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妈带娃,活着就行 第103节(1/2)
第87章
初晨的太阳透过薄纱帘, 在透亮的房间里落下淡淡的光影。
满室静谧安然,凝神细听,可以听到床上女子平缓的呼吸声。
秦烬坐在床边, 凝视着叶蓁恬美的睡颜,静静地看了许久, 终究还是没忍住曲起手指, 轻轻抚过她的脸颊。
这是她回来以后, 他第二次有这样的机会近距离凝视她。
第一次是昨晚,在她睡熟了之后, 他悄悄开了床头灯,就着暧昧的灯光看了她许久。
岁月还不曾在她脸上留下任何痕迹, 二十八岁的她和十八岁时几乎没有差别。满是胶原蛋白的脸, 细腻又光滑, 摸起来触感堪比幼儿。
皮肤白皙似珍珠,隐隐散发着淡淡的玉润光泽, 眉不描而黑, 唇不涂自红。
如果说人真是由女娲所造, 那她肯定是被最精心捏出来的那一个。她以前总爱调侃他长得过分好看,放在古代很有可能会成为各种风流韵事中的主角,说不定还会引发倾国祸事。但在长相方面, 她自己也不遑让。
他用指尖轻触她密长而卷的睫毛, 指腹轻点她挺翘的小鼻子,最终停留在她的唇畔, 温柔描绘。
偷亲的事他只做了一次,就不愿再做。
等哪天她重新爱上他, 或是恢复记忆, 他再深吻她百遍千遍。
不确定她还能不能恢复记忆, 但让她重新爱上他,是完全可行的。
睡梦中的叶蓁似是不堪烦扰,抬手在脸颊旁边挥了挥,嘴里嘟囔着“蚊子走开”。
秦烬收回手,等她睡安稳了才又捉起她的手。
十指纤纤似鲜嫩葱尖,指甲圆润可爱,上面一个个漂亮的白月牙,昭示着主人身体的健康与活力,很是喜庆,看得秦烬心头发软,没忍住在上面落下轻轻一吻。
抬头看了眼时间,估摸着再过不久她就会自然醒,又替她理了理被子,起身悄无声息地离开房间。
果然不出他所料。
大概又过了二十分钟左右,叶蓁翻了个身,慢慢地睁开了眼。
参加一周综艺,让她生物钟恢复了正常。头天晚上睡得早,睡足八个小时,第二天早上就会自然醒。
习惯性地抱着被子在床上乱滚了几圈,她四仰八叉地靠在枕头上醒神,突然想起自己现在现在可不是一个人睡了。
回头看向床的另一边,再转头四周观察,确定屋里只有她一个人,她才又乱滚了几圈,最后躺在自己这一侧,尽量不碰到秦烬睡的那半张床。
因为喜欢且尊重秦烬,所以反而要和他保持距离。
如果趁他不在,就跑到他睡的那一边乱闻乱滚,那她和变态痴汉有什么区别?
昨晚睡觉前,她有意和秦烬聊天,意图把不该有的误会都解决了。奈何秦烬态度很是抗拒,表示不想和她聊这些,她只能无奈作罢。
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信誓旦旦地说她讨厌他,她就算失忆了,还对他一见钟情,又怎么会讨厌他呢?
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误会?
总不能是以前大火的那种狗血剧情,有恶毒配角故意从中作梗,让原本互相暗恋的两个人都以为对方心中另有他人,然后纠纠缠缠反反复复一直水个几千章吧?
可不能这样。
秦烬这次拒绝谈话没关系,她再给他一周的时间,让他捋清头绪。
同时也用这一周再观察观察他。
一周后她还得再找他聊聊,争取把误会都解决了,到时候该分还是该怎么样,都顺凭天意。
今天上午还有事做,叶蓁没在床上赖多久,洗漱完下楼,就见客厅里竟然有客人。
秦其叶原本乖乖地坐在秦烬身边,听爸爸商量事情。听到叶蓁的脚步声,他从沙发上跳下来,捧起他事先准备好的鲜花束,迈着小短腿跑到叶蓁面前。
“早上好,妈妈,这是我从花园里摘回来的花,送给你,希望你今天都开心。”
小家伙上次送的都是小野花。
云省的秋天百花凋零,仅存的野花种类很少,但那些小花朵在秦其叶独具审美眼光的搭配下,也很好看。
榕城地处亚热带,一年四季如春,哪怕是秋天,也有各种鲜花盛开。
他这次送的鲜花束以一朵红色的玫瑰为主,辅以其他颜色不同的浅色小花朵,看起来竟然和外面卖的花束相差无几。配色审美似乎是他与生俱来的天赋,叶蓁今天还是没能发现这小家伙的天赋短板。
尽管知道这束花出自秦其叶的手,她还是故意问道:
“这个搭配都是你自己想的吗?”
