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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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的路上,他特地买了一只烧鸡并几样熟食,还要了一小坛子的酒。
    蒋震本身并不好酒,在军队里的时候,他们是不能喝酒的,出来了他倒是会喝,但主要也是喝啤酒,其他的酒他能喝一点,但都不喜欢,这会儿买酒,也就是按着郑逸的意思去买的,买了一坛子米酒。
    “这家店没有什么好酒,也就这米酒能吃吃了……”郑逸道,又说了几样好酒,说那些酒,才值得一喝。
    冯敬源对酒很了解,当即和郑逸说了起来,沈安新也能搭上几句,蒋震和赵金哥两个人却满头雾水。
    “我娘做的甜酒酿挺好吃的。”赵金哥道,今天夏天家里不缺粮食,赵刘氏就用吃剩的米饭拌上酒药做了甜酒酿,好吃的不行。
    蒋震点了点头,赵刘氏做的酒酿确实不错,比他现代的时候在超市买的还要好吃。
    他们两人说话时那氛围,压根就不允许别人插进去……沈安新心里一酸,想起了之前在京城发生的一些事情。
    对蒋震绝望之后,他就同意了母亲为自己说亲的建议,还收用了母亲给他准备的一个丫鬟,然后,他就发现自己并不喜欢女人,甚至在试过之后,完全不想再去碰女人。
    就是为了逃避,他才会离开京城,没想到,就又碰到了蒋震。
    几人很快就来到了蒋震在县城的住处。
    蒋震对房子的要求不高,那房子外面看着很普通,不过里面打理的很干净,还放着一些看着与众不同的家具。
    比如那吃饭的屋子里,除了最常见的八仙桌以外,还贴墙做了一张很大很大的木床,或者那不能算是床,就是用木板做出了一大块半米高的区域,周围做了栏杆,而里面……赵明珠就坐在里面扔装了棉花的布球。
    她扔的乱七八糟的,一边扔一边“咯咯”地笑,看到蒋震和赵金哥从外面进来,她明显非常高兴,而她一高兴,整个人就往后倒去,四脚朝天了。
    还因为穿得太多爬不起来。
    蒋震一时间心都要化了,连忙上去扶起她,然后把她的球往上方扔,自己再接住,扔给她看。
    赵明珠笑得更开心了。
    “蒋老爷对蒋小姐还真是宠爱。”冯敬源道:“蒋小姐也很是活泼可爱。”
    “是啊,蒋老爷对蒋小姐真好。”沈安新也道。
    其实赵明珠姓赵,不过赵金哥不会刻意跟人说这个,便只是笑着点了点头,郑逸却道:“什么蒋小姐,那是赵小姐。”
    “赵小姐?”沈安新惊讶地问道。
    “是啊,蒋震是入赘到赵家的。”郑逸道。一开始,因为觉得蒋震应该不会想让人知道这件事,郑逸是从来不和人说起这个的,不过后来相处多了,他就发现自己完全是想多了。
    蒋震压根就不在乎这些。
    蒋震确实不在乎这些,但也不会刻意跟别人说起,因此冯敬源和沈安新,之前对此都是一无所知的,突然听到这么一回事,两人都惊讶不已。
    莫非,这看起来毫不起眼的赵金哥其实家境非常富裕?要不是这样,蒋震又为什么会入赘?
    两人心里有些好奇,但郑逸却没有继续往下说了。
    在蒋震这里吃过饭之后,郑逸便离开了,沈安新还有一肚子的疑问没弄明白,却也不能要求留下来,只能跟着离开了。
    不过,他已经来了何成县了,总是能弄明白的。
    郑逸并不打算让冯敬源和沈安新两个人插手清风楼的事情,第二天,便把这两人支开了,单独和蒋震一起谈。
    冯敬源来江南,是想要开拓江南这边的市场,这会儿不能跟着郑逸,他便在何成县走访起来,沈安新想了想,却是雇了一艘船,然后往何西村而去。
    何西村这样的小村子,以往有个外来的人,大家都是很防备的,还会当个稀奇事去围观一下,但如今因着蒋震弄了一个码头,来来往往的商人越来越多的缘故,大家对外来的人倒是见怪不怪了。
    尤其沈安新满身贵气,一看就是个有钱人,他们就更欢迎了。
    沈安新最后便在码头这边逛了逛,又跟人打听了一下蒋震和赵金哥的事情。
    托赵刘氏的福,蒋震对赵金哥多好多好,何西村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沈安新随便一打听,就打听出来无数消息。
    比如那赵金哥,原本不过是村里赵大户家的一个长工,家里甚至连块地都没有,结果蒋震拿着从蒋家要来的“工钱”去了他家,做生意赚钱,竟是让他家发达了起来。这会儿,赵金哥家里,都比赵大户有钱了。
    又比如,赵金哥以前是众人皆知的嫁不出去的男人,没想到最后竟然嫁的这么好……
    “金哥儿他是个有福气的,蒋震也是个有福气的,他们两个人的日子,一定会越过越好。”和沈安新说话的何西村的女人感慨着说道。
    “是啊。”沈安新笑着点头,心里却越来越不忿。
    之前在京城的时候,他虽然喜欢蒋震,也有点嫉妒赵金哥,但没有想过要破坏他们的感情,可现在……
    赵金哥处处不如他,为什么就能得到蒋震的全心相待?
    如果蒋震不是入赘到赵家,而是入赘到了他们沈家……
    他可以完成父母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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