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1/3)
“绿柳山庄?好像听说过,离这儿有些距离。”林舒雅常和姑子们说话,对周围倒也了解一些,她便为这小公子指路。
小公子感激道谢,又问道:“这里偏僻,除却一座庵堂并无人家,姑娘难不成……”
“我暂住这里。”林舒雅到底还在担心被龙啸云找到,所以一听对方开始打听底细就不肯再说了,端了衣服就走。
小公子忙道:“姑娘留步。在下上官飞,不知姑娘芳名?”
上官飞?
林舒雅觉得这名字有点耳熟,但一时想不起来,见对方问,她便道:“林舒雅。”
“林舒雅……”上官飞嘴角弯起一笑,哪怕瞧着有些坏坏的,但若女人见了,指不定还会更喜欢他。
此时的林舒雅哪里会知道,意外遇到这么个少年,竟是出了狼窝掉虎窝。
转眼便是十年。
十年前,李寻欢借着查案远赴关外,有心避开表妹,好使得表妹能接受龙啸云,成就姻缘。也因此,他刻意没关注中原消息,更因行踪飘忽不定,李叔等人想传消息给他也难。十年时间,相思入骨,以往风流潇洒的李寻欢,已是酒不离口,飞刀不离手,每日里总在雕刻木头小像,雕刻那个仿佛刻在灵魂里的恋人。
此番因着一桩案子,他追寻着金丝甲回到中原,私心里,未尝没有再见一见表妹的想法。可他想见,又不敢见,心中十分矛盾。
在途中,李寻欢遇到一个奇怪的少年人,最多不过二十岁,手中一柄朴素到极点的铁剑,一个人顶着日头行走。要知道,这里最近的驿站也很远,日头又这样大,这年轻人不仅要耗费体力走路,更是不停失水,但脚步始终如一,可见毅力坚韧。
李寻欢十年来一直不怎么交朋友,行踪飘忽,现在却突然起了交朋友的心思。
他撩开窗帘,笑着与那年轻人说道:“你上车来,我载你一程。”
年轻人看他一眼,淡淡一笑,融化了眉宇间的锋锐:“不必。我不欠人恩惠,你的车我坐不起,再说,走路对我来说不算什么难事。”
李寻欢笑道:“车可以不坐,酒呢?我请你喝杯酒。”
年轻人亦是摇头:“我身上没钱,买不起酒。”
李寻欢觉得这人着实有趣,便说:“那你若以后有了钱,可否请我喝杯酒?”
“当然可以,等我有钱,一定请你喝酒。”
“好!”李寻欢一笑,便命车夫驾车先走。
入了城,李寻欢寻了家酒楼吃饭。
一上二楼,他便愣了一下,这楼里好安静。再一看,发觉不论是老板伙计,还是吃饭的客人们,全都有意无意看向窗边的那桌客人,李寻欢也顺着望过去,不由得诧异——好一对璧人!
那张桌子坐着两个人,男子一身白衣,容貌出尘,清辉皎皎,女子一身红衣,肤色白腻如瓷,堪称人间绝色。李寻欢自持见识过各样风流人物绝色佳人,在这二人面前,竟都黯然失色,也怨不得这么多的人都难以自控的窥视了。
忽见那红衣女子美目流转,视线落在李寻欢身上,竟发出邀请:“这位公子,喝不过来一坐。”
女子的声音是疏懒的,偏生勾人的很。且不说别人,便是李寻欢都觉得脑子一昏,随之大惊,再看红衣女子,已是满怀戒备不敢大意。
白衣男子瞥去一眼,女子立刻眉眼弯弯,却是收敛了些。
李寻欢不是那等怯弱之辈,坦然一笑,坐了过来:“在下李寻欢,不知二位如何称呼?”
红衣女子指着白衣男子说:“你称呼他桃公子即可,称我’王前辈‘。”
李寻欢一愣,心里头隐隐有些古怪。
第91章 《小李飞刀》
李寻欢正想多问两句,却听酒楼中有有人挑事。
原是江湖中的黑白蛇兄弟寻镖师的麻烦,那一桌镖师押送了货物,回程时替人带件东西,却被盯上了。李寻欢眼中精光一闪,觉得有趣,便自顾喝酒,观察起来。他是心知肚明的,那镖师所送之物正是他要追查之物——金丝甲!
黑蛇恼怒,正讥讽那镖头脑袋不值钱,却突然跳出个年轻人:“你说他的脑袋不值钱,的确,那你的脑袋值多少钱?”
这态度着实是嚣张狂妄。
但这年轻人有这份底气,动手之下,几乎没人能看清楚,年轻人的剑已刺入了黑蛇体内。众人大惊!
白蛇更是情绪癫狂:“你,你为什么要杀他?你当真是为了五十两银子杀他?你要银子,我给你,给你银子。”一边喊一边将钱袋中的银子都抖落出来,洒了一地,随之也不管黑蛇尸体,爬起来就跑出了酒楼。
李寻欢在一旁将白蛇的小动作看的清楚,并未立刻就去追。他见那年轻人朝外走,而一直没做声的镖师却暗中抽剑欲对其暗算,瞧不过,指尖一动,一枚飞刀飞出,正中镖师咽喉。
年轻人脚步一顿,望过来时非但没有感激,反倒笑意勉强,好似下一瞬间就要落荒而逃。
李寻欢觉得奇怪,又觉有趣,直到他发现年轻人的目光略过他,落在同桌的另两人身上,方才恍然。他们定是认识的。
果然,年轻人走了过来,收敛神色,十分恭敬:“两位
小公子感激道谢,又问道:“这里偏僻,除却一座庵堂并无人家,姑娘难不成……”
“我暂住这里。”林舒雅到底还在担心被龙啸云找到,所以一听对方开始打听底细就不肯再说了,端了衣服就走。
小公子忙道:“姑娘留步。在下上官飞,不知姑娘芳名?”
