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小说搞救赎[快穿] 第66节(1/2)
只是答案,已经并不那么重要了,毕竟母亲已经死了。
杀人杀的太多了,有时候清理陆家敌对势力的时候,恍惚的他洗着脸上的血迹,却觉得怎么也洗不干净了。
渐渐地,杀完人之后的他开始喜欢去歌舞厅,找一个安静的角落,耳边是歌女们婉转情意绵绵的歌声。
他的名字,何谓明笙,那便是日月笙歌才好。
有一位大胆的歌女,坐了上来,眼中的野心昭然若示。
可他却觉得无趣,因为里面装着的仍然有恐惧厌恶,但却被野心掩盖了而已。
诡异的是,不过一息之间,这位名为孙姝宁的歌女通身的气息便变了。
像是窗外的月光,柔柔地照在自己的身上,不想阳光那么炽热,不会灼伤肌肤,就这样温和地看向自己,没有任何攻击性。
还夹带了几分格外有趣的狡黠。
带着香气的红唇衔走了他口中的烟,还能大着胆子拒绝自己。
令平城不少大家族闻风丧胆的玉面菩萨。
这狡猾的狐狸,一看就是怕疼的厉害。
彼时的他,看了眼她姣好的面容,和那双媚眼如丝眼睛深处的唾骂和嫌弃,却觉得分外有趣。
于是自己如了她的意,坐在了子弹对准的位置。
只是帮她挡了子弹,还是要收几分利息的,所以他带了她几次,去看自己是如何处理叛徒的。
第一次是陆家叛逃出卖信息的家仆,子弹一根一根断开这人的手指。
他侧头看了眼那只小狐狸的神色,每响一声她的小脸就白上一分。
第二次是陆家昔年漏了处理的一位姨太太。
只是这次,看着她泪盈盈的眸子,陆明笙心底轻叹一声,把人揽进了怀中,让她背对着那自己都已经习以为常的场景。
真是个小冤家啊。
打那以后,他再也不忍心叫她看到任何自己杀人的场景,原因无他,只要她怕的东西,自己就不想让她看到。
自己是分外喜欢她的,包括她所写的文章。
早在相识的第一眼,他便瞧出了她潜藏于心的傲骨,一如母亲口中的祖父,那种不畏惧迫害独属于文人的傲骨。
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总喜欢坐在灯下,拿着杜爷送来的她写的文稿细细阅读。
那文字的风格,一改平日对着自己时的温柔乖顺,批判不平之时满腔怒火,言辞犀利冷酷;同情起不幸时,言语悲切惋惜,令人读来潸然泪下。
读过不少祖父文章的他,分外喜欢她的文字,喜欢她字里行间的风骨。
那日在雨巷时,耳边是她有力的质问,眼前却只能看到她执着伞渐行渐远的身影。
有时候,一切或许冥冥之中早已有了定数。
无论是她偏爱的茉莉花,还是那首唱响了整座平城的送别,都在暗示着所有的结局。
茉莉的花语是好的,只是自己一看到离别二字,就觉得心尖不稳。
所以明知道她喜欢茉莉,自己却在竞拍会上为她买下了那条玉兰水墨的旗袍。
但她好像看不出自己的想法,依旧笑吟吟地换上了,仿佛自己送给她的一切,她都喜欢。
他偶尔看着她冲自己撒娇的模样,会觉得她过于聪慧了。
不然如何能在辞别那日,早早就为自己做好了槐花饼;在离开公馆上车前,温柔地替自己整理衣着;在踏入礼堂时,明明发现了他腰间藏着的炸弹,却能不露半点端倪。
还穿上了他亲手送的玉兰水墨旗袍,戴上了那只玉钗。
苦涩的眼泪混进了槐花饼的清甜里,却盖过了所有的甜味。
决胜的战场上,他胸口不慎中了弹,自己扯住了旁边做参谋的柳恨雪,叫他取出自己左胸口袋里的照片,生怕自己的血染污了这仅有的照片。
那时拿出照片的柳恨雪,看清照片上的人,又看了眼那紧贴着心脏位置的口袋,神色一怔,告诉他没有损坏。
摸惯了子弹炮火的手,小心翼翼地摩挲着这张被炮火烧坏了个角的照片,抵在了唇边。
他答应过宁儿,要替他好好看看和平年代。
所以他必须要活下去,代替宁儿,好好看看这盛世平安。
战后,他辞别了所有的职务,带着这张照片走遍了各大城市,游览遍山河后加入了柳恨雪带的戏剧社。
一曲游园惊梦响彻戏台,只可惜台下摇着扇子含笑看向自己的人,再不可能坐在那个正中间的位置上了。
唱了几年戏后,他又选择了去报社写文章,兼任了学校里的教师。
沉寂多年的初阳先生的笔名再次启用了。
毕竟当年宁儿说过,怎么自己文采斐然,不去做教书先生。
案桌上的笔渐渐停了,握笔的手抚摸过花瓶里插着的几朵茉莉花。
晚风穿过木楞窗户,拂过桌上的纸张。
赠君茉莉,劝君莫离,终成别离。
是《初阳落雪》这本书的序言。
——————
常言风流戏子,左不过深情公子罢了——柳恨雪
他是戏子,平城里盛名常在的柳老板,一票难求的贵妃醉酒便从他的锦绣口中吐出。
杀人杀的太多了,有时候清理陆家敌对势力的时候,恍惚的他洗着脸上的血迹,却觉得怎么也洗不干净了。
渐渐地,杀完人之后的他开始喜欢去歌舞厅,找一个安静的角落,耳边是歌女们婉转情意绵绵的歌声。
