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节(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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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十四岁以下是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 那些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低龄未成年人只能被往少管所劳教。尽管近年来的调查显示, 未成年人犯罪日益趋于低龄化, 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所占比例比十年前翻了一倍。手段也越发残忍、暴力。
    乔蕊与范梓豪合谋杀人的材料交到方局手里时, 对着案卷材料怔了足足三分钟后, 这位局座大人只能叹息着做出了一个自己唯一能做出的决定。
    亲自动手杀害罗微母子二人的范梓豪,近日内将被送往某少管所,接受为期三年的劳动教养, 失去人身自由。而指使他杀人行凶的乔蕊因为年仅十二岁,并没有直接参与杀人行动,故此交由家长带回家严加管教。
    对于这一处理方式,范氏夫妇都难以接受。夏颖更是几乎要气疯了,她怒不可遏地指着马啸的鼻子怒吼:“有没有搞错,我儿子杀人完全是受到乔蕊的指使。现在梓豪要进少管所,那个死丫头却啥事都没有,只是让她爸带回家严加管教就行了?这也太不公平了吧?”
    范承林对此也十分的愤愤不平:“是啊,要关少管所就俩孩子一起关,凭什么乔蕊就啥事都没有啊?这桩案子说起来还是她的主谋呢,居然只是让她爸爸把她带回家严加管教。哼,乔俊杰要是能管得了他这个宝贝女儿,乔蕊也就不会叫我家梓豪帮她杀掉后妈和弟弟了。”
    的确如此,未成年人犯罪,往往与家长的教育方针错误或不到有关。如果监护人能够管教好孩子,及时纠正其不良心理与行为,也就不会有罪行的发生。
    但是,警方对此也无可奈何。因为少管所的接收对象是已满十四岁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犯罪人员。范梓豪的年龄其实都还不达标。但是因为他连杀两人,手段残忍,性质恶劣,即使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必须要被送去少管所接受强制劳教。
    而乔蕊就不一样了,她虽然是这桩杀人案的主谋,却也是一个才满十二岁的少女。加上她没有直接动手杀人,罪行比较轻,所以警方没办法把她怎么样,只能交还家长严格管教。
    愤怒无比的范氏夫妇在公安局吵吵嚷嚷,闹着要见乔蕊一面。
    为了避免出事,雷霆特别交代乔俊杰和乔蕊先躲起来不要露面。因为他很清楚,如果被范氏夫妇见到了乔蕊,这对失控的父母会做出什么过激行为来真是不好说。
    “乔先生,你带着女儿离开这里后,最好换家酒店入住。因为范梓豪要去少管所劳教三年的事,范先生和范太太的情绪都很激动。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你们在外头多躲一阵吧,近几个月内最好都别回家。”
    乔蕊一听居然露出欢颜,还搂着父亲的胳膊娇声娇气地说:“爸爸,那我们搬回老房子去吧?我早就想住回老房子了。”
    乔俊杰一瞬不瞬地看着眼前的女儿,好半天都说不出话来。十二岁的少女犹带着几分婴儿肥,饱满的双颊宛如新鲜的红苹果,看起来特别甜美可爱。谁能想得到,小小年纪的她居然会指使邻家哥哥杀了自己的后妈以及年仅三岁的弟弟。而被她当成杀人工具的范梓豪即将开始失去自由的三年劳教生涯,她对此却全然不在乎。一句关心他的话都没有,而是喜孜孜地径自计划开了自己以后的新生活。
    眼前的女儿有着十分熟悉的面孔,但是乔俊杰却感觉她完完全全就是一个陌生人——不,甚至不是人,而是一个可怕的小怪物。看着看着,他情不自禁地哆嗦了一下。
    动作僵硬地从女儿手里抽出胳膊,乔俊杰站起来对雷霆说:“雷警官,请问厕所在哪里?我想方便一下。”
    雷霆把乔俊杰带去了七楼的一个男洗手间,然后留下他独自返回乔蕊呆的房间。
    乔俊杰去了好久都没回来,雷霆忍不住上楼去看一下什么情况。结果,他发现他正站在洗手间外头的走廊上打电话。
    “……是的,你们学校能现在就能收学生真是太好了!请马上帮我办手续,谢谢……我下周一就会把女儿送过来……对,我要求让她长期住校,不需要每周回家……还有,我希望对我女儿的管教是最严格的那一种……”
    虽然只听了这么几句,但雷霆已经不难猜出乔俊杰要怎么“严格管教”女儿了。显然,他自己是无力承担这一重任了,所以,他正在联系什么相关管制学校,准备把女儿送过去接受严格的军事化管教。
    雷霆没有打断乔俊杰讲电话,而是转身直接下了楼。他认为这种处理方式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因为乔俊杰是肯定管不了自己的女儿了,交出去给别人管,或许会更见成效。
    而且,如果乔俊杰不送走乔蕊,就等于小女孩利用杀人的方式成功得到了自己想要得到的一切。后妈和弟弟都死了,只剩下她和父亲一起生活,她终于可以如愿以偿地独占父亲了。不择手段的结果如此称心如意的话,那必定会形成一种非常可怕的惯性思维——杀人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
    晚霞满天的黄昏时分,准备下班的池清清接到吴悠打来的电话。她有些不安地对她说:“好奇怪,我刚才又想起来给陶心怡打了两个电话,结果还是打不通。你说她应该不会出什么事吧?”
    “应该不至于呀!隔壁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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