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节(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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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鸵鸟”与面包车的并驾齐驱,让她可以基本看清楚车厢里发生的事。驾驶座上开车的是一位三十左右的男青年,后座上坐着一位年纪相仿的女青年。她正把一个四五岁模样的小男孩抱在怀里,并用一只手用力捂住他的嘴,强行制止孩子继续发出哭声。
    如果说之前听到的对话还不足以确定孩子是遭绑架或遭人贩子强行掳走的话,眼前的这一幕则可以让“池鸵鸟”深信不疑了,她发出一声尖利的啸声来表示极度的不满,吓得面包车里的一男一女都双双一震。
    男青年的眼珠子几乎都要瞪出眼眶了:“老天,外头跑的那是什么呀?是鸵鸟吗?”
    “好像……是呢。”
    “鸵鸟怎么跑到大街上来了?动物园都不管吗?糟了,还有警车跟在后面。这只该死的鸟可别给咱们招来麻烦啊!”
    女青年想也不想地就说:“那你赶紧开快点甩开它。不然警车一直跟在后头叫个不停,我听了都心慌。”
    男青年本能地一踩油门,试图甩掉这只跟在面包车旁进行跑步运动的鸵鸟。但是“池鸵鸟”才不会让他跑掉呢,车子加速她也加速,车子拐弯她也拐弯,一直如影随形地紧紧咬住面包车不放。
    后面穷追不舍的警车上,几名警察都看出一点门道来了。领队的一名警长咦了一声:“怎么这只鸵鸟好像跟那辆面包车杠上了?一直追着车子跑。”
    另一名警员纯属说笑:“可能鸵鸟想跟那辆车比赛吧。”
    这天奉命来马路上追捕鸵鸟的警力中,除了治安民警,还有交警,大家一起通力合作,试图让这出动物版的《速度与激情》落下帷幕。男青年一时大意,加速油门想要甩掉鸵鸟的行为,让面包车的车速超出了限速。一名骑着摩托车的交警立刻追上去,要求他停下车接受罚单。
    眼看面包车被拦停了,“池鸵鸟”也立刻停止了跑步运动。她走到汽车旁,低下头朝着车窗里叫个不停。
    这只鸵鸟如此显而易的对这辆面包车感兴趣,让从警车上下来的几名警察都觉得奇怪极了。他们也下意识地走到车窗旁,弯下腰查看车里的情况。
    车里的情况乍一看十分正常,一男一女加一个孩子,似乎是一家三口的关系。但是孩子却在哇哇大哭地喊着要爸爸、要妈妈,很明显眼前一对男女并非他的父母。
    交警原本打算开张罚单就走人,民警原本也打算揪住鸵鸟就算完事了。可是车厢里的情况,让所有在场警员都意识到了不对劲。领队的警长先让两名警员把鸵鸟带上人行道,然后再要求那一男一女下车接受盘问。
    “你们不是孩子的父母吧?那小孩为什么会和你们在一起?”
    男女青年支支吾吾地还没来得及说话,小男孩先哭哭啼啼地抢着开口了:“警察叔叔,我不认识他们,我要我的爸爸妈妈。”
    警长的眼睛立刻像两根针一样扎在男女青年脸上,厉声问:“说,怎么回事?你们带着一个根本就不认识的小孩想去哪儿?”
    女青年强笑着开了口:“警察同志,误会了。我们是在大街上看到这个小孩迷了路,哭哭啼啼地喊着要妈妈,就好心想要带他去找妈妈。”
    男青年直点头:“是啊是啊,就是这样。我们是在学雷锋做好事了!”
    另一名警员神色和蔼地把小男孩抱起来柔声询问:“小弟弟,你是迷路了吗?”
    小男孩摇摇头戳破了男女青年的谎言,“没有,我在门口玩,他们突然跑过来抱我到车上,我就一直哭着要妈妈。”
    “你妈妈在哪儿呢?”
    “妈妈在做饭。”
    “爸爸呢?”
    “爸爸也在做饭。有很多客人要吃饭。”
    试着理解了一下小男孩的话后,警长若有所悟地问:“小弟弟,你们家是不是开餐厅啊?”
    小男孩一边点头,一边准确地说出了自家餐厅的名称。“我爸爸妈妈开的是利民快餐店。”
    中午时分,各大餐厅正是生意忙碌的时候。s市龙嶂大市场附近的一家快餐店里人头熙攘,顾客盈门,店主夫妇忙得不可开交。
    当父母双双在厨房与餐厅之间穿梭忙碌之际,他们年仅四岁的儿子舟舟独自一人跑出餐厅。小男孩蹲在店门附近的一堆沙子处,独自一人兴致勃勃地堆起了沙子玩。
    落单的小男孩引起来居心叵测者的注意,大概一刻钟后,有一个女青年走到舟舟身边,笑眯眯地问他想不想吃糖,她可以带他去超市买糖吃。舟舟虽然年幼,但也知道不能跟着陌生人乱走,摇摇头拒绝了。
    “我妈妈说了,如果是不认识的人给我糖吃,一定不能要。”
    女青年出师不利地离开后,没多久就换成了男青年粉墨登场。软的不行他就干脆来硬的,简单粗暴地直接抱起小男孩就跑上了停在路旁的汽车。尽管受到惊吓的舟舟一直在尖声哭叫,但是夜色中并没有引起什么路人的注意。大家都想当然地认为可能是父亲在教育不听话的儿子吧。
    那时候,利民快餐店的店主夫妇完全不知道儿子的遭遇,仍旧一直在店堂里忙碌不休。直到接到警方打来的电话,他们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儿子丢了,双双惊出一身冷汗。
    接过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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