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夜我竟然重生了 第117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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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临自小就是接受精英教育的人,对女孩的要求就跟他本人对自己的要求一样严格,尤其是刚才自己那副宛如“恶毒女配”般的表现,应该更能衬托他的未婚妻的纯洁和优雅。
    第二天直到程卿再醒来,房间里都安静的仿佛没人来过,她一觉睡到了八点半,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就发现叶霁不知何时坐在她的窗边,眼睛微弯,含着笑看向她。
    程卿几乎是即刻翻身起来,长发都被睡得有些凌乱,脸颊红红的,她迷茫的看着叶霁。
    昨晚到底是叶临,还是叶霁?
    “程程,你今天是不是还要去上班啊,睡这么久。”
    叶霁悠悠出声,对女孩这幅刚睡醒乱七八糟的模样似乎并不介意,轻轻拂去她脸颊旁的长发,口气带着十足的宠爱。
    程卿眨了眨眼,马上起床去洗漱。
    她刚把头发吹好走进衣帽间,这才发现衣帽间里放的几乎都是大牌的当季款,只好挑了身miu家最简单的黑色连身裙,叶霁就在她的身旁。
    “叶霁,我要换衣服。”程卿同他实在无话可说,耐着性子说道:“你先出去。”
    叶霁却走过来替她将肩膀处的睡裙肩带轻轻的褪下,露出雪白圆润的肩头。
    她纤瘦的后背就这样紧贴着叶霁,乌黑的长发也被他的手指拨-弄,他兴趣盎然:“程程,我来帮你。”
    少女牛奶般白皙的肤色上,再用力一点,就会出现新的痕迹。
    这样……就能把旧的遮住了。
    “不要,你再这样我会生气的。”程卿扭过头,知道他想要什么,索性便主动过去亲了下他的唇:“不要让我生气,坏狗狗。”
    “嗯……?”叶霁不自觉的轻声应了下,事后又觉得这个称呼格外有意思,他不依不饶的抱住程卿:“好,我是程程的乖狗狗,但是你得先告诉我,你有没有在外面养其他狗?”
    “没有啦。”
    对于这种主动要做dog的人程卿是真的很费解,不管是叶霁也好,曾经的顾霆也好,程卿根本无法理解他们为什么喜欢做这样的宠物?
    “好。”叶霁唇角微不可查含了笑,这才放开了她。
    程卿把裙子换好,将长卷发扎成高马尾,没有用那些出格的昂贵的首饰,只是搭配着小香家的同款蝴蝶结发饰,这才走出门。
    吃完早餐,叶霁把她送到了公司,程卿平时的穿搭都是以休闲为主的,今天却穿了条到膝盖的漂亮黑裙子,还有双同是miu牌的玛丽珍鞋,刚坐下就被主美逮住,笑着说她不像是打工人,反而更像是个来体验生活的富家大小姐。
    正说着呢,走廊那里年轻男孩吹了声口哨。
    有点轻佻,不过他长得过于帅,又打扮的格外好看,以至于这声口哨更像是吸引他们注意力的讯号。
    程卿扭过头。
    秦肆走过来了:“你昨晚去哪了?”
    他上下打量了程卿一番,挑眉:“今天蛮漂亮的,这身很适合你。”
    主美姐姐和其他同事一样,秦肆那种明显的幼稚少年的好感她们都心知肚明,默默地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任何女孩被夸奖都会开心,程卿自然也不例外,只是矜持的抿着唇,模样十分的可爱。
    秦肆侧脸敛目,“对了,那只猫……她的主人联系我了,说他今天中午就来把猫抱走。”
    “这么快啊,不过还好找到了。”
    “嗯,中午就让周哥给他送过去,晚上我做个寿喜烧火锅怎么样?想不想吃?”
    程卿猛点头,秦肆立刻笑了,眉眼飞扬:“下班我来找你,等会儿见啊。”
    远远目送着秦肆上楼,程卿唇口微动,其实她还从未跟秦肆说过自己被叶家收-养过的这件事,不过秦肆也一直尊重她,从不刨根究底。
    ……几乎是同一时间,许秋奈陪着叶临在马术俱乐部,他和那些富家少爷最大的区别就是,涉猎广泛,又擅长享乐。
    艺术鉴赏已经是最基础的技能了。
    叶舒本就是个藏品专家,几年来买的那些古董增值了两至三倍,带着她的儿子们也有这个喜好。
    叶临在宾大念的是商科,又选修了政治哲学和希腊语,如果不是他后期忙于创业和投资,大概率还会考虑念个心理学,至于乐器和运动更不用说,基本的钢琴与小提琴已经是专家级水平,运动来说,他比起叶霁更加绅士,喜欢马术,网球和击剑。
    他在北美读书,就跟着同学一起加入了马球俱乐部,还捐了匹名门之后的漂亮小马,比赛打的也不错。
    今天他带着许秋奈来到港市的马术俱乐部,俱乐部主席是同为宾大毕业的学长,知道他带着未婚妻来,格外热情的迎接他们。
    俱乐部坐落于港市郊区外一片郁郁葱葱的场地,外观看起来自然而低调,只有进去后才能看到那漂亮的户外竞技场。
    场地宽敞辽阔,叶临换好骑装,牵着那匹血统高贵的马进入跑道,然后翻身上马。
    他的骑-术-高超,换好了棕色的专用服装,挺括,干净,黑色的帽子下眉眼英俊漂亮,身材挺拔颀长。
    许秋奈不会骑马,只好在马棚里喂那些跟她一样无所事事的小马吃胡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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