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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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放开朝灯同样垂落的左手,修长的身影消失在黑暗之中。
    [我想罢工。]
    [看出来了。]
    [果然不正常,]朝灯晃晃两只剧痛的手:[算工伤吗?]
    这个世界的医疗已经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活死人肉白骨,治疗他的手伤并不困难,离开皇宫后,朝灯就近找了一家医院,双手在治疗仓里快速痊愈,麻醉让他感觉不到疼痛,朝灯的双眼略略失神。
    那个人折断他的手时,并没有恨意。
    没有恨已能做到如此地步,想到要刷满这种神经病的十颗星星……超有挑战度!刷哭他!虐他!不刷不是人!
    位于翡冷翠中央的皇宫,珍宝失窃带来的慌乱在夜幕里逐步平息,四公主在被欺瞒的打击下面无表情,她旁边的阿诺兰有些急切地询问:“他是黑眼睛,叫朝灯?”
    “对,”多萝茜闭了闭眼,再睁开时,她缓缓道:“三哥,我想通缉他,抓到以后让我处置。”
    “如果通缉犯人,需要一个代号,”走进来的青年金发绿眸,他摸了摸多萝茜的头,神色缱绻:“你有想好代号吗?”
    霍恩的眸底漫上暗色,脑海里浮现出刚才那个人墨一样的眼睛,以及左眼皮上若隐若现的泪痣,他没理会思索的四姐和缄默不语的三哥,心里对那个答案再清楚不过。
    他有代号,几百年前就有。
    伴随着罪恶滋长而出的美人,古东方的精灵,百年前与他同名的、伟大的霍恩·安德森拥有整个宇宙,独独不能拥有深爱的情人,在他年少时午夜梦回间偶尔冒出的记忆里,除了跪地俯首的臣民、战场上勇士的血流成河泊、无上的皇权和王冠,还有着那位霍恩·安德森王冠上最精巧之处——
    朝灯。
    百年前名动天下的美人有着和黑眼睛小偷相同的眸色、相同的名字。
    求而不得的霍恩·安德森将他终生囚禁在巨大的密室里,与自己征战星际得到的所有珍宝一同储藏在地下,年少时的霍恩无数次在梦里看见被压在金币堆上任人宰割的美人,他的十指戴满宝石,双腿腻白如另一种隐秘的珍宝,他枕着权杖和镶金嵌银的宝刀入眠,背上瘦削的肩胛骨像是蝴蝶翅膀。
    那位伟人的霸道和占有欲使得他在史书上的记载被完全抹去,霍恩·安德森不允许后人知道他的名字,连他们之间表示亲昵的代号,也不愿留下一点痕迹。
    “想不到啊……”就像他的皇姐,即使被欺瞒,即使看见的不是真容,依旧想给小偷最好的称呼:“五弟有想法吗?”
    “嗯。”
    霍恩对上多萝茜苦恼的表情,轻声道:“他叫莺。”
    国王的莺。
    看着满意的皇姐和一直偷偷关注这边的皇兄,霍恩的唇角微微翘起。
    有时候,他真觉得自己是霍恩·安德森,是星际的征服者,手握个人命运的大英雄,百年前开疆扩土、战无不胜的国王。
    [爱意值一颗星。]
    朝灯沉默片刻,看着自己刚刚愈合的手腕,百思不得其解。
    [你确定吗?]
    [确定,]系统的声音平稳:[刚才才变化的。]
    实在是太随便啦。
    不过灯总欣赏这样的性情中人,吸吸。
    第14章 囚鸟花冠
    普林斯露博物馆外包围着熙熙攘攘的记者与民众,警戒线刺目的黄色在博物馆最古老昂贵的展厅拉开,唯一被允许入内的星际记者正用高倍镜头仔细拍摄空空荡荡的树脂玻璃盒,一日之前,盒内还盛放着这颗星球上最有价值的古本:由半液态稀有金属书写的纸质诗集,而现在,在玻璃盒没被破坏一丝一毫的情况下,诗集不翼而飞,只剩下印在盒上的笑脸标志。
    神偷的标志。
    自半年前在翡冷翠偷走尘世玫瑰,代号为“莺”的神偷名声鹊起,他在原本放置红宝石额饰的位置换上了卡片,卡片上的笑脸成了神偷每次犯案必留的标识。
    由安德森发出价值一亿星币的皇家通缉令使无数赏金猎人趋之若鹜,追捕神偷成了近年来最热门的活动之一,唯一遗憾的是,根据通缉令上的特别要求,金主们要的是活着的莺,这让本就不容易的追捕行动更为困难。
    没有人见过神偷的脸,唯一的特征,便是少见的墨色眼睛。
    “根据目前掌握的情报来看,神偷的基因等级至少在b级以上,他有着非常优秀的空间操纵能力,”清晨第一条星际新闻即是神偷的消息,阿诺兰停下脚步,从旁边的桌子上顺了杯水:“我们推测他把自己的空间分解为极细的小块,放入无缝、高密度的藏宝盒里,随即将小块聚拢,吞并了诗集。”
    随着人类对大宇宙的开括和探索,联盟纪到来后,人们通过对自身脑域不断开发创造了崭新的战斗方式,每个人生来就享有用意念操纵空间的本领,基因等级越高,对空间的可控性越强,拥有s级优秀基因的人类能够单凭自身驾驶一辆宇宙星舰。
    在历史上,有记载的最杰出的基因者是安德森王朝的奠基人,霍恩·安德森,他享有怪物般的sss级基因,能通过大范围压缩空间使百万大军在瞬间湮灭为粉末。
    “又在看莺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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