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改嫁隔壁糙汉后他宠我入骨 第34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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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就要结婚了,他也不想在这个节骨眼上闹得不愉快,便深吸了一口气,走过去,换上了温柔的语气说:“不是不给你买,只是这衣服不适合你,咱们再去看看别的。”
    孙艳听了高飞这话,心里才好受了一点,其实她并不敢在高飞面前大呼小叫,把他惹毛了再和自己退婚,那她之前所做的努力就全都泡汤了。
    所以孙艳赶紧借梯子就下,点头:“嗯,好,我都听你的。”
    ——
    顾远和季善善两人挑好了衣服,又去买了一些喜糖,市里的喜糖种类丰富,结婚时候发出去,大家也喜欢。
    买完了喜糖,顾远便领着季善善上了三楼:“三楼有卖金首饰的,给你买一根金项链吧。”
    现在人们手里有钱了,讲究的人家都会给女方一个见面礼,通常都是金项链或是金戒指。
    季善善吃惊地看了他一眼:“啊,还要买金项链?那多贵啊,还是算了。”
    现在的金价也不便宜,一克五六十块钱,一条金项链,算下来也得五六百了。况且她也不太爱戴首饰,买了放着不戴也是浪费。
    顾远却坚持,一手提着东西一手拉着她上楼:“放心,别担心钱不够,我这几年在部队的津贴都攒起来了,买条金项链绰绰有余,咱们先买一样,等以后有了钱,我再给你买个金手镯。”
    季善善见拗不过他,只好说:“那咱们就先去看看,要是太贵了就不买了。”
    顾远用力握了一下她的手,笑眯眯地说:“还没嫁我呢,就想着替我省钱了。”
    两人去了金首饰柜台,顾远很快挑中了一条水波纹带吊坠的金项链,十二克,六百五十块钱。
    季善善心疼钱,想说不买了。
    顾远却说:“金子是硬通货,到什么时候都不会贬值,你可以戴很多年,以后拿出来也是咱们结婚时候的纪念。再说了,除了几件衣服,我也没送过你什么别的礼物。”
    季善善觉得挺有道理,便又在柜台里看了一圈,她倒是相中了一对光面金戒指,款式简单大方,价格也没有金项链贵。
    便指着戒指说:“既然是咱们结婚的纪念品,不如买一对戒指,咱两一人戴一个,正好你在外头,人家看见你戴着戒指,就都知道你是已婚人士,也没人打你主意了。”
    顾远听了好笑地看着她,压低声音说:“就这么在乎我?时刻怕我被别人抢走了?”
    季善善脸红了一下,亲昵地瞪了他一眼,不再说话。
    东西都买齐后,两人从百货大楼出来,又去了一家饭馆吃饭,吃的是炒菜和米饭。
    从早上吃了早餐到现在还没吃过别的东西,又逛了一上午,消耗了不少体力,季善善确实有些饿了,倒是一口气吃了不少。
    她吃的差不多了,顾远便把剩下的菜吃完了,又倒了两杯水慢悠悠地喝着,她想起刚才在百货大楼的事,便说:“没想到高飞对自己的未婚妻态度那么差,要是换做我早就撂挑子走人了。”
    顾远哼笑了一声:“管他呢,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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