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2/3)
了萧母的恩情而不是他帮了萧母,让人听到说话心里舒坦极了。
沈墨一边和萧母说话,一边不招痕迹的扫了眼阿丑,见阿丑只管低着头一个劲的猛吃,忍不住打趣道:“薛姑娘是不是来之前没吃饭,这会饿极了要不请客吃饭的钱吃回来。”
阿丑装作第一次见到沈墨的模样,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让沈先生见笑了,我刚刚从巴黎回来,吃不惯哪里的东西,乍然一见故乡的饭菜,胃口大开吃多了。”听阿丑说刚刚从巴黎回来,沈墨有些惊讶,“还真是缘分,我也是刚刚从巴黎移居回来,不过巴黎的食物很美味,薛小姐竟然吃不惯,看来薛小姐无福享受哦。”
阿丑心里翻了个白眼,就知道你是从巴黎刚回来,我才这样说的,“我这人在家乡吃惯了大鱼大肉,吃不惯圣母院的素餐。”
沈默侧过身,起来了兴趣般,悄声说道,“咦,薛小姐难道看破了世俗,去圣母院做修女。”沈默这人不仅家世好,更长了一副好皮囊,见到他的小姐不是故作淑女就是捧着他,还从来没有人像阿丑上次那样针尖对麦芒的讽刺他,这下勾起了他大少爷的注意。
阿丑心里一恼,这人怎么这么不识趣,句句带刺,“圣母院不缺修女,就缺个敲钟的,正适合你去。”
沈默也不恼,依旧笑意盈盈的接口道,“难道你先前在哪儿工作刚辞职,哦,也是哦,”他从上到下打量了阿丑一番,啧啧的道:“难怪哦,长成你这样,估计也没人找你,怪不得干不下去走人了呢。”一般人嘴里说圣母院那都是带着尊敬之意的,只有少数人会往哪情se场所想,此刻那沈墨话里的意思就是阿丑身材没料没人光顾。
阿丑看沈墨越说越不靠谱,将面前的碟子往前一推,用纸巾擦了擦嘴角的饭渍,“是呢,没有沈先生厉害,每每生意好得做通宵。”
这边斗得不可开交,那边萧母有些疑惑的问道,“阿丑你们认识吗?”
不待阿丑回话,沈墨接口道,先前有过一面之缘,薛小姐见我国语说的不好,还要教我呢,这不一会下来我就感觉学会了好多。沈墨风流倜傥的媚眼向上一挑,执起身前的酒杯,笑意盈然的说道,“俗话说得好,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薛小姐今日教会了我许多,即使我不能把你当长辈看待,也的敬您一杯酒,你可一定要饮下。”
阿丑一噎,感情他不是不知道,是在这等着自己的,他这人还真是狡诈,比那些身经百战的商业老头子也不遑多让,既然他话都说道这个份上了,阿丑不喝也不好看,随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沈墨在一旁笑的花枝招展,一个劲夸奖阿丑豪爽。
阿丑一杯下肚后,却是后悔了,这酒看着喝的不多,酒劲却大,这会酒劲上来,阿丑之感觉脑袋晕沉沉的,她打算去洗手间洗把脸清醒下,没想到起的猛了,差点没摔倒,幸好旁边的沈墨眼疾手快扶住了她。
沈墨执意要送她去,阿丑推脱之下只得答应,洗手间内,阿丑用凉水狠狠的冲了下脸,又用手拍了几下,才清醒了过来,她对着镜子稍微整理下凌乱的长发,就走了出去,想起在一边等着她的沈墨,阿丑就来气,她特意绕了个远路避开沈墨,没想到却看到,一个长的极其妖艳的女子在和萧之轩拉扯,萧之轩退下了往日的温和,满脸冰霜的甩开那女人。
