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1/2)
“庄旭然,要不我们不吃了,怪可怜的。”闻着扑鼻而来的血腥味,叶凌皱眉说。
庄旭然侧目,不知道叶凌是怎么想的,他说:“这东西我们不吃也是别人吃掉,再说了,不是违禁种类,只是比较难买到好的。”
他可不敢带叶凌去买什么穿山甲之类的,那是犯法。
“这样啊……”叶凌犹犹豫豫。
“这跟你吃鸡鸭鱼肉是一样的。”庄旭然看着他,握住手,有点好笑:“你不忍心的话,就不要看。”
“……”眼睛被人捂住,这一刻叶凌感到羞愧不已,脸颊骤然发烫起来。
自己好歹是个大男人,却跟小姑娘似的,不但晕血还叽叽歪歪。
“哦,对了,你晕血。”这下庄旭然就更不敢让叶凌看了,跟老板谈好价钱之后,拉着叶凌走开少许。
“没事,我不晕动物的血。”试过了,叶凌知道自己的毛病在哪里,是被砸过脑袋之后的后遗症,只对自己的血敏感。
“不管,反正都别看。”庄旭然说,不但不觉得叶凌墨迹,反正挺支持他这份墨迹。
就像我们很多时候,自己不会爱心泛滥,却对爱心泛滥的人喜闻乐见,希望他们永远保持这种心境。
“行吧。”叶凌转过身去,把庄旭然的手掌拉下来,握在手里撮着。
认真的模样有点惹人侧目,庄旭然站在他身边,眯眼凝视他。此刻夕阳的余晖照在脸上,有一层淡淡的光晕,看起来好不真实。
为了挥别这种缥缈的不踏实感觉,庄旭然偷偷靠近,咬了一口某人的耳朵。
得到了一声小小的惊呼,不真实的感觉就打破了,所有东西瞬间变得生动而踏实起来。
他就在身边。
“回去吧。”
买完了需要的东西,天色渐暗。初春的日子就是比较短,夜比较长。
“嗯。”叶凌帮忙放好东西,趁着没人的时候回击一下庄旭然的耳朵……让他下次记心,别使坏。
“你……”庄旭然闷笑了两声,看见对方不理睬自己。
叶凌拿过钥匙,决定回去的路途自己开车。他想庄旭然工作了一天,还来回开了这么久车,也该累了。
车子开上马路,庄旭然坐在副驾驶上打开音乐,是他那天突然想到的,乘客。
跟着哼了几句,收到来自叶凌的侧目,他说:“开心啊?”
庄旭然说:“开心呐。”
就都,傻里傻气地憨笑……
要不是距离这么近,要不是天天面对面,从来不会知道有些幼稚和感性,原来你也有。
“回去做饭给我吃。”庄旭然的语气疑似命令,细听之下却察觉得出来,那是一种类似撒娇的意味。
“天天都在做。”叶凌疑惑兼无奈,心知道对方又作了,他发自内心地认真说:“今晚做更好吃的。给你吃。”
笑。
其实,是不是爱情就是,你有需要的时候,正好那个人满足了你……?
至于哪方面的需要,觉得这里可以套用一句大哥的话,各方面。
晚上果然吃了一炖好吃的,两个人胃口得到很好的满足,心情也一样飞扬。
……真希望每天如此,日子何其快乐。
这周叶凌在家喝了几天药,感觉自己身体没什么问题,就跟庄旭然说:“年前办的年卡,今年还能用吗?”以前没过问这些问题,不太懂。
“自动续费的,你要去健身?”庄旭然脑海里,自然浮现叶凌的躶体,于是嘴巴开始分泌,若是现在接个吻……可惜不现实,和叶凌相隔两地呢。
“哦,那我下午过去。”叶凌说。
开始恢复锻炼身体,偶尔去外面的书店逛逛,总体依旧宅。
在学校,叶凌每周固定去图书馆看书,于是跟同班同学陈一诺的关系渐渐熟悉。
叶凌后知后觉地发现,陈一诺也是系里的风云人物。
说句实话,人家确实长得帅,只是叶凌对男色不敏感,没有感想而已。
陈一诺属于运动型帅哥,阳光男神,性格开朗喜欢开玩笑。其节操保留得比较好,虽然嘴里总是挂着美女,但从来不跟女孩子走得太近。
还有就是人缘极好,跟寝室的室友都是铁哥们,与叶凌在寝室的情况天差地别。
叶凌最羡慕这种交际能力出众的人,他们天生就像发光体一样,容易受到别人的青睐。
这与外表无关,与性格有关。
当关系渐渐熟悉之后,陈一诺对叶凌说:“你知道你在我心里的形象是什么吗?”
叶凌茫然摇头,同时有点好奇,自己在这位大众情人眼里,究竟是怎么样的人。
“你在我眼里……”陈一诺看着叶凌的眼睛,本来是很严肃的,结果笑场了:“叶凌,你知道松鼠吗?”
