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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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通往c栋楼的,他完全可以直接走楼梯到达顶楼的1102室动手杀人。
    而另一名与万树广同一宿舍的保安说了一个很有用的线索。案发次日,万树广在宿舍换衣服时,他看见他左胳膊上有两排被什么东西咬过的痕迹。当时还好奇地问了他怎么回事,他的解释是昨晚不小心被一只流浪猫咬了一口。
    万树广曾经在案发时间去了c栋楼;胳膊上还有被咬过的痕迹;虽然他说是猫咬的,但是警方的鉴证人员将他的左胳膊上那两排淤清未褪的齿噬痕迹与贵宾犬公主的牙印做了对比,两者完全吻合。
    此外,在万树广宿舍里搜查他的私人物品时,还发现了其中一双鞋的鞋底上有肖倩卧室里的羊毛地毯纤维,足以证明他曾经在案发现场出现过。
    证据确凿,容不得万树广抵赖,他最终承认了自己就是真凶,但是他却坚决否认自己是受到罗北川的指使杀人。
    万树广说自己杀肖倩的理由很简单,就是看这个女人不顺眼。理由是她太高傲了,平时进进出出眼皮子瞟都不瞟他们这些保安一眼,如果有什么事需要使唤他们就把他们当成下人一样呼来喝去,这种不被尊重的感觉让他特别恼火。怒火在心头积压得久了,就演变成强烈的杀人念头,下定决心要干掉这个臭娘们。
    雷霆当然不相信:“就因为她不尊重你,所以你就冒险闯进她家杀了她?多大仇多大怨啊,至于吗?”
    “可能我心理变态吧,总之我就是想杀她,杀了这个仗着有钱就高傲得不可一世的女人。”
    马啸盯着他问:“为了这么一点小事就杀人,你考虑过后果吗?你有老婆孩子的,你杀了人最少都要判无期徒刑,你就完全不考虑一下你坐牢后老婆孩子怎么办吗?”
    “嗯,现在想想我当时也有些太偏激太冲动了,脑子一热就冲上去杀了人。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我真是对不起我老婆孩子。”
    万树广坚持自己的杀人动机不变,罗北川一点都没有被搅进这趟浑水。而警方调查万树广以及他老婆的银行账户时,也没有发现有什么来历不明的大笔资金存入,想要指控他是被人收买才杀人都没辙。显然他很聪明,没那么快就把金条换成现金。当然,更有可能是心思缜密的罗北川特别交代了这一点。
    雷霆气得要命:“这个万树广怎么就对罗北川这么忠心啊?怎么都不肯供出他才是幕后真凶。调查时没发现他们的关系有多铁呀!”
    据调查,万树广与罗北川无非就是保安与业主的关系,平时根本没有私交,两个人的手机里也没有任何与对方的通话纪录。警方找不出万树广与罗北川串通作案的证据,而万树广又一直坚称自己就是唯一的真凶。案子最终只能上报检察院正式批捕了万树广,孙浩被无罪释放。
    孙浩离开拘留所的时候,马啸对他说了一番话:“你虽然无罪释放了,但是你也不是什么好鸟。我们很清楚你和肖倩曾经暗中谋划过什么——你们想要害死罗北川对吗?你不用急着否认,我知道你不会承认,我也没想要你承认。我只是想奉劝你一句,以后这种坏心思最好别再有了,否则只会害人害己。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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