他的名字,何谓明笙,那便是日月笙歌才好。
有一位大胆的歌女,坐了上来,眼中的野心昭然若示。
可他却觉得无趣,因为里面装着的仍然有恐惧厌恶,但却被野心掩盖了而已。
诡异的是,不过一息之间,这位名为孙姝宁的歌女通身的气息便变了。
像是窗外的月光,柔柔地照在自己的身上,不想阳光那么炽热,不会灼伤肌肤,就这样温和地看向自己,没有任何攻击性。
还夹带了几分格外有趣的狡黠。
带着香气的红唇衔走了他口中的烟,还能大着胆子拒绝自己。
令平城不少大家族闻风丧胆的玉面菩萨。
这狡猾的狐狸,一看就是怕疼的厉害。
彼时的他,看了眼她姣好的面容,和那双媚眼如丝眼睛深处的唾骂和嫌弃,却觉得分外有趣。
于是自己如了她的意,坐在了子弹对准的位置。
只是帮她挡了子弹,还是要收几分利息的,所以他带了她几次,去看自己是如何处理叛徒的。
第一次是陆家叛逃出卖信息的家仆,子弹一根一根断开这人的手指。
他侧头看了眼那只小狐狸的神色,每响一声她的小脸就白上一分。
第二次是陆家昔年漏了处理的一位姨太太。
只是这次,看着她泪盈盈的眸子,陆明笙心底轻叹一声,把人揽进了怀中,让她背对着那自己都已经习以为常的场景。
真是个小冤家啊。
打那以后,他再也不忍心叫她看到任何自己杀人的场景,原因无他,只要她怕的东西,自己就不想让她看到。
自己是分外喜欢她的,包括她所写的文章。
早在相识的第一眼,他便瞧出了她潜藏于心的傲骨,一如母亲口中的祖父,那种不畏惧迫害独属于文人的傲骨。
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总喜欢坐在灯下,拿着杜爷送来的她写的文稿细细阅读。
那文字的风格,一改平日对着自己时的温柔乖顺,批判不平之时满腔怒火,言辞犀利冷酷;同情起不幸时,言语悲切惋惜,令人读来潸然泪下。
读过不少祖父文章的他,分外喜欢她的文字,喜欢她字里行间的风骨。
那日在雨巷时,耳边是她有力的质问,眼前却只能看到她执着伞渐行渐远的身影。
有时候,一切或许冥冥之中早已有了定数。
无论是她偏爱的茉莉花,还是那首唱响了整座平城的送别,都在暗示着所有的结局。
茉莉的花语是好的,只是自己一看到离别二字,就觉得心尖不稳。
所以明知道她喜欢茉莉,自己却在竞拍会上为她买下了那条玉兰水墨的旗袍。
但她好像看不出自己的想法,依旧笑吟吟地换上了,仿佛自己送给她的一切,她都喜欢。
他偶尔看着她冲自己撒娇的模样,会觉得她过于聪慧了。
不然如何能在辞别那日,早早就为自己做好了槐花饼;在离开公馆上车前,温柔地替自己整理衣着;在踏入礼堂时,明明发现了他腰间藏着的炸弹,却能不露半点端倪。
还穿上了他亲手送的玉兰水墨旗袍,戴上了那只玉钗。
苦涩的眼泪混进了槐花饼的清甜里,却盖过了所有的甜味。
决胜的战场上,他胸口不慎中了弹,自己扯住了旁边做参谋的柳恨雪,叫他取出自己左胸口袋里的照片,生怕自己的血染污了这仅有的照片。
那时拿出照片的柳恨雪,看清照片上的人,又看了眼那紧贴着心脏位置的口袋,神色一怔,告诉他没有损坏。
摸惯了子弹炮火的手,小心翼翼地摩挲着这张被炮火烧坏了个角的照片,抵在了唇边。
他答应过宁儿,要替他好好看看和平年代。
所以他必须要活下去,代替宁儿,好好看看这盛世平安。
战后,他辞别了所有的职务,带着这张照片走遍了各大城市,游览遍山河后加入了柳恨雪带的戏剧社。
一曲游园惊梦响彻戏台,只可惜台下摇着扇子含笑看向自己的人,再不可能坐在那个正中间的位置上了。
唱了几年戏后,他又选择了去报社写文章,兼任了学校里的教师。
沉寂多年的初阳先生的笔名再次启用了。
毕竟当年宁儿说过,怎么自己文采斐然,不去做教书先生。
案桌上的笔渐渐停了,握笔的手抚摸过花瓶里插着的几朵茉莉花。
晚风穿过木楞窗户,拂过桌上的纸张。
赠君茉莉,劝君莫离,终成别离。
是《初阳落雪》这本书的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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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风流戏子,左不过深情公子罢了——柳恨雪
他是戏子,平城里盛名常在的柳老板,一票难求的贵妃醉酒便从他的锦绣口中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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