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2/2)
是她脸上的笑容,有多少真实,恐怕她自己都说不上来。
沈蔷突然有些后悔自己说了这样的话。
“便是真的,”一瞬间的恍惚之后,李嫣然脸上的笑容突然变得释然:“待我在死了,总会在现实世界中醒来,哪怕是梦中梦,一次次过完人生,总有醒来的时间。”
“那就慢慢过吧……”
反正梦境中的十年二十年,或许不过是现实世界的一瞬间。
……
沈蔷的寿命并不长。
在苏茹的孩子才满三岁的时候,她突然昏迷,长睡不醒。
临死前,她好像看见了斯宾塞的脸。
他好像在说:“亲爱的,欢迎回来。”
……
下午三点,医院。
一间病房的仪器突然发出了尖锐刺耳的叫声,数个医护人员赶了过来,为首的是一个有着亚麻色短发的年轻医生。
“急救!”
在一番折腾之后,仪器上的数据突然恢复了平稳。
医生们对视一眼,都露出了一副松了一口气的表情。
其中一个人拍了拍亚麻色头发医生的肩膀,语气诚恳:“她会醒来的。”
“是的,她会醒来的。”年轻医生坚定不移的说道。
众人陆陆续续退了出去。隐约可以听见他们在门外的议论声。
“阿伯格诺的教授的妻子已经昏迷快三年了,真的能醒过来吗?”
“教授一直没有放弃对大脑的研究,说不定哪天就醒来了吧。”
“听说教授的妻子是m大化学系和计算机系的博士对吗?我上次看电影的时候好像看见了一个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华国演员。”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她是比教授还要天才的一个女性,成为学校教授的时间比阿伯格诺教授还要年轻,只不过她后来选择当一名演员……我推荐你去看《美人陵》这部电影,是她的经典之作……”
医生们的声音渐行渐远。
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被称作阿伯格诺教授的男子握起了床上妻子的手,轻轻地落下了一个温柔的吻:“芙洛拉,你一定要快点醒来。”
他低着头,将额头放在了她的手心,所以没能够看到床上的人茫然的睁开了眼睛,环视四周。
“斯宾塞?”
wan
作者有话要说: 很久之前跟你们说过,我想写沈蔷的一段人生,写她的恋爱,写她的婚姻,写她的事业。
一开始斯宾塞负责的是她的恋爱,科鲁兹代表的是她的人生,我想了很久,想了很多种洗白科鲁兹的方式,我想的是作为一个不完美的有掌控欲的人,和沈蔷彼此磨合,互相改造,最后走进婚姻的殿堂。
可是后来我发现我做不到。
我太喜欢斯宾塞了,一开始这个名字只是作为对偶像的致敬写到了故事里,可是现在,斯宾塞在我心里面活了过来。
一百三十六章,从发第一章到现在完结,花了足足五个月的时间。
在这五个月的时间里,故事一路发展,我也经历了许多事情。
谈个跑题的吧,其实以前我觉得感情要从一而终,谈恋爱就一定要奔着结婚去,结婚就一定要奔着一辈子去。
后来发现哪有那么容易呢,两个刚刚好合适白头到老的人要遇见实在是太难了,大多数时候所谓的白头到老,不过是一方的不断放肆,一方的不断容忍,因为孩子,因为外界环境,因为种种原因而彼此拖着过几十年。
有的时候遇见一段不合适的感情,及时止损才是真的,不然对双方都有害无利。
可是有的时候,在一段感情里全心的投入,当失去这个人的时候,会有一种好像再也无法爱上其他人的感觉。
我们家的蔷蔷啊,在全身心的爱了一个叫做斯宾塞的人之后,可能再也没办法爱上别人了呢。
沈蔷突然有些后悔自己说了这样的话。
“便是真的,”一瞬间的恍惚之后,李嫣然脸上的笑容突然变得释然:“待我在死了,总会在现实世界中醒来,哪怕是梦中梦,一次次过完人生,总有醒来的时间。”
“那就慢慢过吧……”
反正梦境中的十年二十年,或许不过是现实世界的一瞬间。
……
沈蔷的寿命并不长。
在苏茹的孩子才满三岁的时候,她突然昏迷,长睡不醒。
临死前,她好像看见了斯宾塞的脸。
他好像在说:“亲爱的,欢迎回来。”
……
下午三点,医院。
一间病房的仪器突然发出了尖锐刺耳的叫声,数个医护人员赶了过来,为首的是一个有着亚麻色短发的年轻医生。
“急救!”
在一番折腾之后,仪器上的数据突然恢复了平稳。
医生们对视一眼,都露出了一副松了一口气的表情。
其中一个人拍了拍亚麻色头发医生的肩膀,语气诚恳:“她会醒来的。”
“是的,她会醒来的。”年轻医生坚定不移的说道。
众人陆陆续续退了出去。隐约可以听见他们在门外的议论声。
“阿伯格诺的教授的妻子已经昏迷快三年了,真的能醒过来吗?”
“教授一直没有放弃对大脑的研究,说不定哪天就醒来了吧。”
“听说教授的妻子是m大化学系和计算机系的博士对吗?我上次看电影的时候好像看见了一个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华国演员。”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她是比教授还要天才的一个女性,成为学校教授的时间比阿伯格诺教授还要年轻,只不过她后来选择当一名演员……我推荐你去看《美人陵》这部电影,是她的经典之作……”
医生们的声音渐行渐远。
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被称作阿伯格诺教授的男子握起了床上妻子的手,轻轻地落下了一个温柔的吻:“芙洛拉,你一定要快点醒来。”
他低着头,将额头放在了她的手心,所以没能够看到床上的人茫然的睁开了眼睛,环视四周。
“斯宾塞?”
wan
作者有话要说: 很久之前跟你们说过,我想写沈蔷的一段人生,写她的恋爱,写她的婚姻,写她的事业。
一开始斯宾塞负责的是她的恋爱,科鲁兹代表的是她的人生,我想了很久,想了很多种洗白科鲁兹的方式,我想的是作为一个不完美的有掌控欲的人,和沈蔷彼此磨合,互相改造,最后走进婚姻的殿堂。
可是后来我发现我做不到。
我太喜欢斯宾塞了,一开始这个名字只是作为对偶像的致敬写到了故事里,可是现在,斯宾塞在我心里面活了过来。
一百三十六章,从发第一章到现在完结,花了足足五个月的时间。
在这五个月的时间里,故事一路发展,我也经历了许多事情。
谈个跑题的吧,其实以前我觉得感情要从一而终,谈恋爱就一定要奔着结婚去,结婚就一定要奔着一辈子去。
后来发现哪有那么容易呢,两个刚刚好合适白头到老的人要遇见实在是太难了,大多数时候所谓的白头到老,不过是一方的不断放肆,一方的不断容忍,因为孩子,因为外界环境,因为种种原因而彼此拖着过几十年。
有的时候遇见一段不合适的感情,及时止损才是真的,不然对双方都有害无利。
可是有的时候,在一段感情里全心的投入,当失去这个人的时候,会有一种好像再也无法爱上其他人的感觉。
我们家的蔷蔷啊,在全身心的爱了一个叫做斯宾塞的人之后,可能再也没办法爱上别人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