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节(1/5)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炭化尸体可能会缩短数厘米乃至数十厘米,体重也会减少百分之五六十,所以尸体的测量对于身份识别意义不大,科学的方法是测量长骨。先前我已经推算过,被害人生前身高应该在1.70米左右。”顾菲菲说。
    “嗯……有没有觉得身高和年龄与罗哲相仿?”韩印使劲“嗯”了一声,指指解剖台上的尸体说,“罗哲的纵火嫌疑已经被确认,而且从其住所状况看,似乎是没有任何预兆地消失了,我觉得这具尸体有可能就是罗哲。”
    “那赶紧让英雄把他出租屋里的牙刷和梳子什么的带过来,做个dna比对!”顾菲菲催促道。
    第七章 由人成魔
    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次日上午,dna检测结果出炉,证实在液力机械总厂被焚烧的尸体正是罗哲,那么问题来了,这是针对罗哲连环纵火的一个惩罚吗?凶手怎么会知道罗哲的犯罪行径?到底是谁对罗哲如此恨之入骨?
    当然,最后的问题,应该逃不出一个范围——罗哲作案六起,致六家旅店出现火灾,烧死住客五人、烧伤一人,同时还有一名消防员在救援中牺牲,所以从作案动机角度讲,受害旅店的经营者乃至纵火累及的死伤者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都有可能成为犯罪嫌疑人。
    案情论证会上,支援小组和专案组的思路基本达成统一,杀死罗哲的凶手一定与系列纵火案有交集。但总体来说,范围还是比较大,陈海峰希望韩印通过分析凶手在作案中的行为证据,尽可能将范围再集中一些,或者能给出个特别提示也可以。
    其实,陈海峰不提议,韩印自己也会说。因为仪式化的杀人手法从来就不是突发奇想,它是一种与凶手的生活经历或者挫折以及信仰密切相关的、日积月累形成的妄想,所以韩印认为:罗哲被杀一案,仪式化的杀人过程与最终的焚烧尸体,是两个层面的行为体现。就像他前面对顾菲菲讲过的,后者乃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就是一个直接的报复行为;而前者则是对长久以来压抑心理的一个宣泄。也就是说,韩印所要特别指出的是,凶手对于火的憎恨由来已久,甚至可以追溯到青少年乃至幼年时期。还有一点,韩印认为凶手患有强迫性的疑惧心理,体现在凶手用铁链将罗哲绑在水泥柱上的动作——铁链足足绕身绑了5圈。正常人不会这么烦琐,因为当时罗哲已经在安眠药的作用下陷入深度昏迷了,就算谨慎,两三圈也足以把人牢牢绑住了。而凶手在疑惧心理的作用下,思维方式是这样的——首先他觉得绑3圈并不完全保险,绑4圈呢,更不行,因为4谐音为死,代表着不吉利,对具有强迫性疑惧心理的人来说,4是他们做任何事都忌讳的数字,必须得越过去才安心,所以就有了最后的5圈,也就是所谓的数字强迫症。
    “数字强迫症?”韩印话音刚落,杜英雄便急不可耐地嚷嚷着说,“我知道是谁杀的罗哲了,是李诚铭!”
    “你说的是那个诚铭旅馆的老板?”顾菲菲愣愣地问。
    “对,就是他,这小子还蛮神秘的,包括第一次去现场走访,还有这次去落实安装监控摄像头的事,都没见到他本人,只与他叔叔有过接触。”杜英雄使劲点点头,紧跟着解释说,“重点是第一次走访,我印象很深,他那个楼总共4层,据他叔叔说,是李诚铭觉得4不吉利,所以把整个4层都改为5层来标记,这应该就是韩老师说的数字强迫症吧?”
    “也不一定吧,其实这种做法在旅馆业中也不鲜见。”陈海峰接话说。
    “没关系,起码是一个方向,咱们可以先围绕这个李诚铭做一个全面深入的调查。”韩印明显倾向于杜英雄的说法。
    “户籍资料显示,李诚铭不是本地人,他是在13岁时从石山市迁入本市李德松户口中的。”艾小美很有眼力见儿,及时从电脑中搜出相应资料。
    “对,李德松是他叔叔,说是李诚铭的父母早年因意外双双身亡,他后来把李诚铭收养了。”杜英雄补充道。
    “不会是他父母的死与火灾有关吧?”顾菲菲适时问。
    “这好办,我现在联系石山市兄弟单位,证实一下有没有这种案例记载。”陈海峰说。
    ……
    大概过了一小时,陈海峰回到会议室,将一个文件夹放到顾菲菲面前,说:“还真让你说对了,确实有那么个案子,喏,这是刚刚传真过来的案件资料。”
    顾菲菲赶紧打开文件,韩印等人也凑了过来,看到:
    案件发生在14年前,当年李诚铭和爸妈一家三口住在石山市大湖区一个非常老的居民区中。案件起因是这个老社区被重新开发,由于对拆迁补偿条件不满意,李家始终拒绝搬离,中间经历了颇多周折,直到整个单元楼中只剩下他一家人在住。
    之后,就如人们经常在新闻上看到的那样,整个楼被断水、断电,有人在楼道里拉屎、撒尿,半夜制造各种刺耳的噪声,变着法打电话辱骂嘲讽,等等。总之,各式各样的威胁骚扰手段接踵而至,对李家一家人造成极大的心理负担。尤其是李诚铭的父亲李德民,他是一名公交车司机,晚上睡不好觉,心里又总压着烦心事,白天出车就容易走神,以至于隔三岔五地出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