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章 六月三日事件(1/2)
六月三日是英王乔治五世的生日,按照惯例是要庆祝他的诞辰,有一天假期的。不过现在是战争时期,国王请求民众不要为他过生日,而是一同加入为前线战士的祈福和对战争胜利的祈祷。今年又多了一项:希望疾病能够远离人间,希望病人们能够早日痊愈。
“真正的国王能够驱走疾病。”托尔金和妻子伊迪丝一同祈祷,然后准备丰盛的晚餐。今天多多少少算个节日,所以他们邀请了瓦伦教母和罗根一起参加家庭聚餐。战争虽然仍在继续,但是生活也依然要继续下去。
瓦伦夫人早早就去了,说是要帮助伊迪丝一起准备食物。不过罗根认为,她只是羞于和自己一起前去。虽然他认为这种事情没什么需要遮掩的,但依旧尊重她的选择。从性格上来说,金刚狼对女士可以很绅士,但对男人大多先是暴力相向。考虑到他是一个十九世纪在蓄奴庄园中出生的地主孩子,更是个实际接近九十岁的老头子,这样的行为方式也就不奇怪了。
根据瓦伦夫人的要求,他要晚一些再去,并且要带上一瓶酒作为礼物。于是,罗根在白天好好睡了一觉,到了黄昏从赵迈留下的还没有开瓶的酒里面随手拿了一瓶,整理整理衣服就出发了。
街上的人大多行色匆匆,不过还是有几个人和罗根友好地打招呼——仍旧是女性居多。据说女人可以通过嗅觉辨识信息,而一个永生不死的人能散发的气息是很独特的,这也是他吸引异性的原因之一。不过人类的嗅觉不能和狗相比,而狗的嗅觉又比狼弱不少。
金刚狼在托尔金家门口站住了脚步,鼻子吸了吸,然后扭头看向街道对面。隔着两个车道,一个穿着灰褐色风衣的人站在街边的煤油灯下,借着微弱的光芒看着手中的报纸。罗根眯起眼睛,发现报纸上面的文字和照片是会动的。
他低头看看手中的酒,是拉图庄1913,战争爆发之前的好酒,可不能浪费。他把酒瓶放在地上,然后活动活动手腕和手指,径直朝那个人走去。
“嗨,你在这里做什么,需要帮忙啊?!”
那个人抬起头来,是一个年轻的白人男子,一双褐色的眼睛炯炯有神。他对着罗根微笑着,将端着的报纸放下,但顺势从里面掏出一根魔杖来:“昏昏倒地!”
强烈的眩晕感命中罗根,让他回忆起了第一次坐船渡过大西洋时遇到的暴风。摇摇摆摆、颠颠倒倒,然后是船毁人亡和两个月的海上漂流。泰坦尼克那一次更是凄惨,他在船舱里整整灌了三天冰冷的海水,才终于切开大门逃出来。所以罗根非常不喜欢乘坐任何离开地面的东西,更是对眩晕的感觉深恶痛绝。
他的眼前发黑,身子已经在下跌的过程中。不过他强大的自愈能力很快就让紧绷的神经和大脑恢复,所以他在脸着地之前已经用双手撑住。他从来不是被人打了不还手的主儿,而且趴在地上的姿态丝毫不会影响他的灵活。他双手双脚发力猛冲上去,两步就横跨了整条街道,就像一匹出击的狼。
“混蛋找死!”罗根扑至空中,双手握拳,爪子从指间猛地穿出来。他嚎叫着冲向穿着风衣的巫师。
那名巫师吓了一跳,是真的向后小跳了一下。魔杖一挥一甩:“统统石化!”绿色的光芒在两人之间爆发,罗根在空中就被变成石像,一下子失去了平衡,哐叽一声撞上了路边的煤油灯。
“长着爪子的狼人?怎么还有活下来的,还能跑到英国来?”那名巫师站直了身子,整了整刚才弄皱的衣领,摇了摇头道:“果然,魔法部都是群没用蠢材和废物!”
他跨步从石像狼人身上跨过去,却听到脚下传来噶啦噶啦的声音。石像表面出现大量裂纹,然后是碎裂的石屑不断抖落。在一层拇指厚的石皮下面是罗根血肉模糊的身体。石化咒语让他失去了全部的皮肤和毛发,但是在肌肉层被阻拦住了。他相当于被整体脱皮,其中的痛苦可想而知!
