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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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手中的这一罐安溪春茶,昨天还好好地被藏在了霍家大宅角落里的一个宝物箱里,里面顺便还珍藏了刚才霍大少口中的极品龙井、滇红、大红袍、毛尖……
    至于这些茶的主人是谁?
    正在s市探望老朋友的霍老爷子微笑着看你。
    恐怕等霍老爷子回到b市、再发现自己的老宝贝被人给“窃取”之后,已经是无限时间以后的事情了吧。不过霍大少可有无数种理由将老爷子的嘴堵回去,让他无话可说。
    你问最底气十足的理由?
    三个月后的霍家大宅——
    霍铮淡定地抬眸:“嗯,我要娶老婆,你要有孙媳妇了。”
    霍老爷子:“……”
    华灯初上,月色朦胧。
    当李云疏回到自己的家时,已经快要八点。李公子捧着特意为李母外卖回来的一杯铁观音,咚咚咚地敲响了门,接着母子二人便愉悦地又开始了一个“妈,你多吃点肉”、“小云,上课辛苦你喝汤”的晚上。
    而某位一贯冷峻淡漠的男人只能孤家寡人地坐在矮小的茶座上,把玩着手中温润细腻的瓷杯,拧紧了眉头考虑道:嗯,明天该拿什么理由去见他呢?哦对了,他好像忘了把书带走了,明天我必须得送给他。
    ……
    所以当第二天傍晚,李公子再次踏出校门的时候,又见着了一个修长挺拔的身影静静地等在b大的校门口。一切熟悉的如同昨日,除了这个人刻意臭美地换了件深蓝色的长衣,一架深褐色的墨镜,和一辆更加漂亮流线的跑车。
    李云疏:“……”
    霍大少:“嗯,云疏,我来送书。”
    上帝知道,世界上从来没有编造不出的理由,只有还不够厚的脸皮。
    ☆、第五十四章
    还书可是一件天经地义的大事,霍大少做得那叫一个面不改色心不跳。
    而他那一副“本来就该如此”的淡定神情,愣是让李云疏都遗忘了霍铮今天那过于耀眼的外形,顺便还下意识地忽略了从心里一闪而过的“今天……这人好像比昨天更帅了”的感觉,直愣愣地接过了霍铮手中的书。
    你说,这还好书就该走了对不对?
    不对!
    夕阳西陲,学校散学,饥肠辘辘,怎能不吃顿饭填饱肚子?
    嗯,高档会所里走着。
    所以,当李云疏摸着圆滚滚的肚子回到家中的时候,李母忍不住伸手摸了把儿子滑嫩的小脸蛋,皱紧了眉头说道:“小云啊,你是不是胖了点了啊?”
    李云疏:“……”
    就一个晚上?!
    也不能怪人家李母的多想,在李妈妈的心中,她家儿子一直是吃不饱、穿不暖,风一吹就跑,她自个儿都恨不得每天将李云疏塞得满满的、养得肥肥的,白白胖胖才是健康。
    虽然李公子因为之前那场事故,至今都瘦得脸颊内削,但是看在李妈妈的眼中,儿子的瘦是放大了一百倍了的,儿子的一点肉更是放大了一万倍,于是也便有了如今这个……“胖了点”的李公子。
    李母的心思李云疏是不知道了,但是他心里却开始盘算了:要不……明天开始减减肥?
    没等李云疏多去往这个方向里想,第三天的下午,他刚下了课还没走出校门口,远远的便又瞅见了一道颀长清俊的身影淡定从容地站在b大校门外,嗯,衣服又换了,墨镜也换了,车也换了,等等……今天是不是连发型都换了?!!!
    李公子默默地停住了脚步,开始在心里思考:东门是哪个方向来着?
    完全没有给李云疏这个去逃跑的机会,霍铮直接抬起手招了招,便让李云疏退无可退,只得无可奈何地走了过去。
    清雅漂亮的眸子微微抬起,李云疏唇边露出一抹无奈的笑,问道:“今天……是又要还什么东西吗?霍铮。”
    今天霍铮开着的是一辆火红色的玛莎拉蒂gt,不知是不是因为今天b市的天格外蓝、日光格外柔和的缘故,李云疏竟觉得眼前这个男人与这辆明显与其外形气质截然不符的豪华超跑异样和谐。
    大概是因为这个人震住了这辆车的气场了吧?
    李公子下意识地想象了一下让霍少泽站在这里的画面……
    嗯,果然还是人的问题。
    “你有什么东西落在我那儿了吗?”霍铮眉头微蹙,道:“如果有什么东西,我可以带你去拿。”
    李云疏沉默了片刻,只得老老实实地问道:“我应该没什么东西丢在昨天的格雷顶座。不过,你今天是来找我有什么事么?小泽好像还没从米国回来吧?”
    格雷顶座是他们昨天晚上吃饭的法国餐厅,在b市东四环的一栋摩天大楼顶楼,拥有360°的全透明视角,可以在36层楼高的高空中一边欣赏b市华丽璀璨的夜景,一边享受美食。
    虽然李云疏是竭力不想去这种地方消费对方的金钱,但是当他这么拒绝了之后,霍铮却忽然垂下了眸子,没有焦距的视线失落地盯着地面,用一种看似平缓的语气道:“嗯,没关系,你不想去也没什么。霍家现在在b市的就我一个人,我也不是什么好相处的人,没什么朋友,你又不欠我什么,不愿意陪我吃顿饭的话也是理所应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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