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4节(1/3)
外面的风声呼呼地响,和高卑、北燕一样冰寒彻骨的感觉。她这是回到原来车祸时穿越的地方吗?摔下悬崖吊在树梢上。不,不是,不像是。她感觉是躺在一个平地上的。手指摸下去,好像是块冰冷的冻土。
光线不是太强,也不是太弱,像是温暖地照着眼皮和身上的皮肤。但是,北风很冷,冷到人全身都要不停地打颤了。
睁开眼后,见的是晚霞犹如仙女的裙摆一样,婀娜多姿地延续到了天边,几乎占满了整天天空。这样的美景,岂是大城市里能看到的美景?有一瞬间,李敏都以为,自己莫非在古代,没有回到现代。
直到目光从天空挪回到了地面上时,见那一片片丘陵连绵起伏,覆盖上了冰雪的白色,其中,隐露出的那些黄色的沙子,证明了此处是一片沙漠。再有那远处孤独地伫立在天地之间的胡杨,犹如诗人作家行文中那样的神秘和悲怆,貌似,这里是她在现代时曾经到过的边疆?
不得不说,那个东胡的巫医,一番恶毒的诅咒对着她,原本是想把她这个妖女丢回到东胡领地里让东胡人把她杀了的。哪里知道,她原本都不是古代人,是个穿越过去的人。
瞧沙漠里露出的轮胎,怎么看都是现代才有的物品,为现代必定无疑了。
只是,荒漠地带,她孤身一人,能存活下来吗?没有干粮,没有水,冬天的沙漠,夜晚更冷,是冻死人的前奏。
李敏试图让自己的四肢动了动,以确定自己现在是一条游魂呢?还是连身体都一块穿回来了?
貌似是,连身体都一块穿回来了。因为她感到了饥饿,而并不是她饥饿,是她肚子里的孩子,催着她吃东西了。
这宝贝儿,生出来八成是个混世魔王。李敏心里对此早有一种预感,想这孩子的爹,为古代著名的枭雄,传奇人物,儿子的基因怕也不会在这方面太差。
宝贝饿了,怎么办?
李敏拧着眉头想了想,可不准备轻易动作,为的是怕避免耗费自己这个本来已经体力不足的身体。
不知道等了多久,只看那天边的晚霞,越飘越远,像是要被吞灭在黑夜中的时候,呼呼的北风声中,突然出现了另一种声音。
一开始,李敏还以为是错觉,毕竟自己感觉好像不是要冻死就是要被饿死了。最糟糕的是,刚穿回来的身体,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遭受时空扭转的缘故,动弹一下,都仿佛要用平常更多的力气。也不知道何时才能恢复。
是不是都要就此死了?她心里甚至浮现出了一丝绝望的念头。想到孩子那爹还在古代等着自己,又只能屏住一口气给撑着。
这会儿出现什么声音都好,对她来说,都可以说是像上帝像天使来拯救她了。
来的,真的是人。一辆吉普车,迷彩外装,帅气得好像奔驰在沙漠里的一头雄狮,全身发出最强金属一样强烈的光芒。
坐在吉普车上的,一共两个男人。开车的看来年纪大些,可能四十岁以上了,蓄着北方男人粗旷的大胡子。
坐在副驾座上的男子,穿着白色的羽绒服,比较大胡子司机而言,不仅年轻,而且漂亮而斯文,尤其一头墨黑的头发,在晚霞下仿佛镀上了金色似的,染上一层富有贵族气息的色彩。
这样的人,怎么看,无论气质容貌,都该是世族子弟。
吉普车,原先是往东开的,后来,看见了沙漠里露出来的残墙。大胡子司机和年轻男子之间开始有了分歧。
大胡子司机说:“下次有机会再来看吧,白董,反正,这里离我们驻地并不远。而且,现在天色晚了,沙漠里天气多变,怕要出意外。”
年轻贵气的男子,拉了拉围在脖子上的蓝色毛巾,好像伤风似的,咳嗽一声说:“这条路我们来来去去多少回了,我和你单独走,也走过好几回了,从没有看见什么残墙。这回撞见,肯定有问题,下次再来,不一定又是不见了。沙漠里的东西,你胡大哥比我清楚多了。风沙能移动,好像神鬼一样,今儿不抓住,明儿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在你心里只留一个念想。”
“古迹吗?”大胡子司机胡大哥琢磨声,“没想到白董对古迹,会感到兴趣?”
“谁会没有兴趣?虽然我是来这里做生意的。但是,如果在我开发的这块区域里,能发现有价值的古迹的话,我这块地的升值空间也会暴涨。”
“不愧是生意人。”胡大哥大笑两声,动手转过方向盘,“都听白董的,咱们可不能让金子跑了。”
吉普车朝新发现的,在沙漠里露出的一块残墙开了过去。开到断壁前面距离大概三四米远的地方,吉普车才停了下来。两名男子接连下车,各自操着只强光手电筒。
胡大哥腰间配了把边疆的刀,以及棍子,揪了揪腰带,小心翼翼瞅着四周,防止有野兽或是其它袭击者出现。
穿白色羽绒服的贵公子白董,是一路奔到了断墙前,脱下了戴皮手套的手,在墙上摸着,摸了一阵。后面跟来的胡大哥听到他说话:“好像有图画。”
“什么,图画?”真的是古迹,胡大哥吓了一跳,飞奔到前面,拿手电筒往断墙上一打。强烈的白光,在被风沙腐蚀过的墙表上照到了前面男子的手指摸着的地方
光线不是太强,也不是太弱,像是温暖地照着眼皮和身上的皮肤。但是,北风很冷,冷到人全身都要不停地打颤了。
睁开眼后,见的是晚霞犹如仙女的裙摆一样,婀娜多姿地延续到了天边,几乎占满了整天天空。这样的美景,岂是大城市里能看到的美景?有一瞬间,李敏都以为,自己莫非在古代,没有回到现代。
直到目光从天空挪回到了地面上时,见那一片片丘陵连绵起伏,覆盖上了冰雪的白色,其中,隐露出的那些黄色的沙子,证明了此处是一片沙漠。再有那远处孤独地伫立在天地之间的胡杨,犹如诗人作家行文中那样的神秘和悲怆,貌似,这里是她在现代时曾经到过的边疆?
