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节(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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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见钟情相逢恨晚。一个月学习期满归回国后,林冉就立即向丈夫提出了离婚。
    林冉因为另有所爱才和丈夫闹离婚,而一般男人都无法容忍这样的离婚理由。所以,康京伟显然是有杀人动机的。可是,他虽然有杀人动机,却也有确凿无疑的不在场证明。
    康京伟是市工商局的一位副处长,案发的时候他正在局里加班,有很多人可以证明这一点。
    不过,把林冉的个人经历与社会关系翻来覆去地看上好几遍后,两位刑警都再也找不出可能导致她遇害的其他线索了。所以,他们决定还是将康京伟作为嫌疑人展开调查。虽然他不可能亲自动手杀人,但是他完全有可能买-凶-杀-人了。
    对于案件中身份不明的另一位遇害女性,两位刑警一致认同她应该是林冉的朋友。或许案发时间她正在林家做客,当凶手找上门来杀人时,为了不留活口只能也动手把她除去。所以她和林冉一同遭遇了不幸。
    次日一早,雷霆和马啸一起出发前往锦尚豪庭。他们此行的主要目的是找保安部要案发当天公寓楼里的所有监控录像。其次,是现场查看一下出事的1705室。
    保安部的吕主管一看到雷霆就说:“警官,你怎么又来了?昨天不是已经证实了嘛,陶小姐她只是不在家,并没有出事了。”
    “吕主管,我今天来是另有任务。这是《调取证据通知书》,1705室发生火灾当天的所有监控录像,请你都拷贝一份给我们带走。谢谢。”
    吕主管一怔:“为什么?难道那天的火灾不是单纯的火灾吗?”
    马啸在一旁点头说:“是的,那场火灾不单纯,而是杀人后再纵火烧毁证据的恶性凶杀案。案件已经由我们刑警队出面接管了。现在,你除了要帮我们拷贝监控录像外,还要集中一下案发当天所有当值的保安,我们需要他们前来配合调查。”
    “什么?1705室的火灾居然是杀人纵火案?这……”
    吕主管听得无法不太惊失色。因为锦尚豪庭一向以保安严密著称,他怎么都想不到居然有人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跑进来杀了两个人。如果这些话不是从一位刑警嘴里说出来,他一定会以为对方在跟自己开玩笑。可是两位神色同样严肃冷峻的刑警就站在他面前,让他知道这显然已经是无庸置疑的事。
    “好的,我们保安部一定会竭尽所能地配合警方调查。”
    吕主管打了几个电话后,所有案发当天当值的保安都在半小时内跑来保安部报到了。
    两位刑警分别对这些保安一一进行了细致的盘问,但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说,案发当天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人或可疑的事。一切都和以往一样正常。
    在案发当天的外来访客记录簿上,没有发现林冉当天有客人拜访的记录。所以无论是马啸还是雷霆,在与当值保安谈话时都特别询问了一件事——那天是否见到过林冉带一位女客回家。因为住户自己带朋友进公寓楼时,保安是不会过问的。
    这个问题,保安们都不能给出肯定的答复。因为他们都没有留意到林冉是否带过客人回家。不过,他们无法确认这一点也没关系,在监控录相中应该可以找到相关答案。只不过看录像还需要费上不少时间,就算是案发当天二十四小时的录像,也能让警方看上好半天了。
    对保安的盘问工作结束后,马啸和雷霆就上楼去查看1705室的案发现场。鉴证科的人已经在这里开工了,但是现场实在没什么可供他们查找的内容。在火灾与煤气爆炸的合力摧毁下,屋子被烧得十分彻底,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证物。
    案发现场找不到有价值的证物,警方只能根据其他线索来追查这桩杀人纵火案的真凶了。
    带着拷贝好的监控录像回到刑警队后,魏队承诺的专案组已经成立了。马啸号召全组人员开会,先简单介绍了一下案情,然后再把不同的侦查任务分摊下去。雷霆和其他三位刑警负责一起看录像,从中寻找可疑点。
    这天中午,四名刑警都是守在电脑前吃的午饭。一边聚精会神地盯着录像看,一边食不知其味地往嘴里扒拉着饭菜。
    几个小时后,录相终于被看完了。四名刑警把审阅结果汇总在一起时,发现大家都没有找到什么可疑点。并且也没有人看到林冉在案发当天带过女客和她一起回家。当天中午一点半的时候,她是独自一人回到了锦尚豪庭的家,然后就再没有出过门。
    案发当天是周五,林冉下午原本是要留在银行上班的。但是那天下午没什么事,她就请假回了家。像林冉这样的**,在没事的时候跟领导请个假说下午不来了,自然是不会遭到拒绝的。而她跷班回家的原因,是打算在网上与英国男友视频见面。因为英国与中国之间存在七个小时的时差,她在下午找男朋友视频聊天是双方都比较合适的时间段。
    案发那天下午,林冉没有带过女客回家,一楼门卫处也没有登记过她当天有访客。那么出现在她家的另一具女尸又是谁呢?
    有过罗微母子遇害案的经验后,雷霆很快有了一个猜测:既然不是外来的客人,那么就只能是同一公寓楼的邻居了。
    那天晚上,林冉很显然是在家招待了一位女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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