生气的萧之轩依旧很俊美,温和的眸子因愤怒散发着黑曜石般的深谙色泽,深邃迷人,即使他有了未婚妻还有一大波女人想要勾搭上他,也是现在的萧之轩要钱有钱,要势有势,长的又英俊儒雅,的确有俘获一大推女人心的资本。
阿丑心想真晦气,本想绕个远路静静心,没想到遇到萧之轩的乌七八糟的事,不得已只得按着原路返,省的遇到萧之轩两人都尴尬,却不料没走几步遇到了先前那美艳的女子,离了近的看很面熟,阿丑想起来是现在当红的新生代女星林菲,宅男心目中的女神。
林菲因萧之轩憋了一肚子的火,这会看到他的前妻便将先前不敢对着萧之轩发的火发了出来,她抬着精致的下巴,面前鄙视的嘲讽道:“这不是萧太太吗?哦,我忘记了是前萧太太,明明是名门闺秀竟比不过一个离婚的二手货,真替您羞得慌。”
阿丑心想怎么所有都来嘲讽她,感情人家都拿她当软柿子了,是个人都来掐一掐,她阿丑即使在落魄,也犯不着她林菲这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说。“呦,这谁呀在乱叫,两鬓角无发,骑个猪领个猴,在挑个担都能去西天取佛了。”
林菲何时让人这样侮辱过,自她成名以来,何时受过这样的气,她头发两边鬓角较少,所以她总是将头发散在额前,遮盖住这一缺点,而这女人竟说她是沙僧,她怒气汹汹的抬起巴掌就向着阿丑脸上扇去。
不料半路上伸出一只手拦住了她,还不等她反应过来,就别甩到了一边,她抬眼就对上了沈墨含怒的双眼,光亮的板砖反射着那男人锐利如鹰的冷眸,须臾,消失在珠光中,她心里咯噔一下,知道今日之事她讨不了好。
阿丑见沈墨冷着一张脸,想来已围观了多时,这时就听他凉凉的声音道,“你这小姐感情是让人给说中了,恼羞成怒。”
酒店外街上人群熙熙攘攘,酒店内一阴影
沈墨一边和萧母说话,一边不招痕迹的扫了眼阿丑,见阿丑只管低着头一个劲的猛吃,忍不住打趣道:“薛姑娘是不是来之前没吃饭,这会饿极了要不请客吃饭的钱吃回来。”
阿丑装作第一次见到沈墨的模样,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让沈先生见笑了,我刚刚从巴黎回来,吃不惯哪里的东西,乍然一见故乡的饭菜,胃口大开吃多了。”听阿丑说刚刚从巴黎回来,沈墨有些惊讶,“还真是缘分,我也是刚刚从巴黎移居回来,不过巴黎的食物很美味,薛小姐竟然吃不惯,看来薛小姐无福享受哦。”
阿丑心里翻了个白眼,就知道你是从巴黎刚回来,我才这样说的,“我这人在家乡吃惯了大鱼大肉,吃不惯圣母院的素餐。”
沈默侧过身,起来了兴趣般,悄声说道,“咦,薛小姐难道看破了世俗,去圣母院做修女。”沈默这人不仅家世好,更长了一副好皮囊,见到他的小姐不是故作淑女就是捧着他,还从来没有人像阿丑上次那样针尖对麦芒的讽刺他,这下勾起了他大少爷的注意。
阿丑心里一恼,这人怎么这么不识趣,句句带刺,“圣母院不缺修女,就缺个敲钟的,正适合你去。”
沈默也不恼,依旧笑意盈盈的接口道,“难道你先前在哪儿工作刚辞职,哦,也是哦,”他从上到下打量了阿丑一番,啧啧的道:“难怪哦,长成你这样,估计也没人找你,怪不得干不下去走人了呢。”一般人嘴里说圣母院那都是带着尊敬之意的,只有少数人会往哪情se场所想,此刻那沈墨话里的意思就是阿丑身材没料没人光顾。
阿丑看沈墨越说越不靠谱,将面前的碟子往前一推,用纸巾擦了擦嘴角的饭渍,“是呢,没有沈先生厉害,每每生意好得做通宵。”
这边斗得不可开交,那边萧母有些疑惑的问道,“阿丑你们认识吗?”