疼痛催发了狂怒,也更加激发了他的斗志。罗根炸开自己的石像,皮肤和爪子在迅速恢复。被一个没脸但是布满血浆的狂战士盯着,风衣巫师也知道事情不妙了。
可以看得出来,这个狼人对魔法的抵抗力并不好,但是如此强大的自愈能力前所未见!肉体层面上的伤害最多只能阻止他片刻,却不能彻底放倒他。
失去了皮肤的罗根动作有些缓慢,如果不是强大的自愈能力,他的内脏都要掉出来了,就别说还能摇摇晃晃站起来。巫师皱着眉头,他还有任务要完成,不能在这里耽误时间,必须速战速决。
“阿瓦达索命!”魔杖射出了绿色的光芒,正中罗根的心脏。他双眼一翻,直挺挺倒在地上,不再动弹。
“身体再强壮,不过还是个活物而已,该死的还是会死。”那巫师不再掩饰身份,将阻碍行动的风衣脱下来扔在路旁,穿着魔法长袍拿着魔杖走向托尔金的家。
正在二楼疗伤的夜枭灰风透过窗户看到了这一切,立刻发出尖利的鸣叫声。巫师举起魔杖瞄准它,灰风就一闪身从窗户旁跳下来,撞开房间的门,顺着楼梯冲向前门。它的飞行姿态歪歪扭扭,但是爪子锋利、嘴巴坚硬,更有一颗保护主人的勇敢的心。
“发生了什么事情?”瓦伦夫人左等右等
“真正的国王能够驱走疾病。”托尔金和妻子伊迪丝一同祈祷,然后准备丰盛的晚餐。今天多多少少算个节日,所以他们邀请了瓦伦教母和罗根一起参加家庭聚餐。战争虽然仍在继续,但是生活也依然要继续下去。
瓦伦夫人早早就去了,说是要帮助伊迪丝一起准备食物。不过罗根认为,她只是羞于和自己一起前去。虽然他认为这种事情没什么需要遮掩的,但依旧尊重她的选择。从性格上来说,金刚狼对女士可以很绅士,但对男人大多先是暴力相向。考虑到他是一个十九世纪在蓄奴庄园中出生的地主孩子,更是个实际接近九十岁的老头子,这样的行为方式也就不奇怪了。
根据瓦伦夫人的要求,他要晚一些再去,并且要带上一瓶酒作为礼物。于是,罗根在白天好好睡了一觉,到了黄昏从赵迈留下的还没有开瓶的酒里面随手拿了一瓶,整理整理衣服就出发了。
街上的人大多行色匆匆,不过还是有几个人和罗根友好地打招呼——仍旧是女性居多。据说女人可以通过嗅觉辨识信息,而一个永生不死的人能散发的气息是很独特的,这也是他吸引异性的原因之一。不过人类的嗅觉不能和狗相比,而狗的嗅觉又比狼弱不少。
金刚狼在托尔金家门口站住了脚步,鼻子吸了吸,然后扭头看向街道对面。隔着两个车道,一个穿着灰褐色风衣的人站在街边的煤油灯下,借着微弱的光芒看着手中的报纸。罗根眯起眼睛,发现报纸上面的文字和照片是会动的。
他低头看看手中的酒,是拉图庄1913,战争爆发之前的好酒,可不能浪费。他把酒瓶放在地上,然后活动活动手腕和手指,径直朝那个人走去。
“嗨,你在这里做什么,需要帮忙啊?!”
那个人抬起头来,是一个年轻的白人男子,一双褐色的眼睛炯炯有神。他对着罗根微笑着,将端着的报纸放下,但顺势从里面掏出一根魔杖来:“昏昏倒地!”
强烈的眩晕感命中罗根,让他回忆起了第一次坐船渡过大西洋时遇到的暴风。摇摇摆摆、颠颠倒倒,然后是船毁人亡和两个月的海上漂流。泰坦尼克那一次更是凄惨,他在船舱里整整灌了三天冰冷的海水,才终于切开大门逃出来。所以罗根非常不喜欢乘坐任何离开地面的东西,更是对眩晕的感觉深恶痛绝。
他的眼前发黑,身子已经在下跌的过程中。不过他强大的自愈能力很快就让紧绷的神经和大脑恢复,所以他在脸着地之前已经用双手撑住。他从来不是被人打了不还手的主儿,而且趴在地上的姿态丝毫不会影响他的灵活。他双手双脚发力猛冲上去,两步就横跨了整条街道,就像一匹出击的狼。
“混蛋找死!”罗根扑至空中,双手握拳,爪子从指间猛地穿出来。他嚎叫着冲向穿着风衣的巫师。
那名巫师吓了一跳,是真的向后小跳了一下。魔杖一挥一甩:“统统石化!”绿色的光芒在两人之间爆发,罗根在空中就被变成石像,一下子失去了平衡,哐叽一声撞上了路边的煤油灯。
“长着爪子的狼人?怎么还有活下来的,还能跑到英国来?”那名巫师站直了身子,整了整刚才弄皱的衣领,摇了摇头道:“果然,魔法部都是群没用蠢材和废物!”
他跨步从石像狼人身上跨过去,却听到脚下传来噶啦噶啦的声音。石像表面出现大量裂纹,然后是碎裂的石屑不断抖落。在一层拇指厚的石皮下面是罗根血肉模糊的身体。石化咒语让他失去了全部的皮肤和毛发,但是在肌肉层被阻拦住了。他相当于被整体脱皮,其中的痛苦可想而知!
疼痛催发了狂怒,也更加激发了他的斗志。罗根炸开自己的石像,皮肤和爪子在迅速恢复。被一个没脸但是布满血浆的狂战士盯着,风衣巫师也知道事情不妙了。
可以看得出来,这个狼人对魔法的抵抗力并不好,但是如此强大的自愈能力前所未见!肉体层面上的伤害最多只能阻止他片刻,却不能彻底放倒他。
失去了皮肤的罗根动作有些缓慢,如果不是强大的自愈能力,他的内脏都要掉出来了,就别说还能摇摇晃晃站起来。巫师皱着眉头,他还有任务要完成,不能在这里耽误时间,必须速战速决。
“阿瓦达索命!”魔杖射出了绿色的光芒,正中罗根的心脏。他双眼一翻,直挺挺倒在地上,不再动弹。
“身体再强壮,不过还是个活物而已,该死的还是会死。”那巫师不再掩饰身份,将阻碍行动的风衣脱下来扔在路旁,穿着魔法长袍拿着魔杖走向托尔金的家。
正在二楼疗伤的夜枭灰风透过窗户看到了这一切,立刻发出尖利的鸣叫声。巫师举起魔杖瞄准它,灰风就一闪身从窗户旁跳下来,撞开房间的门,顺着楼梯冲向前门。它的飞行姿态歪歪扭扭,但是爪子锋利、嘴巴坚硬,更有一颗保护主人的勇敢的心。
“发生了什么事情?”瓦伦夫人左等右等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