秦其叶点点头:“是哒。”
“太厉害了!简直比外面卖的鲜花束还漂亮,这么漂亮的花束,也只有我的宝贝才能搭配出来。”叶蓁接过花束,低头嗅了嗅,继续夸道:“香香的,还有早晨露水的清新,看一看闻一闻,心情都会变好,我超级喜欢。”
她每说一句话,秦其叶的眼睛就会亮一点。
到最后他的眼睛都弯成了月牙,小脸儿乐开了花,张口“咯咯”笑着,露出那一排整齐漂亮的小白牙。
“我要把这束花放在哪里呢?”叶蓁双手抱着花左看右看:“不然
初晨的太阳透过薄纱帘, 在透亮的房间里落下淡淡的光影。
满室静谧安然,凝神细听,可以听到床上女子平缓的呼吸声。
秦烬坐在床边, 凝视着叶蓁恬美的睡颜,静静地看了许久, 终究还是没忍住曲起手指, 轻轻抚过她的脸颊。
这是她回来以后, 他第二次有这样的机会近距离凝视她。
第一次是昨晚,在她睡熟了之后, 他悄悄开了床头灯,就着暧昧的灯光看了她许久。
岁月还不曾在她脸上留下任何痕迹, 二十八岁的她和十八岁时几乎没有差别。满是胶原蛋白的脸, 细腻又光滑, 摸起来触感堪比幼儿。
皮肤白皙似珍珠,隐隐散发着淡淡的玉润光泽, 眉不描而黑, 唇不涂自红。
如果说人真是由女娲所造, 那她肯定是被最精心捏出来的那一个。她以前总爱调侃他长得过分好看,放在古代很有可能会成为各种风流韵事中的主角,说不定还会引发倾国祸事。但在长相方面, 她自己也不遑让。
他用指尖轻触她密长而卷的睫毛, 指腹轻点她挺翘的小鼻子,最终停留在她的唇畔, 温柔描绘。
偷亲的事他只做了一次,就不愿再做。
等哪天她重新爱上他, 或是恢复记忆, 他再深吻她百遍千遍。
不确定她还能不能恢复记忆, 但让她重新爱上他,是完全可行的。
睡梦中的叶蓁似是不堪烦扰,抬手在脸颊旁边挥了挥,嘴里嘟囔着“蚊子走开”。
秦烬收回手,等她睡安稳了才又捉起她的手。
十指纤纤似鲜嫩葱尖,指甲圆润可爱,上面一个个漂亮的白月牙,昭示着主人身体的健康与活力,很是喜庆,看得秦烬心头发软,没忍住在上面落下轻轻一吻。
抬头看了眼时间,估摸着再过不久她就会自然醒,又替她理了理被子,起身悄无声息地离开房间。
果然不出他所料。
大概又过了二十分钟左右,叶蓁翻了个身,慢慢地睁开了眼。
参加一周综艺,让她生物钟恢复了正常。头天晚上睡得早,睡足八个小时,第二天早上就会自然醒。
习惯性地抱着被子在床上乱滚了几圈,她四仰八叉地靠在枕头上醒神,突然想起自己现在现在可不是一个人睡了。
回头看向床的另一边,再转头四周观察,确定屋里只有她一个人,她才又乱滚了几圈,最后躺在自己这一侧,尽量不碰到秦烬睡的那半张床。
因为喜欢且尊重秦烬,所以反而要和他保持距离。
如果趁他不在,就跑到他睡的那一边乱闻乱滚,那她和变态痴汉有什么区别?
昨晚睡觉前,她有意和秦烬聊天,意图把不该有的误会都解决了。奈何秦烬态度很是抗拒,表示不想和她聊这些,她只能无奈作罢。
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信誓旦旦地说她讨厌他,她就算失忆了,还对他一见钟情,又怎么会讨厌他呢?
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误会?
总不能是以前大火的那种狗血剧情,有恶毒配角故意从中作梗,让原本互相暗恋的两个人都以为对方心中另有他人,然后纠纠缠缠反反复复一直水个几千章吧?
可不能这样。
秦烬这次拒绝谈话没关系,她再给他一周的时间,让他捋清头绪。
同时也用这一周再观察观察他。
一周后她还得再找他聊聊,争取把误会都解决了,到时候该分还是该怎么样,都顺凭天意。
今天上午还有事做,叶蓁没在床上赖多久,洗漱完下楼,就见客厅里竟然有客人。
秦其叶原本乖乖地坐在秦烬身边,听爸爸商量事情。听到叶蓁的脚步声,他从沙发上跳下来,捧起他事先准备好的鲜花束,迈着小短腿跑到叶蓁面前。
“早上好,妈妈,这是我从花园里摘回来的花,送给你,希望你今天都开心。”
小家伙上次送的都是小野花。
云省的秋天百花凋零,仅存的野花种类很少,但那些小花朵在秦其叶独具审美眼光的搭配下,也很好看。
榕城地处亚热带,一年四季如春,哪怕是秋天,也有各种鲜花盛开。
他这次送的鲜花束以一朵红色的玫瑰为主,辅以其他颜色不同的浅色小花朵,看起来竟然和外面卖的花束相差无几。配色审美似乎是他与生俱来的天赋,叶蓁今天还是没能发现这小家伙的天赋短板。
尽管知道这束花出自秦其叶的手,她还是故意问道:
“这个搭配都是你自己想的吗?”
秦其叶点点头:“是哒。”
“太厉害了!简直比外面卖的鲜花束还漂亮,这么漂亮的花束,也只有我的宝贝才能搭配出来。”叶蓁接过花束,低头嗅了嗅,继续夸道:“香香的,还有早晨露水的清新,看一看闻一闻,心情都会变好,我超级喜欢。”
她每说一句话,秦其叶的眼睛就会亮一点。
到最后他的眼睛都弯成了月牙,小脸儿乐开了花,张口“咯咯”笑着,露出那一排整齐漂亮的小白牙。
“我要把这束花放在哪里呢?”叶蓁双手抱着花左看右看:“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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