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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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了,我什么都能替他做,你能吗?别说你没有那个心,你就是有,也没有能力做啊。”
    一个大家闺秀能为一个武林人士做什么呢?所以能配得上李寻欢的是自己!
    后来也证明了她说的确实没有错。
    她陪着李寻欢一起游历江湖,和他一起处理各种案子,和他一起救助别人,那段日子真的很快活。
    直到后来,自己拥有的修仙空间不知道怎么被人发现了,最后自己失去了这个金手指,但是刚开始的时候,她虽然惋惜,但那也只是轻微的。
    因为自己虽然失去了金手指,但是成功的嫁给了李寻欢,这个好消息,绝对可以压过其他的坏消息了。
    他们结婚之后,仍然在江湖上面游历,之前就是漫无目的的游玩,现在是去各地寻找有名的神医,为自己医治手。
    如果有自己的金手指,重新长出来新手,只不过是分分秒的事情,但是在这个世界却成了谁也办不到的事情,最后自己只能拥有了一只义肢。
    镶上去之后,十分的疼,而且一点也不美观,没有什么人造皮,和肌肤其他的颜色有些不同,很容易就让人看出来不一样。
    这让林草十分在意自己的手,不轻易的用它,就是用了,也要遮遮掩掩的。
    这就好像手上长了一个疮似的,直接露出来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当然好的很快,如果一直遮掩住,好的当然会很慢。
    林草越不用它,就越不熟练,越不熟练,就越不想用它。
    而且虽然还是在江湖上面流浪,但是这一次和上一次过的生活一点都不一样,可谓是天壤之别!
    之前两人的生活十分的潇洒,他们从来没有为银钱担心过,李寻欢是真的没有担心过,对他来说吃的再好,穿的再好,住的再好,和再差都没什么关系。
    因为他之前就是锦衣玉食长大的,后来又在江湖上闯下这么大的名声,和他吃苦耐劳是有一定关系的。
    虽然说读书十分的苦,十年寒窗,一朝才能金榜题名,但是练武也是一样,甚至比读书还要辛苦,因为一个花费的是脑力,一个花费的是体力。
    有很多人在房间内读书,但是不想去外面锻炼,因为房间里面至少暖和,外面什么都没有。
    所以他是真的很习惯。
    但是林草就不习惯了,之前她和李寻欢在一起的时候,有自己的金手指,想要什么就要什么,就是吃腻了空间里面的东西,把里面一个普通的东西随便卖了,就能换来无数的银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而且她的随身空间里面还能放很多东西。
    就好像出去旅游的时候,把自己的家都带上,而普通人只能带着大箱子,把自己需要的东西都放在里面,或者带着小箱子,把装一点东西,其他的东西,等到自己需要的时候,再买就行了。
    反正没有一个是林草那么舒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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