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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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儿子是傻子,这个家只能由年迈的张根茂继续扮演主心骨的角色。退休后,为了贴补家用,他又干起了环卫工,继续为家人发挥余热。
    而傻儿子也没坐在家里吃白食,张根茂托人为他安排了一份卸货的工作。虽然他人有点傻,但个头大力气大,也老实听话。班长叫他搬运货物时从不挑三拣四,掂轻怕重,永远都是很卖力气地干活。这种不知道偷懒耍奸的傻子,倒是让班长非常喜欢,经常给他安排活干。每个月也能赚回一家人当月的伙食费了。
    每天天不亮,张根茂就出门上班。他负责清扫的地区是同安里的数条巷道,每次彻底扫完都要花上几个小时的时间。有天清晨,他在同安里一带扫地时,从路旁的落叶下扫出来一只手机。
    手机大概七成新,但屏幕却是碎纹处处,还一直是黑屏状态。张根茂琢磨着这只裂屏手机可能是因为坏了,所以被人随手扔弃不要的。他觉得这样太浪费东西了,想着不如先捡回家给孙子看看还能不能用。如果能,就留下来自己在身边用,有事和孙子联系也方便。
    张根茂就这样把手机捡回了家,这期间,他从没有开过机。因为他年纪大了,完全不懂得如何使用这类智能手机。只想等着孙子回家后,如果检查出这个手机还有用,就让他好好教一下自己该怎么用。
    张根茂的孙子张为是一个十七岁的高中生。
    虽然父亲是个傻子,张为却是一个极其聪明也十分争气的孩子。他在市一所重点中学的重点班就读,而且还是班上数一数二的优秀学生,也是校方眼中足以用来冲刺清华北大的不二人选。
    这所重点中学实行封闭化管理,所有学生要求全部统一住校,周末才能回家。而张为一般是半个月才会回一次家,因为他知道自己是家里的唯一希望,于学业方面不敢有丝毫松懈,总是尽可能地把时间都花在学习上。
    这个星期六,张为抽空回家一趟,看望一下爷爷和父亲。和孙子说了半天话后,张根茂想起了那个捡到的手机,便拿出来给孙子过目。
    “小为,你看看这玩意儿还能用吗?”
    “呀,iphone6s呢,怎么摔成这副惨样?有钱人果然任性,一点都不爱惜东西。”
    苹果手机早就没电了,张为先跑去邻居家借来一个手机充电器为它充上电,然后再尝试开机。充了电,手机很顺利地就开了机。但是手势键盘锁他就无法解开了,只能随手试着画上几道,看能不能碰个巧。
    张为迟迟没能解开键盘锁,可是他家的家门却突然被一队警察撞破门锁冲了进来。无论是十七岁的少年,还是六十七岁的老人,都还是头一回见到特警们这种雷霆出击的大阵仗,无法不被惊得目瞪口呆。
    从张根茂嘴里问明了他捡到手机的准确地点后,雷霆和马啸带着鉴证科人员来到了同安里一带的早春路。
    同安里是一个四通八达、连街通舍的里巷。东南西北都可以走出来,而沿着同安里东边一条巷道走到底,就是早春路的中段街道。
    早春路是一条环境幽雅的小街,街道有几百米长,马路两旁都是高大梧桐的葱笼绿荫。树荫下,一边是同安里的里巷人家,一边是一栋栋小巧别致的两层花园洋房,外表具有浓郁的欧式风情。这些洋房清一色建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由一位海外侨胞投资兴建。当时是有钱人才买得起的房子,现在依然如此。
    在张根茂捡到手机的地点,警方拉起了警戒线,暂时封闭了这条街的车辆通行,以方便鉴证科人员的现场勘查工作。
    当时天已经黑了,在夜幕的帮助下,鉴证科利用发光氨,很快就在距离手机遗落点十几米远处的马路上找到了血液存在的痕迹。好几处蓝光反应显示有人曾经在这里流过血。
    根据地面上不同的血液痕迹,血迹分析专家分析出一个结果:“这里应该出过车祸,而伤者或死者显然被人带走了。”
    地面上有一小滩血泊痕迹,显然是受伤流血的人在此倒卧过。血泊旁还有一些斑斑点点的血滴,是疾走时滴落的血迹,疾走方向朝着街南面。这些血滴在三五步后忽然戛然而止,这意味着伤者已经离开了马路,进入了另一个空间——这个空间,只有可能是一辆停在马路上的汽车。
    根据血迹分析的结果,警方推断,在这条小街上,曾经有人把一位受伤流血的伤者带上车离开了。而这位伤者极有可能就是当晚神秘失踪的王丹慧。出事地点离马泽华的家步行只有四五分钟路程,那晚她负气离家后,如果在这里遭遇了车祸,是很有可能的事。
    不难推测,撞伤或撞死了王丹慧的人,一定就是肇事司机。如果王丹慧受了伤,他没有送她去医院;如果王丹慧被撞身亡,他也没有向警方投案;王丹慧的人间蒸发,不用说一定是他私自藏匿了尸体,想藉此逃脱交通肇事的罪名。
    对于这种极其恶劣的行径,马啸无法不爆粗口:“他妈的,也不知道哪个混账东西干出了这种狗屁事。撞了人不报警救人也就算了,还把人给藏起来了。”
    雷霆紧紧拧着两道剑眉说:“也不知道王丹慧当晚被带走时是生是死?”
    “她就算当时没被撞死,拖上这么些天也肯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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