不待阿丑回话,沈墨接口道,先前有过一面之缘,薛小姐见我国语说的不好,还要教我呢,这不一会下来我就感觉学会了好多。沈墨风流倜傥的媚眼向上一挑,执起身前的酒杯,笑意盈然的说道,“俗话说得好,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薛小姐今日教会了我许多,即使我不能把你当长辈看待,也的敬您一杯酒,你可一定要饮下。”
阿丑一噎,感情他不是不知道,是在这等着自己的,他这人还真是狡诈,比那些身经百战的商业老头子也不遑多让,既然他话都说道这个份上了,阿丑不喝也不好看,随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沈墨在一旁笑的花枝招展,一个劲夸奖阿丑豪爽。
阿丑一杯下肚后,却是后悔了,这酒看着喝的不多,酒劲却大,这会酒劲上来,阿丑之感觉脑袋晕沉沉的,她打算去洗手间洗把脸清醒下,没想到起的猛了,差点没摔倒,幸好旁边的沈墨眼疾手快扶住了她。
沈墨执意要送她去,阿丑推脱之下只得答应,洗手间内,阿丑用凉水狠狠的冲了下脸,又用手拍了几下,才清醒了过来,她对着镜子稍微整理下凌乱的长发,就走了出去,想起在一边等着她的沈墨,阿丑就来气,她特意绕了个远路避开沈墨,没想到却看到,一个长的极其妖艳的女子在和萧之轩拉扯,萧之轩退下了往日的温和,满脸冰霜的甩开那女人。
生气的萧之轩依旧很俊美,温和的眸子因愤怒散发着黑曜石般的深谙色泽,深邃迷人,即使他有了未婚妻还有一大波女人想要勾搭上他,也是现在的萧之轩要钱有钱,要势有势,长的又英俊儒雅,的确有俘获一大推女人心的资本。
阿丑心想真晦气,本想绕个远路静静心,没想到遇到萧之轩的乌七八糟的事,不得已只得按着原路返,省的遇到萧之轩两人都尴尬,却不料没走几步遇到了先前那美艳的女子,离了近的看很面熟,阿丑想起来是现在当红的新生代女星林菲,宅男心目中的女神。
林菲因萧之轩憋了一肚子的火,这会看到他的前妻便将先前不敢对着萧之轩发的火发了出来,她抬着精致的下巴,面前鄙视的嘲讽道:“这不是萧太太吗?哦,我忘记了是前萧太太,明明是名门闺秀竟比不过一个离婚的二手货,真替您羞得慌。”
阿丑心想怎么所有都来嘲讽她,感情人家都拿她当软柿子了,是个人都来掐一掐,她阿丑即使在落魄,也犯不着她林菲这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说。“呦,这谁呀在乱叫,两鬓角无发,骑个猪领个猴,在挑个担都能去西天取佛了。”
林菲何时让人这样侮辱过,自她成名以来,何时受过这样的气,她头发两边鬓角较少,所以她总是将头发散在额前,遮盖住这一缺点,而这女人竟说她是沙僧,她怒气汹汹的抬起巴掌就向着阿丑脸上扇去。
不料半路上伸出一只手拦住了她,还不等她反应过来,就别甩到了一边,她抬眼就对上了沈墨含怒的双眼,光亮的板砖反射着那男人锐利如鹰的冷眸,须臾,消失在珠光中,她心里咯噔一下,知道今日之事她讨不了好。
阿丑见沈墨冷着一张脸,想来已围观了多时,这时就听他凉凉的声音道,“你这小姐感情是让人给说中了,恼羞成怒。”
酒店外街上人群熙熙攘攘,酒店内一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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