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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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警察同志,你如果问我026号服务员到底是哪一个,我还真没办法回答你。员工工号牌只是别在胸口给顾客看的,纯粹为了体现酒楼的管理很正规。事实上我们才不管谁的工号是多少了。”
    大失所望后,雷霆忽然转念一想问了另一个问题:“那么,请问您是否知道以前的员工中,有谁是住在平安中路一带的吗?”
    “这个我不清楚呢,我毕竟是经理,下面的员工和我接触时都挺拘束,关系也就都不怎么熟。要不你去问问酒楼以前的领班王大姐吧,她跟手下的一帮服务员都混得很熟。”
    根据经理给出的手机号码,雷霆又辗转联系上了天香大酒楼以前的王领班,她倒是很快给出了他想要的答案。
    “住在平安中路一带的服务员,有哇。有个叫余峰的男生,他家就住在平安中路的幸福村。我姑妈家也在幸福村,有回我去她家吃饭时就遇上过余峰,他还邀请我上他家玩呢。”
    雷霆听得精神一振,因为小萱萱的家也在幸福村。他挂了电话就马上查余家的具体地址,结果发现余家与方家距离很近,就是紧挨着的两栋楼房。
    余峰的个人资料也很快查清楚了。他今年二十岁,高中没毕业就辍了学。因为实在不是一块读书的材料,成绩差得一塌糊涂,所以他干脆不读了。中学时代作为一名落后生,他在学校里没少惹麻烦。光是因打架背上的处分就有三次,但没有任何性犯罪的前科。
    雷霆把余峰的个人资料给马啸过目后,他沉思着说:“光看这份资料,这个小伙子似乎不是我们要找的人呢。一般恋童癖都是三十岁以上的男人,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不太可能对小女孩感兴趣,他们还是更喜欢同龄女生。”
    “我也这么想,而且余峰他们家是一个三代同堂的家庭,他和父母、祖父母住在一起。如果案发当晚他把小萱萱带回家施暴,那绝对瞒不过家里人。虽然也有像杜卫东父子那样家人一起联手犯案的特殊现象,但我个人觉得,余峰的父母和祖父母四个人一起眼睁睁看着他加害一个小女孩却坐视不管的可能性实在不高。”
    “他或许不是我们要找的人,但是如果箱子里有他的东西,嫌犯应该与他有什么关系。走吧,让我们找他好好谈一谈。”
    当天下午,两名刑警在余峰目前工作的一家五星级酒店找到了他。他是餐饮部的员工,负责在中餐厅从厨房向餐厅传菜。
    听明白了警察找上门来的用意后,余峰紧张得直摆手说:“那个箱子的确是我的,工牌也是我的,可是小姑娘藏尸在箱子里的事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因为那个箱子是我上个月扔掉不要的。”
    “上个月扔掉的,具体什么时候还记得吗?”
    “记得,上个月15号扔的,因为那天下午我爷爷奶奶要跟团飞去香港玩。上午用那只箱子装好行李后,谁知把手一拎就断了,箱子也被砸破了一个洞。我临时跑去附近商店帮他们买了一只新的回来。坏掉的箱子当晚就在扔垃圾的时候一起扔了。”
    上个月15号正好就是小萱萱失踪的当天,雷霆马上追问:“你把箱子扔在哪里了?
    “就扔在我家楼下附近的垃圾屋。我当时还翻出一堆没用的旧衣服塞进箱子里一起扔掉了。对了,其中有一套就是天香酒楼的工服,那个工牌当时就别在工服上。”
    雷霆与马啸下意识地对视了一眼。因为余峰说工牌当时是别在工服上,可鉴证科却是在箱子的夹层里发现的那枚工牌,所以推测为凶手的一时疏忽。如果情况并非如此,那么就是凶手捡走余峰丢弃不要的箱子用来藏尸时,就地取材留了一枚工牌在箱内。那样万一箱子被人发现,可以起到误导警方追查嫌犯的作用。
    雷霆和马啸再仔细盘问了余峰一番,问明上个月小萱萱失踪当晚他人在酒店上班,有酒店的监控录像为证后,就彻底把他排除了嫌犯的范围。
    第60章
    余峰虽然不是警方要找的人, 但是他扔在小区垃圾屋的旧行李箱,最终成为了凶手用来藏尸弃尸体的工具。这一点再次印证了马啸的猜测——嫌犯极有可能就是住在附近一带的人。
    雷霆亲自跑到幸福村查看了一下垃圾屋的位置,发现幸福村就一个大垃圾屋,放置于小区中心的活动广场附近。整个小区十五栋楼房的所有住户都要来这里扔垃圾。
    据余峰说, 这个垃圾屋平时总是装得满满的,他那只旧行李箱当时都扔不进去,是直接放在了屋外。这意味着, 任何一个来扔垃圾的人都可以看到这只箱子并带走它。
    根据目前为止所掌握的情况,雷霆大致的推测了一下案发经过:上个月15号晚上, 小萱萱独自一人从家里走出来。当时风寒雨冷,小区里基本没有行人。她被某个居心叵测的男人发现并掳走。泄欲后, 该男子打算杀人毁尸灭迹。就从垃圾屋捡回那只废弃行李箱, 装进小女孩的尸体并偷偷沉入附近公园的人工湖。
    “马叔,目前为止, 所有的线索都指向嫌犯就住在幸福村。而且他应该是初次犯案, 所以处理尸体时缺乏经验, 根据就近原则直接弃尸在小区附近的公园里。这可以说是他的一大失误。”
    “他的失误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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