“额……”叶凌脑海中浮现松鼠呆呆的模样。
“我觉得,你像松鼠。”即使是旁边纷纷扰扰,也能专心地抱着属于自己的栗子,专心致志地啃。
除了那份属于自己的东西,拼命守卫,其他的不管,任尔天上下栗子雨,也可以不看一眼。
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交朋友只交自己喜欢的,否则说什么也
庄旭然侧目,不知道叶凌是怎么想的,他说:“这东西我们不吃也是别人吃掉,再说了,不是违禁种类,只是比较难买到好的。”
他可不敢带叶凌去买什么穿山甲之类的,那是犯法。
“这样啊……”叶凌犹犹豫豫。
“这跟你吃鸡鸭鱼肉是一样的。”庄旭然看着他,握住手,有点好笑:“你不忍心的话,就不要看。”
“……”眼睛被人捂住,这一刻叶凌感到羞愧不已,脸颊骤然发烫起来。
自己好歹是个大男人,却跟小姑娘似的,不但晕血还叽叽歪歪。
“哦,对了,你晕血。”这下庄旭然就更不敢让叶凌看了,跟老板谈好价钱之后,拉着叶凌走开少许。
“没事,我不晕动物的血。”试过了,叶凌知道自己的毛病在哪里,是被砸过脑袋之后的后遗症,只对自己的血敏感。
“不管,反正都别看。”庄旭然说,不但不觉得叶凌墨迹,反正挺支持他这份墨迹。
就像我们很多时候,自己不会爱心泛滥,却对爱心泛滥的人喜闻乐见,希望他们永远保持这种心境。
“行吧。”叶凌转过身去,把庄旭然的手掌拉下来,握在手里撮着。
认真的模样有点惹人侧目,庄旭然站在他身边,眯眼凝视他。此刻夕阳的余晖照在脸上,有一层淡淡的光晕,看起来好不真实。
为了挥别这种缥缈的不踏实感觉,庄旭然偷偷靠近,咬了一口某人的耳朵。
得到了一声小小的惊呼,不真实的感觉就打破了,所有东西瞬间变得生动而踏实起来。
他就在身边。
“回去吧。”
买完了需要的东西,天色渐暗。初春的日子就是比较短,夜比较长。
“嗯。”叶凌帮忙放好东西,趁着没人的时候回击一下庄旭然的耳朵……让他下次记心,别使坏。
“你……”庄旭然闷笑了两声,看见对方不理睬自己。
叶凌拿过钥匙,决定回去的路途自己开车。他想庄旭然工作了一天,还来回开了这么久车,也该累了。
车子开上马路,庄旭然坐在副驾驶上打开音乐,是他那天突然想到的,乘客。
跟着哼了几句,收到来自叶凌的侧目,他说:“开心啊?”
庄旭然说:“开心呐。”
就都,傻里傻气地憨笑……
要不是距离这么近,要不是天天面对面,从来不会知道有些幼稚和感性,原来你也有。
“回去做饭给我吃。”庄旭然的语气疑似命令,细听之下却察觉得出来,那是一种类似撒娇的意味。
“天天都在做。”叶凌疑惑兼无奈,心知道对方又作了,他发自内心地认真说:“今晚做更好吃的。给你吃。”
笑。
其实,是不是爱情就是,你有需要的时候,正好那个人满足了你……?
至于哪方面的需要,觉得这里可以套用一句大哥的话,各方面。
晚上果然吃了一炖好吃的,两个人胃口得到很好的满足,心情也一样飞扬。
……真希望每天如此,日子何其快乐。
这周叶凌在家喝了几天药,感觉自己身体没什么问题,就跟庄旭然说:“年前办的年卡,今年还能用吗?”以前没过问这些问题,不太懂。
“自动续费的,你要去健身?”庄旭然脑海里,自然浮现叶凌的躶体,于是嘴巴开始分泌,若是现在接个吻……可惜不现实,和叶凌相隔两地呢。
“哦,那我下午过去。”叶凌说。
开始恢复锻炼身体,偶尔去外面的书店逛逛,总体依旧宅。
在学校,叶凌每周固定去图书馆看书,于是跟同班同学陈一诺的关系渐渐熟悉。
叶凌后知后觉地发现,陈一诺也是系里的风云人物。
说句实话,人家确实长得帅,只是叶凌对男色不敏感,没有感想而已。
陈一诺属于运动型帅哥,阳光男神,性格开朗喜欢开玩笑。其节操保留得比较好,虽然嘴里总是挂着美女,但从来不跟女孩子走得太近。
还有就是人缘极好,跟寝室的室友都是铁哥们,与叶凌在寝室的情况天差地别。
叶凌最羡慕这种交际能力出众的人,他们天生就像发光体一样,容易受到别人的青睐。
这与外表无关,与性格有关。
当关系渐渐熟悉之后,陈一诺对叶凌说:“你知道你在我心里的形象是什么吗?”
叶凌茫然摇头,同时有点好奇,自己在这位大众情人眼里,究竟是怎么样的人。
“你在我眼里……”陈一诺看着叶凌的眼睛,本来是很严肃的,结果笑场了:“叶凌,你知道松鼠吗?”
“额……”叶凌脑海中浮现松鼠呆呆的模样。
“我觉得,你像松鼠。”即使是旁边纷纷扰扰,也能专心地抱着属于自己的栗子,专心致志地啃。
除了那份属于自己的东西,拼命守卫,其他的不管,任尔天上下栗子雨,也可以不看一眼。
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交朋友只交自己喜欢的,否则说什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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