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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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6月,英国斯塔夫斯市10岁小女孩劳拉·布克斯顿将名字和家庭地址写在了一个小标签上,系在一只氢气球上放飞。氢气球飞越了140英里,落到了一户居民家里,难以置信的是,这家也有一个叫做劳拉·布克斯顿的女儿,且正好10岁!
    英国的芭芭拉·赫顿一次意外地将她的古董手镯冲下了卫生间的下水道。不久后的一天,当她来到一个珠宝店想重新购买一只手镯时,一名男子带着她丢失的那只手镯进入珠宝店,要求店老板估一下价。据这名男子称,他是清理工,在清理下水道时发现了手镯。
    巧合过多便是阴谋。茫茫人海,事物万千,偶然会有一些东西很一致。陈池认为,田伟之所以不是杀死郑晓蓉的凶手是因为以下几点。
    第一,田伟已经落网,根据对他的性格分析,他是表现型杀人心理,此类犯罪心理的人恨不得在落网的时候把自己做过的每件事都说出来,包括杀过几个人,偷过谁的内衣,打过谁的报告,甚至会无中生有,来证明自己的犯罪。但是对于郑晓蓉,他却只字不提,显然这不符合他的性格。
    第二,郑晓蓉被杀太过突然,田伟是从六年前开始杀人的,他杀死陈素兰母女后,心理情绪便暗淡下去,接下来的六年时间便没有再杀人,那么郑晓蓉是怎么让他突下杀手呢?这一点显然逻辑不通。至于田伟绑架苗秀秀和苗红丽,时间和动机很清楚,因为苗红丽长得太像方静,这一点经过照片比对可以证实。面对这样的冲击,对感情已经成魔的田伟自然不会压抑自己的情感。
    第三,田伟的住处距离南极巷的确不远,但是要经过两个路口,那两个路口旁边有一个小卖部,平常十二点之前都有人在那里打牌聊天,如果田伟要把郑晓蓉带到自己家里,必须经过那个路口。事实之前已经调查过,在那里打牌的人并没有看到有人经过。这一点可以确定田伟没有条件把郑晓蓉带到家里作案。
    陈池的异议让其他人都沉默了。不过几分钟后,大家便开始提出了不同意见,第一个提出意见的是麦小语。
    “既然田伟是表现型的犯罪心理,那他为什么对苗红丽和苗秀秀的事情也是不愿意多讲呢?”
    “这个很简单,因为苗红丽和苗秀秀被我们解救了。你可以想一下,一个男人说有一个女人非常喜欢自己,每次总是在别人面前说这个女人对自己多好,可是有一天大家看到那个女人非常讨厌那个男人的场景,那么男人还会说这个女人喜欢自己吗?”陈池说道。
    “这一点我认可,其实我也觉得田伟如果要真的杀了郑晓蓉,应该不会隐瞒的,反正杀死一个人和杀死十个人都是死罪。”乔梦梦赞同地说。
    “可是,当初我们是一条线索连在一起的,如果田伟不是杀死郑晓蓉的凶手,我们之前的一些判断似乎也出现了错误啊!”林刚提出了新的疑惑。
    “其实我们最大的疑惑就在于郑晓蓉、陈素兰、苗秀秀、苗红丽和方静的相像之处。之前麦小语也说过,我们对画像的判断无非是通过眼睛和脸庞来决定相像度。大家可以看一下,苗红丽和苗秀秀哪里像?”陈池说着走到旁边,打开了投影机,他点了电脑几下,打开了苗红丽和苗秀秀的照片。
    “眼睛。”
    “鼻子。”
    “不对,嘴巴像,都是小嘴。”
    “不是吧,你怎么看的?”
    其他人议论纷纷,陈池又打开了陈素兰,还有方静的照片。
    屏幕上四个女人的照片,猛地看上去,根本不一样,仔细辨认一下,能够看出来的确有相像的地方。
    “我们被之前麦小语的话误导了,犯了一个先入为主的错误。就像心理学上有一个很经典的实验一样,实验者拿出两张一模一样的画像,分别给两组人看,对第一组人他描述的词语非常温和、稳重、善良,对第二组人则描述得非常凶狠、霸道,然后实验者让两组人猜测画像的职业。结果显示,第一组人给出的职业都是积极向上的正当职业,而第二组给出的答案却是一些阴暗,不入流的职业。这一点说明,什么样的描述会给我们什么样的判断。当初麦小语说人体画像的相像度根据南北方差异大,所以自然而然我们便把郑晓蓉带到了案子里面。再加上我们追寻的田伟,的确和杀死郑晓蓉的凶手有一些像,所以我们彻底带进了田伟的案子里。”陈池给出了自己的理由。
    “原来如此。”麦小语叹了一口气,似乎对自己之前的话有些抱歉。
    “那就是说,杀死郑晓蓉的凶手依然在逍遥法外。”乔梦梦说道。
    “不错。”陈池点了点头。
    3
    二毛最近很倒霉,前几天被龙泉洗浴中心的保安揍了一顿,然后又被两个警察设局骗进了局子里。今天好不容易出来,结果又丢了钱包。
    站在大街上,他和两个小弟耷拉着头,霜打茄子般抽着闷烟。二毛的两个小弟一个胖子叫小凯,另外一个高个叫扫把。两个人本来和二毛是同学,后来经常一起旷课,最后干脆从学校跑了出来瞎混,平常什么事情都依着二毛为主。
    “大哥,你说会不会是外地小偷干的,我认识大厦后面卖羊肉串的老板,他手下有好几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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