不得不说,那个东胡的巫医,一番恶毒的诅咒对着她,原本是想把她这个妖女丢回到东胡领地里让东胡人把她杀了的。哪里知道,她原本都不是古代人,是个穿越过去的人。
瞧沙漠里露出的轮胎,怎么看都是现代才有的物品,为现代必定无疑了。
只是,荒漠地带,她孤身一人,能存活下来吗?没有干粮,没有水,冬天的沙漠,夜晚更冷,是冻死人的前奏。
李敏试图让自己的四肢动了动,以确定自己现在是一条游魂呢?还是连身体都一块穿回来了?
貌似是,连身体都一块穿回来了。因为她感到了饥饿,而并不是她饥饿,是她肚子里的孩子,催着她吃东西了。
这宝贝儿,生出来八成是个混世魔王。李敏心里对此早有一种预感,想这孩子的爹,为古代著名的枭雄,传奇人物,儿子的基因怕也不会在这方面太差。
宝贝饿了,怎么办?
李敏拧着眉头想了想,可不准备轻易动作,为的是怕避免耗费自己这个本来已经体力不足的身体。
不知道等了多久,只看那天边的晚霞,越飘越远,像是要被吞灭在黑夜中的时候,呼呼的北风声中,突然出现了另一种声音。
一开始,李敏还以为是错觉,毕竟自己感觉好像不是要冻死就是要被饿死了。最糟糕的是,刚穿回来的身体,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遭受时空扭转的缘故,动弹一下,都仿佛要用平常更多的力气。也不知道何时才能恢复。
是不是都要就此死了?她心里甚至浮现出了一丝绝望的念头。想到孩子那爹还在古代等着自己,又只能屏住一口气给撑着。
这会儿出现什么声音都好,对她来说,都可以说是像上帝像天使来拯救她了。
来的,真的是人。一辆吉普车,迷彩外装,帅气得好像奔驰在沙漠里的一头雄狮,全身发出最强金属一样强烈的光芒。
坐在吉普车上的,一共两个男人。开车的看来年纪大些,可能四十岁以上了,蓄着北方男人粗旷的大胡子。
坐在副驾座上的男子,穿着白色的羽绒服,比较大胡子司机而言,不仅年轻,而且漂亮而斯文,尤其一头墨黑的头发,在晚霞下仿佛镀上了金色似的,染上一层富有贵族气息的色彩。
这样的人,怎么看,无论气质容貌,都该是世族子弟。
吉普车,原先是往东开的,后来,看见了沙漠里露出来的残墙。大胡子司机和年轻男子之间开始有了分歧。
大胡子司机说:“下次有机会再来看吧,白董,反正,这里离我们驻地并不远。而且,现在天色晚了,沙漠里天气多变,怕要出意外。”
年轻贵气的男子,拉了拉围在脖子上的蓝色毛巾,好像伤风似的,咳嗽一声说:“这条路我们来来去去多少回了,我和你单独走,也走过好几回了,从没有看见什么残墙。这回撞见,肯定有问题,下次再来,不一定又是不见了。沙漠里的东西,你胡大哥比我清楚多了。风沙能移动,好像神鬼一样,今儿不抓住,明儿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在你心里只留一个念想。”
“古迹吗?”大胡子司机胡大哥琢磨声,“没想到白董对古迹,会感到兴趣?”
“谁会没有兴趣?虽然我是来这里做生意的。但是,如果在我开发的这块区域里,能发现有价值的古迹的话,我这块地的升值空间也会暴涨。”
“不愧是生意人。”胡大哥大笑两声,动手转过方向盘,“都听白董的,咱们可不能让金子跑了。”
吉普车朝新发现的,在沙漠里露出的一块残墙开了过去。开到断壁前面距离大概三四米远的地方,吉普车才停了下来。两名男子接连下车,各自操着只强光手电筒。
胡大哥腰间配了把边疆的刀,以及棍子,揪了揪腰带,小心翼翼瞅着四周,防止有野兽或是其它袭击者出现。
穿白色羽绒服的贵公子白董,是一路奔到了断墙前,脱下了戴皮手套的手,在墙上摸着,摸了一阵。后面跟来的胡大哥听到他说话:“好像有图画。”
“什么,图画?”真的是古迹,胡大哥吓了一跳,飞奔到前面,拿手电筒往断墙上一打。强烈的白光,在被风沙腐蚀过的墙表上照到了前面男子的手指摸着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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