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42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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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
    山匪们:“不管是不是巧合,金姑娘的嘴巴都了不得呀!幸好昨晚我们没有伤到他们。”
    “少废话了,兄弟们,拿起家伙,趁张首富还病着,咱们要了他的命!”
    “……”
    第64章 桃花镇上遇四婶
    孟飞豹一声令下,一群山匪立刻兴奋的往山坡下跑去,呼啦啦的一片,吓得张家队伍鸡飞狗跳。
    惨叫声,尖叫声不断。
    护卫们为了保护张首富的妻儿们拼死战斗,奈何孟飞豹等人跟打了鸡血似的十分亢奋,杀起人来凶残无比,愣是将这些护卫们震慑得心惊胆战,打着打着,眼看张府这边损失惨重,护卫们啥也顾不上了,转身就逃,不再管张府的那些家眷们。
    没了护卫的保护,张府的人哪是山匪的对手,一个个赶紧跪下求饶,主动把钱财交出去,还把女人都推了出去,送给山匪们当玩物。
    孟飞豹懒得搭理这些人,大步进了马车,将躺在里头的张首富拖了出来。
    张首富被雷劈了后,一直昏迷不醒,全身黑如焦炭,又臭又丑,这会儿被孟飞豹拖出来丢在地上,依旧在昏迷着,跟植物人似的,没有醒来的迹象。
    看到他这副惨样,孟飞豹兴奋无比,一刀砍掉了他的脑袋,鲜血四溅,头颅滚到了张首富的大儿子面前,直接将胆小如鼠的张首富大儿子吓晕了。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孟飞豹是个果断的,没有留下其余张家人的性命,将人全部斩杀了之后,便带着兄弟们将张家的钱财粮食全抢了,带着回了豹云寨。
    金毓等人并不知张首富已死的事儿,他们还在继续赶路,走走停停了五天后,买来的蔬菜和鸡蛋全被吃完了,此时,他们来到了一个小镇。
    这个小镇名为桃花镇,镇上四处都是桃树,现在已经是十月,桃子成熟的时间早就过了,桃树上光秃秃的一片。
    此时,镇上有很多人都在拖家带口的往外走,神色极为匆忙。
    金毓问了一位妇人,才知曼人已经打进了沙城,而根据宋神医给的路线图所指,沙城距离这里只有三百多里远。
    之前逃荒赶路,他们徒步而行,一天最多走二十里路,在羊驼山里的时候,因为路不好走,一天最多走五里,现在有了马车牛车,除去休息的时间,他们一天至少能行八十里路。
    三百多里听着挺远的,但以他们现在的速度,要不了五天就能到沙城,到了沙城就会遇上曼人。
    金毓瞬间感到很紧张。
    已是晌午,他们停了下来,在小镇上找了一间没人住的破屋子休息,吃了东西后,就去镇上买所需之物,顺便打听消息,弄清楚沙城那边的情况。
    金毓安抚好野牛王和白狐,让它们跟梁宏等人留在破屋这边,自己则跟着金母在附近走走。
    因为忙着逃亡,街上没有什么人卖东西,在街上走了一会儿,金毓就看到了一个人,她赶忙拉着金母躲到旁边的树后面,指着那人说:“娘,你快看,那人是不是四婶,邪门了,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金母顺着她所指的方向,果真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是一个身段婀娜多姿的女子,看着二十来岁的模样,长得十分妩媚,她脸上涂着胭脂水粉,十分的娇俏可人,竟和金毓的四婶马水仙长得一模一样,只是此女子比马水仙穿得精贵而已。
    “还真是你四婶,不对,咱们已经跟老金家没关系了,你不能再叫马水仙四婶,直接叫她的名字就行了,奇了怪了,这马水仙应该在跟老金家一起逃荒才对,怎么会在这里?难不成是人有相似,她不是马水仙?”金母很是疑惑。
    她相公是金家的大儿子,下面还有三个弟弟,分别是金福,金贵,金祥,金祥排行老四,是家中最受宠的,比金毓大八岁,是个惯会花言巧语哄女人的小白脸,马水仙是村里的村花,乃里长家的女儿,金祥费了好大的心思,花光家里的银子才娶到手的。
    马水仙很懒,嫁进金家后从不干活,活儿都是其他几房在干,她只负责天天打扮讨金祥开心。逃荒路上,金祥也是宠着她,吃的都是紧着马水仙来。
    倘若不远处的那个女人真是马水仙,那就很麻了,因为马水仙跟他们大房很不对付,被金母打过几耳光。
    “走走走,管她是不是马水仙,咱们都别搭理她,趁她还未看到我们,咱们赶紧走,你娘我一看到马水仙就烦。”金母拉着金毓转身就走。
    那马水仙是只骚狐狸,以前在村里未嫁给金祥之前,就喜欢跟各种男人眉来眼去,天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明明是个村姑,却把自己当做了城里的小姐儿,瞧不起他们这些乡下人,后来被金祥死缠烂打哄骗到手了,趁着金祥不在家的时候,就对别的男人抛媚眼,矫揉造作的,每次都看得她手痒痒,偏偏金祥还把她当个宝,心肝儿宝贝儿的喊,金祥就是个蠢蛋儿。
    喜欢勾引男人就算了,偏偏马水仙那声音还很嗲,嗲得人浑身发麻,金母听一次就想揍一次。
    金母拉着金毓转身刚走了三步,身后就响起了一道尖厉的嗲音:“刘招弟,金毓!”
    一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金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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