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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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几个月以前了,那畜生认识了香香。几个月之后,就……”苏夫人捂住了嘴,神情痛苦,“女孩子家的贞洁很重要,香香还那么小……那畜生这样对我女儿,我一定要替女儿讨回公道。”
    苏先生一直陪在夫人身边,轻轻地拍了拍苏夫人的肩膀。
    苏夫人情绪崩溃了,宋暮雪只好安抚性地递上一杯水,说:“您别急,慢慢说。”
    苏夫人整理了情绪,说:“我丈夫叫苏绍祺,我叫章翠春。我们有个女儿,叫苏香。香香是个很好的孩子,平常认真学习,也很听父母的话。我一直都很为她骄傲。她几个月前,她学习成绩有所下滑,我问了问,才知道她认识了一个网友,上课的时候都在聊天,不认真听讲,学习成绩自然不好。我没收了她的手机,不给他们俩接触的机会。”
    “香香住校,没有手机之后我就联系不上她了,所以也不知道那畜生给香香买了一个手机。后来我发现了这个手机,就把这个手机也没收了,把钱转给了那个畜生。就是这样,我才知道他叫什么。”
    “这几个月,我发现香香的月经来得不准,就带她去看医生。要不是医生问她有没有近期有没有性行为,我甚至不会知道这件事情。香香瞒着我,一定是觉得丢人,不敢说……可我是她妈妈啊……”
    苏夫人又哭了起来,苏先生抱了抱苏夫人。
    “那个畜生竟然强暴了我的女儿,我女儿还那么小,他还有没有良心?我要告他,要为我女儿讨回公道!”
    苏夫人又恨恨地骂了几句:“畜生!畜生!”
    宋暮雪能够看出来,苏夫人很愤怒。但愤怒到这种地步,她也只能够骂的出“畜生”这两个字。
    “章女士,您女儿现在多少岁?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这两种情况截然不同。”这个家庭的遭遇,让宋暮雪感到悲伤又痛苦。她拍了拍苏女士的手背,以此表示同情和支持。
    苏女生擦干眼泪,说:“满了。”
    “您想告的人叫什么?”
    “易光,容易的易,光荣的光。”
    “强奸罪在法律上的解释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视情节严重性,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这个区间内,您希望能够得到什么样的结果?”
    “十年,当然是十年!”苏夫人恨恨地说:“这种渣滓,判无期徒刑都嫌少了,当然是越高越好!”
    “有任何能证明易光曾侵犯香香的证据吗?如果方便的话,是否能告知我细节?”宋暮雪说:“我无意打探隐私或者揭露伤疤,也理解您想要替香香讨回公道的心情,只是了解这些之后,一切都会变得容易得多。”
    宋暮雪本以为涉及到这种事情,苏氏夫妇不不会轻易说出口,还得自己做一番心理工作。没想到夫妇二人对视一眼,没有怎么犹豫就开口了。
    “他们五月二十六号开房,香香刷的卡,安全套也是香香网购的。开房记录和安全套购买记录我都有。”苏夫人说:“五月二十七号,我就拿着他们用完的安全套去了公安局,想要报案。但警察态度很不好,听说原委了也不管,还吓唬我,说我侵犯我女儿和易光的隐私,已经是违法行为,让我停止这一行为。那安全套我还留着,就是不知道还能不能当做证据?”
    报过警,警察却不管?
    而且苏香又买安全套,又开房?
    宋暮雪突然意识到自己忘了问一个问题,而那个问题很可能就是盲点。
    “不好意思,冒昧问一句,苏香现在多大了?”
    “今年四月份刚满19岁,怎么了?”苏夫人试探地看向宋暮雪,说:“宋律师,您也要因为香香的年龄而置之不理吗?”
    宋暮雪有些哭笑不得,说道:“年满18周岁,已经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了。根据您的描述,我认为苏香与易光先生之间是正当的男女交往。顺便,您的行为的确已经涉及到侵犯隐私权,您最好停止这样做。跟孩子之间有什么矛盾,平等正当地沟通交流比较好。”
    “虽然已经19岁了,可香香还是个孩子啊!她根本分不清好人和坏人,她肯定是被那畜生强迫的!”苏夫人提高了音量道。
    “安全套和房费都是苏香出资,我认为这算不上强迫。”
    “可我有证据!肯定是那畜生强迫我女儿的,他是魔鬼!”苏夫人嚷嚷道。
    第75章 苏香
    “所以, 你要去见苏香?”寇霜问,“这只是大学生约炮而已,其实跟你无关吧。”
    宋暮雪说:“因为我看到了苏夫人,她看上去太痛苦了, 根本无法理解女儿的变化。如果我跟她女儿谈一谈,能够让母女俩之间相互理解, 那也是好事情。”
    “可这事儿该心理医生去做啊, ”寇霜说完突然停顿了一会儿, 话锋一转说:“想去就去吧, 你是这样的人, 我知道的。”
    宋暮雪能够理解各种各样人的痛苦,设身处地地沉浸其中,而不是高姿态地评判各种奇怪甚至畸形的感情。这是宋暮雪成为宋暮雪的原因, 也是她跟小说里不一样的地方。
    自从知道小世界里的发展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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