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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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太大了。”这是他给出的理由。
    “其实还好。”这是她无谓的解释。
    杜蕴仪缩在门口的角落,看着权聿紧皱的眉头,她想,是因为有了前车之鉴,所以不敢放她一个人回去吗?
    片刻间,背景的雨声已经大到无法忽视的程度,似乎是替他多余的注解。
    从进门开始,权聿拱起的眉峰就不曾松懈,看起来比她还要紧张。
    蜿蜒的水痕留在门口那几节台阶前,是踏入陌生领地前的再一次确认。
    这真是一场失误,连杜蕴仪都要替他这么说。
    她甚至怀疑自己是这里的第一个客人。
    “只有这个。”为了不让水渍蔓延,权聿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旧板鞋,整齐地摆在她面前。
    他的鞋穿对她而言大的夸张,走在实木地板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
    杜蕴仪孩子气地笑了。
    “等雨停了,我再送你回去。”
    杜蕴仪盯着他宽阔的背,在心中祈祷,那就让这场雨迟些停。
    她坐在麂皮沙发的一侧,把手袋打开又合上,反复几次后,最终问他:“这里怎么就你一个人住?”
    “因为我不喜欢和别人合宿。”权聿其实更想说的是,他不喜欢外人来到他的家里。
    但事已至此,多说无益。
    他把火堆烧得更旺些,雨水拍打在玻璃窗上,倒映出她毫不避讳地直视着他的目光。
    似乎比这火焰还要炽热。
    “其实…”
    星星点点的火星落下来,他的瞳孔因此亮了又亮,但他的眼神始终克制冷静。
    权聿打断了她未完的话语,“要喝些什么吗?”
    “都,都可以。”杜蕴仪说。
    “那就红茶?”
    “好啊。”
    权聿走向了厨房,杜蕴仪开始打量房中的陈设,照着是极简的设计理念,和她完全是两种审美风格。
    不过,那架唱片机倒是和她很合得来。
    她盯着那空空的唱盘,朝权聿问道:“怎么没有唱片,你平常不听的吗?”
    “这是房东留下的。”权聿递给她一个精致的骨瓷茶杯,“一直放在这里没有动过。”
    杜蕴仪努着嘴,有些失望的垂下眼说:“我还以为你也是唱片发烧友呢。”
    权聿闻言笑了。
    他笑起来的样子十分好看,略显锋利的下颌角此时几近完美。
    杜蕴仪愣了,这一刻她的眼睛里只有他,
    “我的唱片机在楼上,和收藏的唱片专门放在一个房间里。”
    “那我可以去看一看吗?”
    灰色的地毯留下两道颜色不同的痕迹,旋转楼梯闷声承受了久违的两个人的重量。
    权聿替她打开了门,淡紫色的灯光下,涌动着一种别样的气氛,好像酒精过渡到血液中,只一眼,就把全身都醉透了。
    “哇!”
    杜蕴仪虽知用一个屋子做影音室固然是收藏甚多,但当她亲眼看到整整两柜子的黑胶唱片还是不免吃了一惊。
    毕竟她也是刚刚接触黑胶唱片,好奇心远远大于她所了解。
    杜蕴仪问他:“这么多唱片,清洁保养起来很麻烦吧?”
    权聿耐心的说:“这有专门的洗唱片机,还有室控干燥器,平时只要定期清理灰尘就好了。”
    杜蕴仪点点头,心想这还真是有够麻烦的。
    “你是按乐队首字母分类的啊。”杜蕴仪伸着脖子往上看,她疑惑地问:“咦,我怎么没找到披头士啊?”
    “你喜欢披头士?”权聿侧过头问她。
    “嗯,我特别喜欢约翰列侬。但很奇怪的是,我最喜欢的那一首《Hey  jude》却不是他写的。”
    “这首歌好像是保罗写的。”
    “是啊。”杜蕴仪接着说:“列侬可是一个疯狂又浪漫的人。他和洋子爱的难舍难分,以至于忘了他当时还不满五岁的小儿子,保罗为了安慰可怜的朱迪,特意为他写了这一首歌。”
    权聿沉声道:“我记得他虽然给洋子的孩子写了很多歌,但他从来没有为朱迪创作过一首歌。”
    “因为他爱的人是洋子啊,他甚至为了她抛弃了乐队,朱迪是他和前妻生的,或许对他而言,和洋子生的肖恩才是他真正喜爱的孩子吧。”
    “或许吧,”权聿不以为意地说,“他为小野洋子做的疯狂的事还少吗?爱情给了本就不理性的人更加疯狂的借口,以至于伤害自己伤害他人。”
    杜蕴仪坐在真皮沙发上,声音闷闷的,“这可真是讽刺啊……”
    “小时候大人们常说手心手背都是肉,但那时我就知道,它们根本不是一块肉。”
    “痛起来的感觉都不同,又怎么会被一样对待呢?”
    权聿看她出神的样子,眼波潋滟之处确实动人至极。
    可惜他最见不得女人哭。
    权聿回身从高处抽出一张蓝色唱片,放在了唱片机上,拨弄指针。
    温柔的男声缓缓流出——
    “Hey  jude  don't  make  it  bad
    Take  a  sad  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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