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节(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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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霆认同地点着头说:“的确如此,虽然他有错,但这个错误不应该招来如此严厉的惩罚。陈明霞彻底毁掉了他的视力,让他的下半生永远只能生活在黑暗中,这个惩罚实在太过残酷。你说对吗?”
    池清清难得地没有马上附和男朋友的话,而是侧着头想了很久很久,才神色复杂地缓缓开了口。
    “这个问题要看你站在谁的角度上去想了。如果我是那个向他求救却被他视若无睹冷漠拒绝的人,我想我也会恨不得他从此瞎掉算了;但如果我是一位亲人被刺瞎的家属,那么我会认为这样的惩罚太残酷了!不应该因为这种错误就毁掉一个人的一生。立场不同,想法就不同,谁都有自己的道理,很难说清楚谁对谁错。”
    “清清,你可以把自己代入受害人的角度去憎恨三位受害人,他们在道德方面也的确值得指责。但是刺瞎刺聋他们的惩罚,实在太严重了,这是一种比杀人还要恶劣的行为。因为被杀只是痛苦一下子,而被刺成瞎子聋子却要痛苦一辈子。如果当时你在场,你应该也不敢站出来制止赵氏三姐妹或是那个醉汉,只是会帮忙打个报警电话。是吧?”
    池清清无法否认这一点,嗫嚅着说:“是的,因为我是一个女人,我没有足够的力量去对付三个泼妇或是一个醉汉。只能打电话报警了!”
    “陈明霞还算理智的地方就是她只报复在场的男人,觉得他们有能力救人却不救。但如果她再偏激一点,认为所有在场却见死不救的人都应该被惩罚,无论男女。那就意味着像你这样不敢出头的人也会成为她的惩罚对象。如果你因此被她刺瞎了双眼,还会觉得这是正义的复仇吗?”
    光是想像一下针尖刺入自己眼睛的画面,池清清就忍不住机伶伶地打了一个寒战,立刻不假思索地就摇头说:“好吧,我必须要承认,虽然受害人也有错,但是陈明霞的报复还是太偏激了!如果是暴打他们一顿出口恶气也就算了,但刺瞎眼睛毁人一生就太过分了!如果我当时也在场,而且还因此被她刺瞎了眼睛,那就真是冤透了。”
    雷霆结案陈词般地说:“是的,三位受害人有错,但陈明霞这种擅用私刑的行为更加有错。她没有权力按照自己的个人喜恶去审判他人与惩罚他人。她自以为是正义的,却不知道她的做法,其实与当初打着惩治小三的旗帜扒光曹书韵衣服的赵家三姐妹并没有区别——都一样的罔顾法纪,觉得自己占据了道德制高点,就有权利随心所欲地去惩罚别人。如果大家都这样想当然地为自己‘讨公道’,那会天下大乱的。”
    这下池清清彻底心悦诚服地点了头。如果说之前她还觉得陈明霞的做法是情有可原,但听了雷霆这番话后,她才意识到陈明霞看似正义的举动,其实与赵家三姐妹并没有什么不同——她们同样都是在自以为是地报私仇。而且手段过于残忍,不给人解释与分辩的机会,不给人留任何余地与后路,任意妄为地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完全不在乎那样会毁掉别人的一生。
    警方严密监视了陈明霞很长一段时间,可是她每天的生活普通得不能再普通。无非就是两点一线的上班下班,偶尔和朋友一起逛个街,或者和同事们一起聚个餐什么的,再没有任何异常之处。
    尽管很清楚陈明霞就是连环针刺伤人案的真凶,可是如果找不到证据证明这一点,法律上她就是清白的,警方对她无计可施。最终,马啸只能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无比悻然地撤销了对她的监控。
    对于这样的结果,三名受害人的家属都十分不满。尤其李氏夫妇更是愤恨不已,因为他们的儿子李子轩,不但是受害者中最年轻的一个,也是最前途无量的一个。人为造成的终生失明,让他原本光明远大的前程彻底泡了汤,也就让他的家人更加难以接受。
    李母甚至还愤愤然地这么说:“既然你们警察缺乏证据,法律制裁不了真凶,那么干脆你们别管了。把那个刺瞎了我儿子眼睛的女人的姓名住址告诉我,我也像她一样,自己动手报仇好了。”
    关于案件的相关进展,警方虽然会对催问的家属透露一二,但除非真相被彻底查清楚,否则是绝对不会告知他们凶手是谁的。所以,受害人家属只知道警方目前查出了施害者是一名女性,对三名受害人动手严惩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的见死不救、见危不助。但女性嫌犯的具体身份是什么,他们并不清楚。
    雷霆一脸苦笑地回答:“对不起,这是绝对不可以的。”
    这正是为什么社会需要法律的理由。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司法制裁标准,由执法机构按照此标准对所有违法犯罪的人员进行法律制裁,而是所有人都按自己的个人标准报私仇,那结果肯定就是天下大乱。
    李母放声大哭起来:“为什么不可以,那个女人刺瞎我儿子的眼睛不就是为了报复嘛!既然她能这么做,我为什么就不能。我就一个儿子,而他的才华与天赋,原本可以大有希望让他成为一名世界一流的钢琴家,现在却什么都不可能了。那个女人毁掉了我儿子的一生啊!我也想狠狠地报复她,就像她报复我儿子一样。”
    王澎的妻子杨秀水也跟着嚎啕大哭起来:“是啊,我承认我老公见死不救有错,可是也没必要非得刺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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