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3/5)
要是能让妞妞听话念一年级,跟老师说一声就成了,哪来那么多的事。大姐那边说工厂招工,你在家伺候家里的地,照看好孩子,晚上我去商店给大姐回个电话,过两天我就去看看。”
洛妈闻言,欲言又止到底没在多说什么。倒是洛语,她大姑姑在n市工厂打工,一个月工资用现在的标准来说,三百块钱,不过除了吃喝住这些开销之外,辛苦却也比在家里种地累死累活的强上不少。前世洛爸好像没有去,在家里跟人一起合伙宰牛卖肉,结果亏了不少,爸妈为此没少吵架。
去了也好,爸妈能少吵些架,这个年代家家过的都不算富裕。不过,九十年代的打工仔,还不如大城市车站门口卖茶叶蛋的小商贩,想了想,洛语还是建议道:
“爸,我姑不是说她厂门口卖稀饭的生意很好吗,说不定比我姑工资还高呢,那么多的厂还有工人,都要吃饭,卖饭肯定比你进厂挣得多。”
洛爸在洛语后脑勺轻轻拍了一巴掌,笑骂道:“小丫头片子,厂里都有食堂。你爸都已经去当工人了,还要干丢人的小商贩,再说稀饭有啥好吃的,去玩去吧,过两天就得好好去上学。”
洛语也不在吭声,她现在只是一个六岁的小孩子,而且年代不同,现在的人对做尚不得台面的小商贩很排斥,都觉得是件丢人的事。要知道九十年代农村最先富起来的,就是最初抓住机会敢拼搏的小商贩,其次是各种技术工人。等大部分人回神时,机会已经消失了,只能跟在别人身后拾小利。
☆、第2章 努力做个问题孩子
洛志国走了后,洛妈每天要忙着地里的庄稼,家里喂养的一头老母猪和十二只小猪仔家里家外忙的团团转,这年头喂猪可没有猪饲料一说,都是要用庄稼秸秆打糠,糟糠纯纯安全喂养。地里也要人力除草,庄稼人田间地头还见不得一丝的空地,补种庄稼。洛妈一人操持,洛语和洛俊两个念书不要洛妈操心,两人的卫生和脏衣服,也由洛语承担了。
农村的孩子,五六岁洗衣服刷鞋子都在正常不过,连洛俊也被洛语使唤着烧火压水。洛语要当一个不听话的坏宝宝心愿,在洛爸出门打工后就暂时夭折,她不可能看着自家老妈的整天操劳,还任性叛逆的给老妈添麻烦。结果没当成坏孩子,反而被自家老妈给扣了一顶乖巧懂事的帽子。没有比这更加糟心的了,她真的想当一个不听话,让父母老师都头疼的坏孩子,问题是环境和条件都不允许可怎么破啊。
洛语悲催的发现,在学校也做不成坏学生了,她本来就强跟老哥来二年级,在班级里还不听话捣乱,绝对被老师给退货回去。父母会依着她,是因为他们对女儿的疼爱,学校的老师可不是她的谁,不听话就滚回一年级去,要不就滚回家自己玩去。这个时代,对小孩念书没有什么年龄和学籍一说,不像后世有那么多麻烦事。
洛语可不想继续前世平淡如水的生活,也不想回一年级从新开始aoe,更何况身边还做着一个洛俊。洛语有前世的学习金手指,洛俊可没有,教育要从娃娃做起。小学的基础不打好,长大了玩手机电脑,拼音打字都是个问题,洛语也不想老哥在念前世的那所二流大学,文凭不能说最重要,可有个好文凭也多了很多好机会就业啊。
想做个坏孩子坏学生,怎么就那么难啊。
综合以上的原因,洛语只能郁闷的乖乖上课,还要督促洛俊用心学习。期中考试再三犹豫之下,把两门分数控制在九十分以内,被笑脸如花的老师点名的表演。一不小心,洛语又成了班级里有名的好学生。没有被夸赞的喜悦,有的只有浓浓的郁闷。连晚上老妈给专门煮的鸡蛋,也没啥胃口的把蛋黄塞给了老哥吃,心底再次肺腑,干嘛没有没蛋黄的鸡蛋。
洛爸去了n市后,顺利的进了大姑所在的洗衣机厂,因为是高中文聘,在搬运处当了个小组长,工作稳定待遇比大姑和姑父的工资还高两百。洛爸在里面上班也很认真,每个月除了吃用能寄回家不到四百来块钱。以九十年代初的经济和收入水平,洛爸这个工资已经不少了。
同一个村子里做建筑的大工,一个月也才一两百多块钱的工资。如果不是不放心洛语和洛俊,还有家里的地,洛妈都准备一同去进厂干活,轻松省心工资也不少。天渐冷了,因为洛爸出门打工,夫妻两人吵架少了,手里也宽裕些,洛语和洛俊也能在天冷后,添一套新衣服。洛语对穿表姐的旧衣服没意见,当然能穿新衣服,肯定比旧衣服更好一些。没有人天生就喜欢穿二手衣服,都是形势所迫罢了。
有条件的情况下,谁愿意在吃喝用度方面委屈自己,之所以会委屈自己,也是因为没有那个条件。洛语记得,前世她都念初三了,家里的情况才在时代的发展下,渐渐变得好起来。虽然不算什么奢侈生活,零花钱也充足,买衣服零食还是有些自由的。时代经济和政策的发展,靠的是时间和时机,这些事情也不是她一个小丫头能办的。
换句话说就是顺其自然,该来的总会来,该有的改变还是会如期而至。她这个小透明蝴蝶,最多也就是煽动自己和家人微小的效应。洛语也不会自以为是的觉得,自己重生了就能天下无敌,跟那些重生小说里的主角一样,商业上运筹
