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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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照在陆明燊精致而凌厉的侧脸,金线勾勒出雕塑般的面部轮廓,让那人看上去比往时还要英俊帅气。这一刻,周围的纷纷扰扰不复存在,有种只属于两人的情愫,如同经历过寒冬、终于熬到春天的嫩芽般,蔓延滋生。
    你很好看。陆明燊脑中一片空白,搜肠刮肚,最后憋出这句。
    如果不是仅存一丝理智告诉他,当前是婚礼现场,他想马上将岑星带回去,只让他一个人看。
    岑星眉眼弯弯,眼中的光芒如同彩虹般赏心悦目,柔声道:你也是。说完,他主动向陆明燊伸出手。
    仿佛怕稍用力就会伤到他,陆明燊深吸一口气,克制地握住岑星的手,指腹有意无意在那人光滑如玉的手背上摩挲;两人掌心相对,陆明燊感觉到岑星手心的温度,如同一股暖流,融化他心中所有防御,这刻他无比清晰:无论如何,不可能放开这个人。
    面前的证婚人在朗读证词,陆明燊一个字没听进去,他两眼定定看着身边的人,岑星的笑容静谧温和,似是汇聚了世间所有的美好。
    请两位新人交换戒指。直到司仪宣读流程,岑星从他手上抽出手去接戒指盒,陆明燊方堪堪回过神。
    戒指盒打开的刹那,闪光灯的声音一片唰唰响,那是一对纯银材质的对戒,戒指内侧刻有两人名字缩写。然则最引人注目的,是戒指顶端镶嵌那颗星光红宝石,象征高尚与爱情。超过10t的红宝石已算罕见,这两颗至少有几百t,据说价值甚至比斯里兰卡之星还要高。
    捧起岑星的手,陆明燊目光专注,动作细致,岑星的手指纤长白净,与血红的宝石对比强烈,宛如浑然天成的艺术品。
    一片掌声与惊叹中,司仪的声音中气十足:请新郎亲吻对方。
    来了。岑星的心提到嗓子眼:两人均没有接吻经验,该怎么装得像经常做的样子?
    像猜到他的心思,他俯低身时,感觉陆明燊的指腹在他掌心轻轻一滑,那人眼神深邃,似藏着他读不懂的故事。
    屏住气息那刻,他看见陆明燊的眸光逐渐贴近,那人身上好闻的药香味扑面而来,他不由自主闭上眼,任由对方的气息侵略般将他笼罩其中。
    陆明燊的指腹有一层厚茧,蜻蜓点水般抚过他的脸颊,最后稍捧起他的下巴,这一瞬,岑星耳畔仅剩震耳欲聋的心跳声,这是只属于两人的时刻。
    岑星不知道,在陆明燊眼里,他闭上眼,睫毛轻颤,坦然把自己交出去的样子,有多引人遐想,既让陆明燊想对他实施不可告人的事,又自责这种想法多么罪恶。
    *
    仪式结束后的宴会在酒店中举行,陆家人脉广,几乎包下整栋酒店。由于陆明燊身体不便,流程简化不少,但前来和他攀谈的宾客仍络绎不绝,倒是岑星几乎被挤到一旁。
    本来也没打算在这方面耗费精力,岑星正乐得清静,上流社会结交从来都是利益交换,互相有利可图才能有人缘。
    不过仍有不长眼的硬要上前挑衅:哥哥你今天可是主角,怎么一个人呆在角落?
    懒懒看了他一眼,岑星继续对付手上的龙虾,没有说话。他身边的江望潮站起身,皱眉道:孟谦省省吧,都到这个地步,你怎么跳,陆先生也不会看上你的。
    狗仗人势了不起?!孟谦见反驳他的是江望潮,更来气,本来预定的伴郎是陆明烨和他。谁知陆明烨被杨筑打的伤还没好,陆明燊以伴郎最好认识比较好配合为由,将人选换成闫海和江望潮。
    如果是他和陆明烨当伴郎,两人比主人公还般配,艳压新人,好好享受众人的崇拜艳羡,最重要的是,可以借陆明烨的身份拓展人脉。
    哪怕不是陆明烨,他早就想结识闫海,结果现在什么都没了,全是岑星的错。
    你别以为嫁入陆家能得意多久!孟谦气得几近失去理智,一手撑在桌子边缘,恶狠狠瞪住岑星:你做的事,迟早陆家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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