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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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泽希见他答应了,也不在意周慕的死鸭子嘴硬,笑得愈发灿烂。
    谭莳终于体会了一把小说女主的待遇,被人当做物品一般的争夺,成为了获胜者的奖品,传言中的祸水,一掷千金的赌注……然而,他一点好处都捞不到。
    谁赢了,他就跟谁?谭莳的脸一黑,转身就走,留下了突然一脸懵逼的众人。
    在这种高潮迭起的时候主角居然就这么走了?!
    周慕也追了上去。
    林泽希却被郭艺几人拉住了手臂。冯名轩道:“泽希,够了。”
    郭艺和雷昊天都没再说话,虽然他们不在意这份关系,但是他们还是觉得很难堪,如果林泽希一个人追上去了,他们算什么?
    ——
    周慕追上了谭莳,谭莳也没有狂奔躲人的意思,见周慕跟上来了,他特意停下了步子,淡淡的问道:“周博士,你应该看到了我给你写的纸条?”
    “看到了。”周慕没有抵赖,但是他又道:“我不同意。”
    “你管的真宽,我又不是你什么人。”
    “你是萌萌的妈妈。”
    “没有血缘关系,我也没收养。”谭莳依旧冷淡的道。
    “我喜欢你。”
    “你说什么?”谭莳微微惊讶。
    周慕摸了摸发烫的耳朵,道:“我爱你。”
    谭莳还以为他会说,我对你这份食物很满意,不仅看起来好吃,吃起来也很不错,所以我决定以后都要你成为我唯一的食物。撇去这略带中二变态的话,他也没想到周慕居然会这么纯情的直说,我喜欢你,我爱你,这样的话。
    谭莳顺着周慕的手下意识的看了一眼他的耳朵,那醒目的红被他注意到了。耳朵是人体的一处非常敏感的地方,只要稍微重一些的碰触,还有情绪激动的时候,就会发热,变红。原来,在他冷淡的外表下,也并不是真的心如死水。
    “抱歉。”谭莳道。
    周慕的心一沉,眼神咻的一黯,似乎是在酝酿着什么。
    看着周慕‘黯然’的模样,谭莳鬼使神差的道:“如果你能先追求我,说不定我会考虑的。”
    两人都是愣愣的对视了一眼,接着周慕的眼神变得更加柔和,谭莳的眼神也沉静了下来。
    他要是得在这里待上一辈子,那么找个人过一辈子是最好的,在这个什么娱乐都没有,放眼看去都是丧尸的地方,一个人未免会寂寞。而且,他还是比较喜欢米虫的生活。
    斗志这东西只是为了目标而存在着,像他这种,又有什么目标呢?活着?混吃等死!
    如果一个富二代可以每天享受着奢侈的生活,那么他可能会羡慕亦或是佩服一番那些为了梦想拼搏,挥洒汗水的人,可是他们却绝对不会想要对换一番位置。既然已经唾手可得,为什么偏要去拐弯抹角?
    或许应该给自己定一个目标,否则人生未免太颓废?
    不过谭莳的时间太多了,他的人生也太长了,他可以换着法儿过任何样子的生活。嗯,所以这辈子的目标就是如何舒适快活的过一辈子吧。
    谭莳的心思饶了一圈又一圈,最终汇聚成了他脱口而出的那句话。
    周慕抱住谭莳,缓缓低头,在谭莳以为他要亲吻上来的时候,周慕却道:“你好像长高了一些。”
    男人一米七八在南方不算矮了,可是放到北方的城市里头,就跟个大姑娘似的。他站在周慕面前,只能到他的胸口位置,如果周慕看起来再老一些,估计都有一种父子的感觉了。
    如果谭莳还是喜欢女人的话,他一定会介意身高问题,也会努力健身,让自己成为一个合格有安全感,也拿得出手,涨的了女友面子的男人。
    但是,他似乎已经没有了机会和想法。谭莳皱了皱眉,他为什么会不喜欢女人的?而且为什么会因为不喜欢女人了,连男人基本的一些身材追求都没了?男人身材自然就是高大,有肌肉,性能力强,谭莳发现自己居然一点这方面的顾虑都没有。
    “在想什么?”周慕见谭莳皱紧了眉头,不知道在想什么,于是问道。
    谭莳正想着呢,周慕一说在,他就把自己想的说了出来:“我是不是应该长高一点,再去练一身肌肉比较好?”
    “为什么突然会有这种想法?”
    “男人不就是这样吗?”谭莳想了想道:“而且就算是男人和男人,也要注意身材这一点吧。好身材让人赏心悦目,这是正常的。”
    谭莳捏了捏自己的腰,触手是软乎乎的肉。虽然不是赘肉,这具身体也绝对不胖,但是,一看就是从来没有锻炼过的。
    “你这样就很好。”沉默了一会儿,周慕道。
    谭莳没点头也没摇头,却发现自己终于给自己找了一个小目标。
    周慕想象了一下谭莳高壮,一身小麦色肌肤,浑身肌肉,一副铁汉的模样,艰难的道:“自然的就是最好的,不要违背自己的本性。”
    “没关系,试试当肌肉男或许也会很有意思。”谭莳脑海中回忆起现代那些肌肉男的模样,又改了个口:“不要太夸张的,脱衣有肉就好。”
    不知道话题为什么会飘到这个地方的周慕,最后只能道:“那就多喝喝牛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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