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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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更紧凑。黛德丽的表现还是一贯的稳定,当然,她的缺点和局限是很明显的,但在歌舞上,她的确有很大优势。”
    黑人的嗓音是很占便宜的,维尔玛歌声浑厚,舞姿也充满诱惑,很快就抓住了观众的注意力,让他们颇觉精彩。毕竟音乐剧嘛,对于大部分观众来说,音乐还是在剧之前。而《芝加哥》的歌曲也的确都是比较动人好听的,尤其是舞曲,更是它的一大优势所在。
    和未来电影的处理不同,音乐剧版本是预留了充分的时间给歌曲的,这首歌扎扎实实地唱了五分钟。当然,粉丝和剧评家是惬意地欣赏着黛德丽的歌舞,但对路人、游客以及*粉这些外行人来说,他们的双眼早就被声光效果更好、屏幕更大、看得更清楚、节奏更紧凑的电影电视剧给宠坏了,虽然黛德丽的表演在水准以上,但大部分人到表演尾声注意力都有些涣散,很多人都在心里暗想:“什么时候能结束呢?也许我不该来,下回还是别尝试了……”
    这一首歌的尾声,几个警察匆匆从台下观众间出场,倒是激起了一波小小的惊呼声,他们身穿上世纪的老式西装,走上舞台,以谋杀丈夫和妹妹的罪名逮捕了维尔玛。激起了琴师、乐手、伴舞的议论纷纷,在他们的惊愕之中,灯光巧妙地切换引导,让观众忽略了换景的动作,当照在琴师等人身上的灯光熄灭时,舞台另一角的灯光又亮了起来,一个少妇挽着她的情人,出现在了观众的视野之中。
    真漂亮!
    这是大部分观众的第一反应——除了那些位置太差,看不清脸,甚至连身材都因为被灯光笼罩而看不清的观众以外,大部分观众还是可以看清洛克希长相的,不过,由于字面意义上她正在发光,起码是被强光笼罩,所以长相也有一定的失真感,要稍微适应一下,才能把识别模式给转换过来。
    但,即使如此,她也还是非常漂亮,这种漂亮是一个统一的印象,由洛克希的身材、五官和气质统一组成,你很难仔细地想她到底哪里漂亮,但大概你的注意力转移到她身上的时候,第一个感觉就是‘她真漂亮’!
    第二个感觉则是:她演得真好!
    大部分有舞台剧观看经验的观众都知道,观众基本不会一直注意脸部的微妙表情变化——电影可以用特写,或者人物近景来调动观众的注意力,但戏剧的话,观众面对的是一个极大的‘屏幕’,用电脑来比喻的话,演员的脸就像是电脑桌面上的一个图标,就拿ie的e字logo做比方,当然你可以看清楚图标是个e字,但如果要你关注这个e字的亮度、颜色变化,那就比较痛苦了,观众是绝对不可能做到的。
    所以,大部分戏剧都要用夸张的肢体语言来表现情绪,告诉你角色现在是生气还是悲伤,而演惯了舞台剧的演员,在影视剧里就会有面部表情不生动的问题,这是两种艺术形式不同带来的结果。
    那么这种演技在管用的同时也有一个弊病,以前在没有电视、电影的时候,所有人都这么演,观众也就自然地接受了。可经过影视的冲击,大部分观众更习惯看的是影视剧更趋于自然的演技,看戏剧就有出戏的危险,看到演员夸张的动作,并不会跟着去投入,个别观众还会产生尴尬感,替演员觉得丢脸。绝对不可能跟着演员的调动去起舞,顶多是给点面子,看到演员表现悲伤,就笑叹口气,看到演员意图搞笑,也就跟着呵呵两声。尤其是音乐剧,很少有演员是让人觉得她在演戏的,大部分对白场景都感觉是在走流程,甚至很多时候可以明显感觉到演员自己都在出戏,不管她在想什么,反正她是绝对没有投入角色。
    维尔玛的演技就有这样的毛病,她的歌舞很出色,非常吸睛,但被逮捕时的那段对白却是远远比不上她在歌唱时的表现,台词说得高低起伏,情绪饱满得过火,包括肢体语言也是太夸张,大家可能刚被她的舞蹈征服,投入了《芝加哥》的世界里,但下一秒刚燃起来的温度又完全回落,意识到自己只是在看戏,而左边的胖子一直在挤压着自己的活动空间,右边的女人香水味道又有点太重。
    但洛克希就不会,就像是她的美丽一样,大部分观众完全意识不到她演得到底哪里好——她的演出就是一个整体,一出场就给全场观众一个直观的印象:她演得真的很好!
    这一段是洛克希看过维尔玛的表演,被迷得心向往之,很想看完,但却被她的情人叫回家中亲热的戏码,两人的对白都和这件事有关。对于观众来说,很离奇的,洛克希的语调也是高低错落,比一般人说话的声调要夸张很多,包括她的肢体语言也是过分夸张,这还是音乐剧的演法,并没有和之前的维尔玛、她身边的情人出现表演风格上的差异。但——但他们就是被带入戏里,就是感觉到了洛克希现在的情绪,她现在受着骗,深信不疑自己即将成名,对于未来有无限的憧憬……
    这些信息不是观众通过许多别的途径(戏前的介绍,自己做的功课)来了解到,然后从勉强的表演里得到印证:哦,现在剧情进展到这一段——并不是如此,而是通过洛克希喋喋不休,在情人跟前透着胆怯情绪的台词,以及她飘飘然的肢体语言所领悟出来的:她现在要把情人哄好,让他介绍自己进入剧团,所以她对他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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