上官飞?
林舒雅觉得这名字有点耳熟,但一时想不起来,见对方问,她便道:“林舒雅。”
“林舒雅……”上官飞嘴角弯起一笑,哪怕瞧着有些坏坏的,但若女人见了,指不定还会更喜欢他。
此时的林舒雅哪里会知道,意外遇到这么个少年,竟是出了狼窝掉虎窝。
转眼便是十年。
十年前,李寻欢借着查案远赴关外,有心避开表妹,好使得表妹能接受龙啸云,成就姻缘。也因此,他刻意没关注中原消息,更因行踪飘忽不定,李叔等人想传消息给他也难。十年时间,相思入骨,以往风流潇洒的李寻欢,已是酒不离口,飞刀不离手,每日里总在雕刻木头小像,雕刻那个仿佛刻在灵魂里的恋人。
此番因着一桩案子,他追寻着金丝甲回到中原,私心里,未尝没有再见一见表妹的想法。可他想见,又不敢见,心中十分矛盾。
在途中,李寻欢遇到一个奇怪的少年人,最多不过二十岁,手中一柄朴素到极点的铁剑,一个人顶着日头行走。要知道,这里最近的驿站也很远,日头又这样大,这年轻人不仅要耗费体力走路,更是不停失水,但脚步始终如一,可见毅力坚韧。
李寻欢十年来一直不怎么交朋友,行踪飘忽,现在却突然起了交朋友的心思。
他撩开窗帘,笑着与那年轻人说道:“你上车来,我载你一程。”
年轻人看他一眼,淡淡一笑,融化了眉宇间的锋锐:“不必。我不欠人恩惠,你的车我坐不起,再说,走路对我来说不算什么难事。”
李寻欢笑道:“车可以不坐,酒呢?我请你喝杯酒。”
年轻人亦是摇头:“我身上没钱,买不起酒。”
李寻欢觉得这人着实有趣,便说:“那你若以后有了钱,可否请我喝杯酒?”
“当然可以,等我有钱,一定请你喝酒。”
“好!”李寻欢一笑,便命车夫驾车先走。
入了城,李寻欢寻了家酒楼吃饭。
一上二楼,他便愣了一下,这楼里好安静。再一看,发觉不论是老板伙计,还是吃饭的客人们,全都有意无意看向窗边的那桌客人,李寻欢也顺着望过去,不由得诧异——好一对璧人!
那张桌子坐着两个人,男子一身白衣,容貌出尘,清辉皎皎,女子一身红衣,肤色白腻如瓷,堪称人间绝色。李寻欢自持见识过各样风流人物绝色佳人,在这二人面前,竟都黯然失色,也怨不得这么多的人都难以自控的窥视了。
忽见那红衣女子美目流转,视线落在李寻欢身上,竟发出邀请:“这位公子,喝不过来一坐。”
女子的声音是疏懒的,偏生勾人的很。且不说别人,便是李寻欢都觉得脑子一昏,随之大惊,再看红衣女子,已是满怀戒备不敢大意。
白衣男子瞥去一眼,女子立刻眉眼弯弯,却是收敛了些。
李寻欢不是那等怯弱之辈,坦然一笑,坐了过来:“在下李寻欢,不知二位如何称呼?”
红衣女子指着白衣男子说:“你称呼他桃公子即可,称我’王前辈‘。”
李寻欢一愣,心里头隐隐有些古怪。
第91章 《小李飞刀》
李寻欢正想多问两句,却听酒楼中有有人挑事。
原是江湖中的黑白蛇兄弟寻镖师的麻烦,那一桌镖师押送了货物,回程时替人带件东西,却被盯上了。李寻欢眼中精光一闪,觉得有趣,便自顾喝酒,观察起来。他是心知肚明的,那镖师所送之物正是他要追查之物——金丝甲!
黑蛇恼怒,正讥讽那镖头脑袋不值钱,却突然跳出个年轻人:“你说他的脑袋不值钱,的确,那你的脑袋值多少钱?”
这态度着实是嚣张狂妄。
但这年轻人有这份底气,动手之下,几乎没人能看清楚,年轻人的剑已刺入了黑蛇体内。众人大惊!
白蛇更是情绪癫狂:“你,你为什么要杀他?你当真是为了五十两银子杀他?你要银子,我给你,给你银子。”一边喊一边将钱袋中的银子都抖落出来,洒了一地,随之也不管黑蛇尸体,爬起来就跑出了酒楼。
李寻欢在一旁将白蛇的小动作看的清楚,并未立刻就去追。他见那年轻人朝外走,而一直没做声的镖师却暗中抽剑欲对其暗算,瞧不过,指尖一动,一枚飞刀飞出,正中镖师咽喉。
年轻人脚步一顿,望过来时非但没有感激,反倒笑意勉强,好似下一瞬间就要落荒而逃。
李寻欢觉得奇怪,又觉有趣,直到他发现年轻人的目光略过他,落在同桌的另两人身上,方才恍然。他们定是认识的。
果然,年轻人走了过来,收敛神色,十分恭敬:“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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