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夜我竟然重生了 第100节(1/3)
她的画风很细腻,又漂亮,上色清透,又不死板,比起那绝佳的审美和绘画能力,某次在直播镜头里不小心露脸的她简直就是把“女神”两个字诠释的淋漓尽致。
温柔,大方,优雅。
大二开始,程卿就靠着接稿基本可以养活自己,快毕业的时候她已经开始接国内各大厂商的外包,赚的钱让程父都惊讶不已。
实习期,程卿通过了主美的面试,顺利进入了这家公司。
美术部就在19层,程卿走进电梯,穿着件海蓝色条纹的宽松衬衫和牛仔裤,袖子向上折了折,露出的半截胳膊雪白纤细,乌发垂肩,却也遮盖不住少女那脆弱易碎的柔美容貌和纤秾合度的身段。
雪白的皮肤,乌黑的长发,红润漂亮的唇……她完美的无可挑剔。
跟她在同一个空间里,都忍不住屏住呼吸,生怕打扰到女孩。
“程程,早啊。”
走到自己的位置前,先来的同事探出脑袋跟她打招呼:“今早就有人给你送了花,这又是哪个追求者?”
程卿疑惑的瞪大了眼睛。
她看了过去,发现桌上摆着巨大的花束,整整一百朵娇嫩的粉荔枝玫瑰被纯白色的花纸包裹着,程卿心中忽然一个激灵。
自从离开叶家后,她再也没有见过这样的粉荔枝玫瑰。
楚楚可怜,又柔弱又不堪一击,就像是曾经的她一样。
她有种不好的预感,手指在轻微颤抖,在同事们的起哄声中,程卿才勉强撑起笑容,将花取过来,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
没有任何可以辨认出身份的东西,程卿只能靠着花纸下的logo找到了花店联系方式,对方也不肯透露到底是谁送给她的,程卿只好作罢。
这一天,程卿都有点心神不宁。
她拿起笔,正按照组长的要求在板子上动笔设计,旁边同样是实习生的女孩忍不住从自己的位置探身看她,就看程卿拿着笔,没一会儿,大概的轮廓已经成型。
程卿的手指很好看。
她皮肤白,手指也细长,干净漂亮,指甲圆润盈透,看起来就跟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小姐似的。
“程程,你家是做什么的啊?”女孩捧着自己的杯子,来到她面前。
这会儿是美术部的下午茶时间。
旁边也有人在聊天,吃零食,氛围轻松极了。
程卿随意勾了下垂落的头发,笑了笑:“我爸爸是深大的老师。”
“是这样啊,那你.妈妈……?”
“她在我小时候就去世了。”
“程程,对不起,我不知道啊。”
看着女孩歉疚自责的模样,程卿笑了笑,她从自己的小柜子里拿出巧克力,“来~没事啊,我都习惯了,而且我和我爸爸也过的挺快乐的。”
女孩撕开包装,又随意道:“程程,你就跟大小姐似的,我们一起面试的时候,我还以为你是公司老板的女儿,专门来体验人生的。”
“哪有这种事情啊。”程卿忍俊不禁。
正说着,其他女孩们也凑过来,接着刚才开口的女孩的话头,“就是,程程,你不说话坐在那里的样子,真的跟小红薯上那种豪门千金没有任何差别。”
“那倒没有,不过我的确有个朋友是小红薯上经常被提起来的大小姐哦。”程卿抿了口水,“知道狮子吗?”
“你说的是那个参加了恋综而且还牵手狼狗帅哥的狮子?”
“在深市晒千万豪宅的?”
“还拿到了耶鲁录取通知书的大小姐?”
其实,这些都是程卿的闺蜜,秦诗诗。
高中时,秦诗诗就喜欢在社交网站上分享日常和穿搭,在人大读书的同时,秦诗诗就在努力运营自己的账号,她本来就漂亮,爱健身,又是学霸,还是个不折不扣的白富美,一下子在网络上爆火了。
毕业前她就参加了恋爱综艺,还和嘉宾约会成功,十月后就要赴美读书。
这样光彩照人的女孩,才是别人口中的“大小姐”。
至于程卿?
……是假的。
也正是提到了秦诗诗,程卿才回想起几天前两人聊天,秦诗诗说准备了礼物要送给她,难道就是这束花?
