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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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和常弘和睦融洽地交谈,有说有笑,魏昆偶尔插一两句话,谁都不主动跟魏筝说话,倒显得魏筝像个外人一样。
    以前有杜氏在,杜氏对她千依百顺,五岁了连吃饭都亲自喂她。如今杜氏不在,她竟然连自己吃饭都不会。阿箩和常弘都吃完了,她还在慢吞吞地夹菜,魏昆皱了皱眉,对几个孩子道:“我给你们请了一位西席先生,教你们念书写字,明日先生就过来了,你们见了先生的面,记得问一声先生好。”说罢又对魏箩和魏筝道:“我还给你们俩请了一位女先生,教你们举止礼仪。今日阿筝这种摔筷子的行为,日后不可再有了。”
    魏筝一声不吭,对西席先生的兴趣不大,魏箩却是很期待。
    上辈子她在农户家长大,村子里只有一个秀才识字,她虽然跟着学了一些,但还是不够。尤其她十五岁时回到盛京城后,益发感觉到自己跟贵女的差距。别人气质高华,什么都不做,往那儿一站便说不出的诱惑。她虽然有一张漂亮的脸蛋,但是没有别人的那种气质修养,还是差了一大截儿。
    她现在还小,看不出来什么。等长大以后,这种差距就会越来越明显。
    是以她要趁现在大家都一样的时候,好好学诗书礼仪,把上辈子没学的都补回来,做一个真正的名门闺秀。
    魏箩眨巴着眼睛问:“先生教我们什么?我听说三哥哥和四哥哥都学诗经了,我也想学。”
    魏昆笑着摸摸她的头,“你们现在学诗经太早了,先让先生教你们三字经,写大字。”想了想,毕竟对阿箩心怀愧疚,所以也对她更上心一些,“每天先生授完课后,阿箩就到我书房来,我亲自检查你学习的成果。”
    魏箩点头说好,回答得又脆又甜。
    那边魏筝被杜氏惯坏了,不懂得看人眼色,只会一昧地耍脾气、使性子:“我不要先生,我要阿娘!爹爹,你让阿娘回来吧!”
    她刚才这么说,魏昆故意不回应。眼下她一再提起,魏昆也有点动怒,冷着脸道:“日后不许再说这种话,你若是想她,就到银杏园去陪她!”
    魏筝被他训得眼睛一红,泪珠子在眼眶里打转,最后硬生生地憋回去了,憋得眼眶通红。
    阿箩不看她,放下筷子说:“我吃饱了,爹爹,我去找四伯母了。”
    上辈子魏筝就喜欢哭,生气也哭委屈也哭害怕也哭,阿箩最看不上她这份矫情。不知道这辈子杜氏不在身边,她能不能长大一点。
    常弘见阿箩跳下圆凳,也连忙搁下筷子:“我也吃饱了!”
    屋里只剩下魏昆和魏筝。魏筝正伤心得一口一口扒饭,显然被严肃的魏昆吓坏了,连哭都不敢哭。
    *
    阿箩刚才说的三哥哥和四哥哥,正是四伯母所生的两个儿子,三少爷魏常弦今年十一岁,四少爷魏常弛今年十岁。由于阿箩经常到四房走动,所以跟这两位堂哥哥的关系也比较亲近。
    阿箩到梅园时,院子里正热闹,远远就能听见狗吠和人声。她走到院里一看,才发现原来院里有一条山东滑条犬,模样凶恶,一看便是不好招惹。
    院里丫鬟都吓坏了,纷纷往两边躲,魏常弦那个混世小魔王牵着狗,笑得嚣张,问下人:“这可是我舅舅花大力气弄来的,怎么样?漂亮么?”
    他口中的舅舅是安陵侯最小的儿子,秦策。秦策今年十六,年龄不大,辈分却挺高,是个会玩的人,魏常弦整日跟着他,跟他学了不少新鲜玩意儿。
    这玩狗就是其中一个。
    魏箩站在门口,看着那条满脸凶相的狗,没有动弹。
    魏常弦一扭头看见她,以为吓着她了,忙把狗交给下人牵着,笑着叫她:“阿箩妹妹来了?你别怕,这狗听我的话,我不让它咬你,它就不敢咬你。”
    说罢,见阿箩还是不动。他比阿箩大五岁,自认是大哥哥,颇有兄长风范地上前握住她软乎乎的小手,带着她走进院里,“我是用它跟宋晖比赛的,我还指望它能赢宋晖那条陕西细狗呢。”
    听他提起宋晖,魏箩微微一滞。
    宋晖是跟她从小定亲的青梅竹马,姜妙兰怀着她的时候,就把她许给宋晖当媳妇儿了。宋晖比她大了六岁,一直像哥哥一样照顾她,她原本以为自己会嫁给宋晖,做他的小媳妇儿。可是让她失望的是,上辈子她失踪十年,十年后再回英国公府时,才发现宋晖已经跟魏筝定亲了。
    原来宋晖不是非她不可,换一个人,他照样可以娶。
    魏箩自从重生以来,还没有见过宋晖。
    魏常弦说着说着来劲儿,热情地邀请她:“明天我要带着它去忠义伯府,跟宋晖的狗比赛,阿箩妹妹也一起去吧?”
    ☆、第011章
    去不去?
    阿箩犹豫了一阵儿,“爹爹给我请了一位先生,明天先生就过来了……”
    她其实是想去的,上辈子缺席太多,这辈子就想好好弥补。况且宋晖也在。宋晖是忠义伯府的嫡长孙,备受宠爱,忠义伯夫人把他当成眼珠子、心肝肉,平时说话都舍不得重一点,就连杜氏见到他都要客客气气的。尽管如此,宋晖还是对阿箩很好,把阿箩当成亲妹妹一样疼爱。
    魏常弦不以为然地挥了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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