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鬼拍肩发表(2/2)
的西门吹雪……
还是没能下决心来看《鬼拍肩》,而且他也听到了很多人的评价,说是直接点叉的.
于是,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李阳强忍着没有点开《鬼拍肩》的哪怕一个界面,一直到《鬼拍肩》已经发布了一个周左右,这一天他闹了书荒。
书荒这个事情,老书虫们肯定经历过不少。总之就是突然没书可看了,反而怀念起刚刚看网文的时候那种看到龙傲天就兴奋得脸红脖子粗的时光。
“好吧!我就不信,我一大老爷们,还能被吓死,还能被毒死不成?能写出《星辰变》的西门吹雪,他的新书。至少应该也有一点儿可圈可点之处吧。”
带着这样的想法,李阳终于点开了《鬼拍肩》的界面,但是,想象中的萧条寥落并没有出现,映入眼帘的。是1055048张推荐票,2595623个点击。字数是65280……
“这数据非常不错的啊。”李阳带着几分不解,看了一下粉丝值这边,《鬼拍肩》居然已经有了50个盟主
作为一个老书虫,尤其是一个对网文产业之类的也有不小了解的老书虫,李阳当然可以判断出来,这应该是《鬼拍肩》可谓是非常不错了。
“嘿……难道……”
李阳打开《鬼拍肩》的阅读界面,从第一章开始看起。
但是,第一章让他好几次差点败退,第一人称视角和冗长的开头让他有点儿点x的冲动,但既然是如此成绩的书,他强忍着看完了,不过,幸好主角有家传的东西《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这似乎是金手指,总算让他提起几分兴趣。
“这什么狗屁名字!。”但他还是想吐槽胡八一这个名字。
强忍着不耐往后看,总算,到了胡八一和胖子他们机缘巧合来到了内外蒙古边界,在这里,一个新奇的世界骤然展开!
李阳看到主角他们终于开始冒险的时候,本来还想吐槽一下这他娘的怎么有种浓烈的网文初开时代的西方奇幻冒险小说的味道,但很快他就无法吐槽了。
因为,他的心情已经沉浸到了小说里。
小说到处都埋了伏笔,暗线明线,交织成一道道美丽的故事网络,把整个故事的脉络串联了起来。主角他们一直面临这样那样的危险,让情节变得十分紧凑,看了一章之后,迫不及待地就摁快捷键按钮看下一章,看完一章,接着再看下一章。
天下霸唱的笔力是很不错的,能够驾驭第一人称,而且能让大家沉入其中的作者都挺牛逼,他是其中一位。
这样,第一人称的好处也就体现出来了——代入感超强,四周的危险仿佛真的发生在自己的身边,仿佛自己就走在那危机四伏的墓道上,和明里暗里的怪物粽子僵尸做着明争暗斗,偶尔又要留下一个个解不开的谜团。
其实,当初默言准备节目的时候就考虑过,盗墓流的最经典书籍,除了一部tj的《茅山后裔》,默言自己也没看过之外,《盗墓笔记》、《鬼拍肩》流传甚广。
仔细地说,《盗墓笔记》其实在情节的紧张、紧凑、环环相扣上,是要比《鬼拍肩》更优越的。那部小说的情节架构真是让人欲罢不能,从头到尾都带着一种紧张刺激,一环套着一环,恐怖气氛也营造得相当充足。
这倒不是说《鬼拍肩》写得如同白纸,只不过是说《盗墓笔记》在情节安排上更吸引人。
但是,《盗墓笔记》那本书,毕竟是属于带着一些跟风《鬼拍肩》感觉的,比起《鬼拍肩》来说,《盗墓笔记》有硬伤,那就是很多地方的逻辑架构并不完善,前后难以自圆其说。挖的坑太多,到后来不知道怎么填,有的地方为了故弄玄虚,制造恐怖氛围失去了足够的合理性。
还是没能下决心来看《鬼拍肩》,而且他也听到了很多人的评价,说是直接点叉的.
于是,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李阳强忍着没有点开《鬼拍肩》的哪怕一个界面,一直到《鬼拍肩》已经发布了一个周左右,这一天他闹了书荒。
书荒这个事情,老书虫们肯定经历过不少。总之就是突然没书可看了,反而怀念起刚刚看网文的时候那种看到龙傲天就兴奋得脸红脖子粗的时光。
“好吧!我就不信,我一大老爷们,还能被吓死,还能被毒死不成?能写出《星辰变》的西门吹雪,他的新书。至少应该也有一点儿可圈可点之处吧。”
带着这样的想法,李阳终于点开了《鬼拍肩》的界面,但是,想象中的萧条寥落并没有出现,映入眼帘的。是1055048张推荐票,2595623个点击。字数是65280……
“这数据非常不错的啊。”李阳带着几分不解,看了一下粉丝值这边,《鬼拍肩》居然已经有了50个盟主
作为一个老书虫,尤其是一个对网文产业之类的也有不小了解的老书虫,李阳当然可以判断出来,这应该是《鬼拍肩》可谓是非常不错了。
“嘿……难道……”
李阳打开《鬼拍肩》的阅读界面,从第一章开始看起。
但是,第一章让他好几次差点败退,第一人称视角和冗长的开头让他有点儿点x的冲动,但既然是如此成绩的书,他强忍着看完了,不过,幸好主角有家传的东西《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这似乎是金手指,总算让他提起几分兴趣。
“这什么狗屁名字!。”但他还是想吐槽胡八一这个名字。
强忍着不耐往后看,总算,到了胡八一和胖子他们机缘巧合来到了内外蒙古边界,在这里,一个新奇的世界骤然展开!
李阳看到主角他们终于开始冒险的时候,本来还想吐槽一下这他娘的怎么有种浓烈的网文初开时代的西方奇幻冒险小说的味道,但很快他就无法吐槽了。
因为,他的心情已经沉浸到了小说里。
小说到处都埋了伏笔,暗线明线,交织成一道道美丽的故事网络,把整个故事的脉络串联了起来。主角他们一直面临这样那样的危险,让情节变得十分紧凑,看了一章之后,迫不及待地就摁快捷键按钮看下一章,看完一章,接着再看下一章。
天下霸唱的笔力是很不错的,能够驾驭第一人称,而且能让大家沉入其中的作者都挺牛逼,他是其中一位。
这样,第一人称的好处也就体现出来了——代入感超强,四周的危险仿佛真的发生在自己的身边,仿佛自己就走在那危机四伏的墓道上,和明里暗里的怪物粽子僵尸做着明争暗斗,偶尔又要留下一个个解不开的谜团。
其实,当初默言准备节目的时候就考虑过,盗墓流的最经典书籍,除了一部tj的《茅山后裔》,默言自己也没看过之外,《盗墓笔记》、《鬼拍肩》流传甚广。
仔细地说,《盗墓笔记》其实在情节的紧张、紧凑、环环相扣上,是要比《鬼拍肩》更优越的。那部小说的情节架构真是让人欲罢不能,从头到尾都带着一种紧张刺激,一环套着一环,恐怖气氛也营造得相当充足。
这倒不是说《鬼拍肩》写得如同白纸,只不过是说《盗墓笔记》在情节安排上更吸引人。
但是,《盗墓笔记》那本书,毕竟是属于带着一些跟风《鬼拍肩》感觉的,比起《鬼拍肩》来说,《盗墓笔记》有硬伤,那就是很多地方的逻辑架构并不完善,前后难以自圆其说。挖的坑太多,到后来不知道怎么填,有的地方为了故弄玄虚,制造恐怖氛围失去了足够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