程卿的心情放松了些。
很快,她就把这段插-曲遗忘到了脑后,专心投入到工作中。
窗外,晴空万里的天气忽然变得黑沉沉的,看起来像是要下雨的征兆,只不过常年住在深市的人大多都习惯了夏天阴晴不定的天气,临走前,人人都准备好了伞。
程卿下班晚了点。
她晚上要去陪爸爸吃饭,可是手里还有点细节没画完,又在座位上磨蹭了许久,等她出来,公司附近都没多少人了,大雨要落未落,倒是乌云下的傍晚却比深夜还要昏暗。
程卿连忙提着包,小跑几步来到了公交车站前。
不远处,黑色的迈巴赫似乎停留了许久,程卿的视线看到了车子,心里那种不安感又跟着来了。
公交车缓缓来到面前,她微微皱着眉,几乎是第一个上了车,坐在后排的位置上,目光还时不时的看向那辆她既熟悉又陌生的车子。
还好,公交车正常启动,
温柔,大方,优雅。
大二开始,程卿就靠着接稿基本可以养活自己,快毕业的时候她已经开始接国内各大厂商的外包,赚的钱让程父都惊讶不已。
实习期,程卿通过了主美的面试,顺利进入了这家公司。
美术部就在19层,程卿走进电梯,穿着件海蓝色条纹的宽松衬衫和牛仔裤,袖子向上折了折,露出的半截胳膊雪白纤细,乌发垂肩,却也遮盖不住少女那脆弱易碎的柔美容貌和纤秾合度的身段。
雪白的皮肤,乌黑的长发,红润漂亮的唇……她完美的无可挑剔。
跟她在同一个空间里,都忍不住屏住呼吸,生怕打扰到女孩。
“程程,早啊。”
走到自己的位置前,先来的同事探出脑袋跟她打招呼:“今早就有人给你送了花,这又是哪个追求者?”
程卿疑惑的瞪大了眼睛。
她看了过去,发现桌上摆着巨大的花束,整整一百朵娇嫩的粉荔枝玫瑰被纯白色的花纸包裹着,程卿心中忽然一个激灵。
自从离开叶家后,她再也没有见过这样的粉荔枝玫瑰。
楚楚可怜,又柔弱又不堪一击,就像是曾经的她一样。
她有种不好的预感,手指在轻微颤抖,在同事们的起哄声中,程卿才勉强撑起笑容,将花取过来,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
没有任何可以辨认出身份的东西,程卿只能靠着花纸下的logo找到了花店联系方式,对方也不肯透露到底是谁送给她的,程卿只好作罢。
这一天,程卿都有点心神不宁。
她拿起笔,正按照组长的要求在板子上动笔设计,旁边同样是实习生的女孩忍不住从自己的位置探身看她,就看程卿拿着笔,没一会儿,大概的轮廓已经成型。
程卿的手指很好看。
她皮肤白,手指也细长,干净漂亮,指甲圆润盈透,看起来就跟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小姐似的。
“程程,你家是做什么的啊?”女孩捧着自己的杯子,来到她面前。
这会儿是美术部的下午茶时间。
旁边也有人在聊天,吃零食,氛围轻松极了。
程卿随意勾了下垂落的头发,笑了笑:“我爸爸是深大的老师。”
“是这样啊,那你.妈妈……?”
“她在我小时候就去世了。”
“程程,对不起,我不知道啊。”
看着女孩歉疚自责的模样,程卿笑了笑,她从自己的小柜子里拿出巧克力,“来~没事啊,我都习惯了,而且我和我爸爸也过的挺快乐的。”
女孩撕开包装,又随意道:“程程,你就跟大小姐似的,我们一起面试的时候,我还以为你是公司老板的女儿,专门来体验人生的。”
“哪有这种事情啊。”程卿忍俊不禁。
正说着,其他女孩们也凑过来,接着刚才开口的女孩的话头,“就是,程程,你不说话坐在那里的样子,真的跟小红薯上那种豪门千金没有任何差别。”
“那倒没有,不过我的确有个朋友是小红薯上经常被提起来的大小姐哦。”程卿抿了口水,“知道狮子吗?”
“你说的是那个参加了恋综而且还牵手狼狗帅哥的狮子?”
“在深市晒千万豪宅的?”
“还拿到了耶鲁录取通知书的大小姐?”
其实,这些都是程卿的闺蜜,秦诗诗。
高中时,秦诗诗就喜欢在社交网站上分享日常和穿搭,在人大读书的同时,秦诗诗就在努力运营自己的账号,她本来就漂亮,爱健身,又是学霸,还是个不折不扣的白富美,一下子在网络上爆火了。
毕业前她就参加了恋爱综艺,还和嘉宾约会成功,十月后就要赴美读书。
这样光彩照人的女孩,才是别人口中的“大小姐”。
至于程卿?
……是假的。
也正是提到了秦诗诗,程卿才回想起几天前两人聊天,秦诗诗说准备了礼物要送给她,难道就是这束花?
程卿的心情放松了些。
很快,她就把这段插-曲遗忘到了脑后,专心投入到工作中。
窗外,晴空万里的天气忽然变得黑沉沉的,看起来像是要下雨的征兆,只不过常年住在深市的人大多都习惯了夏天阴晴不定的天气,临走前,人人都准备好了伞。
程卿下班晚了点。
她晚上要去陪爸爸吃饭,可是手里还有点细节没画完,又在座位上磨蹭了许久,等她出来,公司附近都没多少人了,大雨要落未落,倒是乌云下的傍晚却比深夜还要昏暗。
程卿连忙提着包,小跑几步来到了公交车站前。
不远处,黑色的迈巴赫似乎停留了许久,程卿的视线看到了车子,心里那种不安感又跟着来了。
公交车缓缓来到面前,她微微皱着眉,几乎是第一个上了车,坐在后排的位置上,目光还时不时的看向那辆她既熟悉又陌生的车子。
还好,公交车正常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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