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天之世 第439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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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封号将军,两位从四品重号将军。
    重号将军两位:平南将军龚都,平西将军吕布。
    封号将军十四位分别是:
    典军将军刘辟、建节将军何曼、护军将军黄龙;
    昭德将军张燕、宣威将军于毒,都护将军徐晃;
    白波将军郭泰、度辽将军李德、讨逆将军刘石;
    荡寇将军张辽、宣威将军纪昂、武威将军管亥;
    虎翼将军周仓、鹰杨将军裴元绍。
    纪昂是豫州太平道渠帅、管亥是青州太平道渠帅、两人因为带领四州民众转进的功绩,被封为将军。
    至于校尉,如今黄巾军军中的校尉倒是颇多。
    青州平原郡渠帅卞喜、青州北海国渠帅管承、青州齐国渠帅张饶、青州济南国渠帅徐和、青州乐安国渠帅司马俱,还有其余三州的一些主要将校论功行赏后也是被封为了校尉。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校尉都有带兵之权,不少的校尉说是校尉,做的却是军司马或者军侯的事情,或者是前去主管屯田事务,推于二线管理屯田兵。
    李恒和身后的文吏两人将手中的书册分别递给了阎忠和贾诩,随后又上前将另外一册放在了坐在首座的许安案桌上,便退出了房舍。
    阎忠先拿起案桌上的书册翻阅了起来,贾诩正了正身子,拿起了案桌上的书册。
    这种用纸张装订而成的书册他此前倒是没有见过,汉庭确实可以制作能够书写纸张,但是那些纸张却并不防虫蛀,而且也不便于保存,要不了多久,便面目全非了,而黄巾军的这种纸张,却是避免了这一问题。
    贾诩收住了发散的思维,拿起了书册。
    书册的封面是淡蓝色的,书的名字在左上方的一处白框之中,封面的纸张应该是用蓝色的染料染制而成,而那白色长块他一时间也不知道是怎么制作而成。
    书册上用黑色笔墨在白色的长块中,自上而下写着三个大字——《太平律》。
    “现在大部分的地方,都是沿用汉律,但是汉律之中有不少的漏洞和欠缺,这本书名为《太平律》,其中有些律法是我定下的,还有些是内务司编订,其余都是汉律的内容,我本来准备是再过些日子发布,但是随着四州百姓入并州,还有一些原本留存的问题,所以我准备现在就定下来。”
    许安看了一眼阎忠和贾诩,开口说道。
    《太平律》中不仅有前几天他让李恒抄录的那几条,还有一些其他的律法,汉律之中有些律法确实已经跟不上变化了,也不符合普通民众的利益。
    当初纸张的问题和印刷的问题解决之后,许安也想到重新制定律法。
    战国时期魏人李悝制订了《法经》六篇: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秦时商鞅改法为律,建立了较为严密的秦律体系。
    刘邦初入关中,与父老乡亲约定“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摒弃了秦朝时的繁苛之法
    后来刘邦建立了西汉王朝,天下初定,萧何奉命改革秦政,制订汉律。
    《汉书·刑法志》:“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捃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
    萧何在秦法六律的基础上,补充了户律(户口管理、婚姻制度和赋税征收)、兴律(主要规定征发徭役、城防守备)和厩律(主要规定牛马畜牧和驿传方面),合为九篇,成《九章律》,《九章律》便是最初的汉律。
    至于后世所说的六十篇汉律,
    二十七篇《越宫律》是规范警卫、宫禁事宜。
    六篇《朝律》又名《朝贺律》,主要是朝贺制度方面的专门法律。
    十八篇《傍章律》是补充《九章律》所未涉及的官秩、仪品之制,兼采先秦古礼及秦仪所撰《汉仪》,属于朝觐、宗庙、婚丧等方面的礼仪制度。
    《九章律》、《傍章》、《越宫律》、《朝律》,四律统称为“汉律六十篇”。
    但实际上,和普通百姓息息相关的只有《九章律》一律。
    现在许安命人印刷的《太平律》大部分的内容便是取自存放于原来晋阳城府衙之中的《九章律》。
    《九章律》的用词造句,皆是和这个时代的文字记录习惯一样,也就是后世所谓的文言文。
    萧何无愧于汉初三杰,他制定的《九章律》用词精准,容易理解,但是毕竟书面用语,有些地方难免有些难以理解。
    没有律法,社会自然就没有安定可言,所以许安也一直筹备律法一事。
    现在《太平律》上的用词,基本都偏向于口语话,用词造句全都是浅显易懂的字词,务必力求精确,易懂。
    汉庭的官员熟读经义可以无障碍的阅读《九章律》,但是太平道中如今的官吏,很多都是从道堂之中突击培养出来的符祝,他们的知识水平并不高,他们认识的字也比较有限,让他们能弄懂较为复杂的汉律,无疑是比较困难的事情。
    太平道这么久以来,说是依从汉律行事,但是大部分时候只执行三条律令。
    “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基本是沿用了当初刘邦进入咸阳时约法三章的律令治理地方。
    这个原因很大程度上,就是执法的官吏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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