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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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校吐出一口带血的痰,骂道:“真他妈的是个怪物!”
    这句话评价的是千夜的实力还是性格,就不得而知了。
    千夜走得很快,没过多久四处就又都是荒野了。然而此时此刻,他心中却还在回响着少校的那句话。
    把被血族豢养的人救回来,现在看来确实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蠢事。并不是说这些人不应该救,而是因为整个帝国现行的体制,以及对血奴宁杀错,不放过的原则。
    这套体制和原则,是历经千年残酷战争,以无数先驱和大能的血肉尸骨磨砺出来的,甚至不能以一时一地的局限来判定对错。如果非要说的话,帝国至今存在,并且依旧强大,这就说明了它的正确性。
    哪怕千夜有不同想法,他也只是一个人,不可能去对抗整个体制,更何况他现在并没有头绪。至少在眼前,他不可能为了几十个豢养的人类,真的杀掉远征军的少校和关卡守卫,那才是自毁长城的愚蠢举动。远征军有再多的问题,也是人类在永夜大陆上抵抗黑暗种族的最后一道防线。
    那名少校最后提出的已经是当前情况下最宽容的方案,而千夜再深入想一想后,却发现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那几十人即使今后平安被放出来,处境也好不到哪里去。
    帝国拥有四块大陆,300多个行省,但是与庞大的人口相比,与强势外敌的威胁相比,资源永远是不够用的。
    帝国的领土上,每天都有以亿计的底层贫民在生死线上挣扎,相形之下,这些豢养的人根本没有资格获得更好待遇,除非他们能够证明自己有用。
    然而这又谈何容易,那些人类中有的是被虏获的,他们有对人类国度的记忆,或许还有可能融入社会,有些却是生于黑暗疆域,长于黑暗疆域,如果没人专门引导,他们是否能够适应人类社会的生活还是未知。
    直到今天,千夜才第一次遇到这个自己以往不会去想的问题,那就是,战争结束的善后,但是他也不知道答案在哪里。
    回到暗血城后,千夜先去了阿一武器店。
    一爷抬起了头,面无表情地看了千夜一眼,说:“你又来了?”
    “有些好东西给你。”千夜说着,把一个挎包扔到了柜台上。
    一爷哼了一声,缓缓站了起来,说:“好东西?我看是麻烦才对!迟早我这把老骨头得交待在你手上……”
    一爷话没说完,声音就嘎然而止。
    挎包的搭扣坏了,已经散开,露出了那对血族的古董短枪。一爷忽然把眼镜摘下,仔细擦拭干净,然后摸出一副雪白的手套戴上,然后才屏住呼吸,轻手轻脚地把两支短枪抽出来,放在白布上。
    “去把门关上!”一爷头也不回地说。
    千夜依言锁了店门,心中当下多了几分期待。当初那把三级的流金玫瑰就能够卖出五百金币,这两把古董短枪是成对的,还是四级原力枪!怎么也能值到两三千吧?
    如此一来,二爷那张单子上的物资,就都不是问题了。
    当然,对于那个神秘的任务,只要不是太麻烦,千夜也愿意接下。虽然它可能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否则二爷也不会处心积虑地找上自己,但本着对余英男的信任,千夜还是觉得试一试也没有坏处。
    一爷一边用皮绒布擦拭着短枪,一边用拇指仔细描摹着上面每一道花纹。在一把短枪的枪把上,刻着一个r,而另一把短枪上则是花体的w。
    一爷把两把短枪并排放好,对千夜说:“这两把枪你收回去吧,我收不了。”
    “收不了?为什么?”千夜一时愕然。
    一爷向枪身上的两个字母指了指,说:“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两把枪一定是你从某个吸血贵族收藏室里弄出来的。这两个字母的缩写虽然可能有很多种意义,但是出现在一对原力枪上,就只有唯一的名字,罗斯·威尔德,一个极为著名的吸血鬼贵族。这两把枪就是他年轻时候的佩枪,名为‘双生花’,它们成名于这位罗斯还仅仅是男爵,也就是相当于我们人类九级战兵的时候。他在正面决战时击杀了当时暗血城的战将城主,完成最后一击的,就是这两把短枪。”
    “那应该更具价值才对吧?”千夜不解地问。
    一爷摇了摇头,说:“问题在于,这位罗斯·威尔德还没有死,而且还活得很好,他现在已经是侯爵了。他的领地在暗血城西面辽阔的区域,这一对短枪应该是他赐与某个后裔的礼物。不管你是怎么把它们弄到手的,都等于扇了罗斯侯爵一记响亮耳光,他绝不会就此善罢甘休。所以,我收不了,在整个磐石领和周边地域,也没有人敢收这两把东西。”
    说到这里,一爷意味深长地向千夜看了一眼,说:“你知道,黑暗和黎明的接壤地实际上也就是人们口中的灰色地带。所谓灰色,就是黑白共存。所以黑暗种族想要做点什么的话,会有很多办法,也会有很多人类愿意为他们效力。”
    千夜有些愕然,从黑流城事件开始,到见识过暗血城的黑市和地下军火,他已经意识到人族和黑暗种族背地里的交易和往来或许比所能想象的要多得多。但是在一爷这么直白地点出前,他仍然不曾想到,一个吸血鬼侯爵居然在人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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