫌隙,沐川槿和白泷玛都守口如瓶,别人就无从得知了。
江阳县主怀孕了,时日尚浅,坐胎还不稳,大夫不让随意走动,怕劳累,也怕冲撞了。听说她怀孕,沈恺乐开了花,衷心盼望江阳县主能给他生下嫡子。沈荣华也希望江阳县主能生个儿子,省得万姨娘有儿子傍身都不知该怎么猖狂了。
这边娶亲与中原有一个显著的不同。在中原,新郎来迎亲,由新娘的哥哥或弟弟把新娘背出去,送到花轿上。这边则是由新郎直接来新娘的卧房背人,还要背着在院子里绕一弯,让新娘最后看看娘家的一景一物,然后再背上花轿,抬走。
连成骏早打听好了这边的习俗,陪他来迎接的人穿过重重阻碍之后,他一马当先,冲进了沈荣华的卧房。看到沈荣华身穿正红色的嫁衣,头顶鸳鸯戏水的红盖头坐在床前,宛若一朵盛放的榴花,他看呆了。众人催促他赶紧背新娘,打趣他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以后定会形影不离。他憨憨一笑,对别人讨喜凑趣的话不置可否,其实他在想沈荣华这一身嫁衣隆重繁琐,脱起来肯定很麻烦。
“吉时到了,赶紧把新娘背起来。”
“是呀!这里地方大,背着绕一圈需要至少需要半个时辰。”
“没事,我脚程快。”连成骏蹲下身,喜娘扶着沈荣华爬到他背上。
“好了,慢慢起来。”喜娘为沈荣华整了整衣服,又高声唱道:“新娘子,你记住,跟着新郎走,荣华富贵在前头,跟着新郎走,儿孙满堂在后头,跟着……”
连成骏背着沈荣华走出房门,一边走一边吃吃发笑,众人都以为他乐得合上嘴了,只要沈荣华知道他笑什么,在他腋窝下捏了一把,疼得他吸了一口冷气。
“娘子,你来南安国这几天,长得没有十斤,也有八斤,真是享福了。食物是人家的,身体是自己的,就是再恨吃食香甜,也别跟自己过不去,你说是不是?”
“……”
“娘子,我快背不动你了,要让别人知道你白吃白喝就长这么快,肯定……”
“闭嘴。”
“娘子,我说的是实话,你想……啊——啊啊——”连成骏一边叫一边跑起来了,半盏茶的功夫,就把迎亲和送嫁的人都甩到了后面。
好在沈荣华居住的这座院子大,宅院散落稀疏,甬道也宽,要不这么多人都加快了脚步,不拥挤混乱才怪。除了两个喜娘,众人看到连成骏没有放慢脚步的意思,也就不追了。让他再兴奋飞奔最后一次吧!以后怎么跑都由不得他了。
“你还不慢些,你想颠死我吗?”沈荣华紧紧趴在连成骏后背上,被他颠得气喘吁吁,只怕被颠到地上,成了有史以来最糗的新娘。
“不不不,主要是你的手,你捏的那个地方太太太敏感,我……”
连成骏最怕有人捏他腋下的软肉,那地方对疼、痒都反映得最为强烈。尤其是沈荣华的纤纤玉指,看似柔软,力气却不小,轻轻一捏,由轻到重,肯定让他销魂不已。刚才,他叫得声音那么大,脚步那么快,就是沈荣华在捏他的腋下软肉。他之所以跑起就停不下来,是因为沈荣华的手由腋下向前胸移动了三寸。碰到了一个柔韧凸起的小东西,沈荣华那略带毁灭性的阴暗心思就大白天下了。
“这么小的豆豆也……”听到后面有脚步声跟上来,沈荣华不敢再说,手也规规矩矩放到连成骏肩膀上,“别再颠了,慢些吧!要不我就……”
“娘子,今天是我们大喜的日子,别说不吉利的话,我绝不会害你,充其量把你颠得昏头转向,呕吐不止,让你来生来世都记住今天,啊啊——我不……”
连成骏自幼练武,可背着沈荣华在这宅子里一圈绕下来,也红头胀脸、大汗淋漓了。好不容易把沈荣华塞进轿子,他喘了口气,上马都不利落了。白泷玛两指拈起白色纱巾,笑得很阴险,又狠狠奚落了他一番。逗得众人放声大笑。
要不是今天出嫁,沈荣华就是撒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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