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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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看重感情、那么看重相依为命的爷爷的你,舍得放弃这样的诱惑吗?
    贺博远根本不介意将贺家的权势与财富,更不介意自己亲生儿子能不能继承自己的一切,世上所有的东西对他来说都毫无意义——都可以用来作为玩弄人性的筹码。
    林烁拒绝了贺博远。
    从此之后,他与贺博远再也没有任何交集。
    直至林厚根病重。
    在生死面前,一切坚持都毫无意义。
    林烁愿意做任何事,换取林厚根一年——甚至一天的生命。
    更何况只是出卖自己的身体。
    身体被占有,骄傲与尊严被践踏,对他而言都是微不足道的东西。
    是的,微不足道。
    后悔吗?
    为自己放弃那样的好机会而后悔吗?
    贺博远用一纸合约让他“卖身”给贺焱,不就和当年带他去吃好东西、带他去看好风光、带他领略财富和地位的美妙一样吗?
    贺博远的意思就是:看看,就算样样都不如你,但只要是我儿子,就可以轻易把你踩在脚下。
    贺博远希望他后悔,希望他屈服,希望他痛哭流涕表示自己选错了——
    可是他偏不。
    林烁淡淡地笑了起来:“不。”
    他所在乎的东西从来没有变过。
    林厚根又凶又爱骂人,他从小到大没少和林厚根吵得脸红脖子粗。
    可活在这世上最美好的,不就是家里有个人没事和你吵吵架、有事把你护得死死的吗?小时候是林厚根保护他、养大他,现在换他保护林厚根,多么理所当然的事情。
    只有畜生才有奶就是娘。
    林烁抬起头,直直地与贺博远对视:“我不后悔。”
    不就是陪个疯子玩游戏吗?他怕什么。
    反正他也差不多是个疯子。
    贺博远额头青筋微微一跳。
    他总以为自己已经是最疯狂的赌徒,林烁却总是令他感到意外。林烁比他疯狂的地方在于,林烁居然肯相信“感情”这种东西。
    这世上最多变的,难道不是人的感情吗?
    贺博远说:“不后悔就好,好好跟在贺焱的身边,别让他出差错。”意思是出了差错就算到林烁头上。
    林烁说:“我会的。”他语气诚挚,没有丝毫勉强,“我非常感激您在我最绝望的时候向我伸出援手。”
    贺博远说:“那好,希望你永远不要后悔。”
    林烁离开贺博远的书房,正巧碰上了贺凛。
    这位炙手可热的贺家子弟气度谦和,没有因为林烁身份不明而用探究的目光看他。他自我介绍:“你是小六的副手吧?我叫贺凛。”说着他风度翩翩地朝林烁伸出手。
    林烁笑了笑,伸出手和贺凛握手:“我叫林烁。”
    贺焱从贺老爷子那回来,瞧见的就是林烁和贺焱握手言欢的模样。贺焱只觉得心里的火噌地一下往上冒,大步跨上前,把林烁的手从贺凛手里扯出来。
    贺凛似乎早就习惯贺焱这作派,很有风度地说:“小六见过老爷子了?我先去找二叔。”他说的二叔是贺博远。
    贺焱看着贺凛走进贺博远的书房,熟门熟路地带上书房门。
    贺焱看着紧闭的书房门,心里像是被人浇了一瓢雪水,又凉又冷。他回来一趟,只和贺博远说了那么两句话,可能连林烁都比他多。
    想到这里,贺焱又恼火地说:“你和那家伙说什么?!”
    林烁据实以告:“他告诉我他叫贺凛,我报上我的名字,然后握了握手,没别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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