洛妈闻言,欲言又止到底没在多说什么。倒是洛语,她大姑姑在n市工厂打工,一个月工资用现在的标准来说,三百块钱,不过除了吃喝住这些开销之外,辛苦却也比在家里种地累死累活的强上不少。前世洛爸好像没有去,在家里跟人一起合伙宰牛卖肉,结果亏了不少,爸妈为此没少吵架。
去了也好,爸妈能少吵些架,这个年代家家过的都不算富裕。不过,九十年代的打工仔,还不如大城市车站门口卖茶叶蛋的小商贩,想了想,洛语还是建议道:
“爸,我姑不是说她厂门口卖稀饭的生意很好吗,说不定比我姑工资还高呢,那么多的厂还有工人,都要吃饭,卖饭肯定比你进厂挣得多。”
洛爸在洛语后脑勺轻轻拍了一巴掌,笑骂道:“小丫头片子,厂里都有食堂。你爸都已经去当工人了,还要干丢人的小商贩,再说稀饭有啥好吃的,去玩去吧,过两天就得好好去上学。”
洛语也不在吭声,她现在只是一个六岁的小孩子,而且年代不同,现在的人对做尚不得台面的小商贩很排斥,都觉得是件丢人的事。要知道九十年代农村最先富起来的,就是最初抓住机会敢拼搏的小商贩,其次是各种技术工人。等大部分人回神时,机会已经消失了,只能跟在别人身后拾小利。
☆、第2章 努力做个问题孩子
洛志国走了后,洛妈每天要忙着地里的庄稼,家里喂养的一头老母猪和十二只小猪仔家里家外忙的团团转,这年头喂猪可没有猪饲料一说,都是要用庄稼秸秆打糠,糟糠纯纯安全喂养。地里也要人力除草,庄稼人田间地头还见不得一丝的空地,补种庄稼。洛妈一人操持,洛语和洛俊两个念书不要洛妈操心,两人的卫生和脏衣服,也由洛语承担了。
农村的孩子,五六岁洗衣服刷鞋子都在正常不过,连洛俊也被洛语使唤着烧火压水。洛语要当一个不听话的坏宝宝心愿,在洛爸出门打工后就暂时夭折,她不可能看着自家老妈的整天操劳,还任性叛逆的给老妈添麻烦。结果没当成坏孩子,反而被自家老妈给扣了一顶乖巧懂事的帽子。没有比这更加糟心的了,她真的想当一个不听话,让父母老师都头疼的坏孩子,问题是环境和条件都不允许可怎么破啊。
洛语悲催的发现,在学校也做不成坏学生了,她本来就强跟老哥来二年级,在班级里还不听话捣乱,绝对被老师给退货回去。父母会依着她,是因为他们对女儿的疼爱,学校的老师可不是她的谁,不听话就滚回一年级去,要不就滚回家自己玩去。这个时代,对小孩念书没有什么年龄和学籍一说,不像后世有那么多麻烦事。
洛语可不想继续前世平淡如水的生活,也不想回一年级从新开始aoe,更何况身边还做着一个洛俊。洛语有前世的学习金手指,洛俊可没有,教育要从娃娃做起。小学的基础不打好,长大了玩手机电脑,拼音打字都是个问题,洛语也不想老哥在念前世的那所二流大学,文凭不能说最重要,可有个好文凭也多了很多好机会就业啊。
想做个坏孩子坏学生,怎么就那么难啊。
综合以上的原因,洛语只能郁闷的乖乖上课,还要督促洛俊用心学习。期中考试再三犹豫之下,把两门分数控制在九十分以内,被笑脸如花的老师点名的表演。一不小心,洛语又成了班级里有名的好学生。没有被夸赞的喜悦,有的只有浓浓的郁闷。连晚上老妈给专门煮的鸡蛋,也没啥胃口的把蛋黄塞给了老哥吃,心底再次肺腑,干嘛没有没蛋黄的鸡蛋。
洛爸去了n市后,顺利的进了大姑所在的洗衣机厂,因为是高中文聘,在搬运处当了个小组长,工作稳定待遇比大姑和姑父的工资还高两百。洛爸在里面上班也很认真,每个月除了吃用能寄回家不到四百来块钱。以九十年代初的经济和收入水平,洛爸这个工资已经不少了。
同一个村子里做建筑的大工,一个月也才一两百多块钱的工资。如果不是不放心洛语和洛俊,还有家里的地,洛妈都准备一同去进厂干活,轻松省心工资也不少。天渐冷了,因为洛爸出门打工,夫妻两人吵架少了,手里也宽裕些,洛语和洛俊也能在天冷后,添一套新衣服。洛语对穿表姐的旧衣服没意见,当然能穿新衣服,肯定比旧衣服更好一些。没有人天生就喜欢穿二手衣服,都是形势所迫罢了。
有条件的情况下,谁愿意在吃喝用度方面委屈自己,之所以会委屈自己,也是因为没有那个条件。洛语记得,前世她都念初三了,家里的情况才在时代的发展下,渐渐变得好起来。虽然不算什么奢侈生活,零花钱也充足,买衣服零食还是有些自由的。时代经济和政策的发展,靠的是时间和时机,这些事情也不是她一个小丫头能办的。
换句话说就是顺其自然,该来的总会来,该有的改变还是会如期而至。她这个小透明蝴蝶,最多也就是煽动自己和家人微小的效应。洛语也不会自以为是的觉得,自己重生了就能天下无敌,跟那些重生小说里的主角一样,商业上运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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