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国千娇 第84节(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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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同样是卖命,却正大光明地吃着皇粮,有身份尊严地活着,平素合法地受社会规则的保护而不必担惊受怕,恐怕比去杀人过活要好得多。所以正道是“习得文武艺,卖与帝王家”。
    若一箭毙命,只能用弓,而不是弩;就像郭绍在战阵上一箭射死北汉猛将张元徽,这等事用弩就办不到……在郭绍看来,弩最大的优势应该是使用者不需要太多练习,不像弓箭一样普通人根本无法用;但弩本身很依赖制作工艺,这个时代工艺再好也就那样,可控性比较差。相反弓靠的是人的技艺,可以通过训练达到,反而可能具有极高的精准度。
    总之只通过弓弩击杀目标很不容易、不好操作,唐宪宗时期地方节度使无法无天,派人到长安刺杀宰相,也是先射伤了人,然后上前用近战击杀。
    但万一运气不好、又正好疏忽大意了,被人射在脸上那也得玩完。所以郭绍才赞成二弟的建议。乘车就不会被狙杀,箭矢穿透力不高,在马车车厢里如果被几箭射死了,那简直是很不可思议。
    不过赵三再次出手的可能较低,至少暂时没有什么可能。郭绍只是想抓住他的把柄,在明面上往死里整,但是这得看皇帝什么态度了……
    郭绍沉吟道:“今天我去了一趟侍卫司,回来时在皇城西边碰到了宰相王溥。王溥说今早皇帝派宦官去殿前司,把赵匡胤叫进大内去了。”
    杨彪问道:“官家是啥意思?”
    郭绍道:“很可能是让赵匡胤看犯人的口供、和大臣的审案奏疏,然后当面把事说开,让赵匡胤解释。如果不是这事儿,而是军务,官家一般会把张永德和赵匡胤一块儿叫去,而不是单独召见赵匡胤。”
    左攸听罢说道:“此事恐怕真有点悬,官家一心北伐,在此关头肯定不愿意大将之间达到你死我活的地步,徒然内耗。”
    郭绍点头道:“我也没想和赵匡胤结怨,但赵三把事都做绝了,事到如今,赵三这厮让我很不安生,就是个祸害!”
    第一百六十四章 赵府的惊变
    王朴亲点开封府左厅推官,专门在东京负责谋刺禁军高级武将案件的证据收集和过程推论。此推官非常厉害,是开封府有名的狱讼官员;他爹就干这行,子承父职干得很专业,他家不管谁坐皇帝一直就干狱讼。两天就把这案子弄清楚了。
    推官在王朴跟前冷静地禀报着:“此案案情并不复杂,嫌疑最大的人是赵(故意隐去名字)。下官先推一下赵的作案过程,王副使听听是否有疏漏:
    赵先看上了将帅李处耘的女儿,但因李处耘不愿与赵家联姻,故赵差遣同犯李侠儿、李麻子于李府外暗查动静;却发现李家娘子与郭府有往来,并在太室山东大通寺附近订下客栈。便认定李娘子与郭将军有私情,心生嫉恨之意。赵既已察郭将军去大通寺的行程,便有了作案的机会。
    并认定郭将军一死,其部下李处耘便会迫于赵家权势转投门下,则可娶李娘子矣。又因郭将军与淮南节度使李重进素来有间隙,便欲在现场留下蛛丝马迹,以转移视线摆脱干系。
    如此这般一番动机,遂以李侠儿、李麻子招许州流民十余人,于大通寺客栈设伏。是夜,点燃火药桶从郭将军所住房间的后窗扔进房内,炸之。未击杀,又以埋伏的弓弩于门前射之,射伤了郭将军,但谋刺失败。
    李麻子及同伙一名被逮。赵担心事情败露,便将与自己同谋的李侠儿灭口……仵作验尸是先中砒霜之毒,致命则为斧头一类的重器伤颅骨。灭口之后,埋于道旁……”
    推官说罢,又道:“方才所言,是下官对案情的推论。从现场证据、人犯口供可以证实此案确为李侠儿、李麻子所为;并可查明李侠儿与赵(三)来往频繁,常常出入赵府。
    李侠儿与赵关系匪浅,证据三处:一,李麻子口供;二,东市市井、窑子赌坊等诸人口供;三,赵府奴仆数人一致口供,证实赵府却有叫李侠儿的人进出,并与画像相吻合……王副使勿忧,下官并未逮捕赵府的人,只是派人在外面和气地询问,他们自愿说的。”
    推官继续说道:“人证物证查到这个地步,一般来说就可以拿人了。但因事涉赵家,此案还有一处地方无法佐证:李侠儿虽然与赵有来往,却没有任何证词和物证、能证实李侠儿是受意于赵。至于赵的动机,也只是下关的推论……要证实,李侠儿已死,除非……除非逮捕赵匡义,让他亲口招供。”
    王朴道:“不必了。你查案查得不错,能秉公问理,毫不偏颇,本官定然将此事禀报官家。”
    推官忙道:“多谢王公在官家面前美言。”
    ……
    赵匡胤从大内出来,先回殿前司见赵弘殷,然后父子俩都不再上直办公,径直回家。赵匡胤请父亲在内院正堂里坐了,又下令所有奴婢都出院子,然后才从怀里掏出一份开封府左厅上呈皇帝的卷宗,交给赵弘殷。
    “父亲,请先看看这个。”赵匡胤道。
    赵弘殷“咳咳”了几声,端起茶喝了一口,便开始看卷宗。老人的脸渐渐变色了,拳头捏紧,指节都发白了。
    就在这时,赵三入内,低着头拜道:“父亲、二哥,今天为何回来得这么早?”
    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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