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2/4)
朝廷莫名其妙地派来一个白吃白喝的侯爵,他们怎能不惶恐?他们怎能不多心?设身处地、易位而思,这些我都能明白。”
白马似乎想到了什么,忽然失笑,道:“而且,你有所不知。魏时,崔家有高士崔琰为东曹掾,清忠高亮、推方直道,是冀州贤士皆之首。只可惜魏武帝疑心重,将此人冤杀了。你让岑非鱼去以势相胁?我可不想和崔家撕破脸,我还要在清河混呢。”
白马说罢抬头,却见陆简已站在门外,见自己看他,便回以一个莫名其妙的眼神,道:“不是要去崔家吗?走吧,马都给你备好了。”
陆简同白马一同走出侯府,边走边说:“若是他们硬气,老子就日了他们世族里的美貌小公子,一天日一个,两天日一双。”
白马随口道:“你行不行?”
陆简:“老子可是号称建邺金枪小霸王!若换成江湖地位,自不逊于岑非鱼的。”
白马:“你……你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喜欢男人的?”
“这事儿是天生的,还用发现?”陆简莫名其妙,仿佛知道了什么隐秘,贼兮兮地问,“难道你不是?”
白马点点头,道:“自我知道自己有喜欢别人的能力开始,我喜欢的就只有岑非鱼一个人。”
第101章 借粮
清河崔氏树大根深,子弟遍布北方各王侯幕府,上至洛京朝廷、下至县官乡贤,不分地域、不论朝代,政局中都不乏他们的身影。
如今,崔氏中人丁最兴旺的一支,就在清河,族长崔谅乃崔琰兄孙,曾在周朝任尚书、大鸿胪,因年事已高而辞官归故里,在北方诸州县俱有贤名。
白马觉得崔家能在历朝历代都混得如鱼得水,并非因为他们的子弟皆为贤才,更重要的是,他们懂得审时度势。
审时度势,非是看一时之势,而是预料天下大势。白马自见到崔谅的面开始,就没有端着任何架子,亦未言及借粮,只是同对方闲谈、饮酒。
两人谈了一日,陆简一直在门外候着。
崔谅见到陆简的表现,甚感异之,问白马:“你府中主薄,是何许人也?”
白马知道,对方定然已经将自己查的清清楚楚,自不敢谎报,而且崔谅有此一问,更多的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展示自身的机会。
白马答道:“陆简是并州军的子嗣,父兄蒙冤获罪,他不得已落草为寇。因缘际会,我同他不打不相识,看他既有武功在身又能读书识字,是块儿好材料,不愿见他被耽误,便将他从匪窝中绑了出来。”
“你有将军风度,治下有方。”崔谅点点头,又笑道,“不默守陈规是好事,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
白马闻弦音、知雅意,清楚崔谅是在说,抢劫山匪的事情虽能解一时之困,但毕竟书是荒诞不经的事情,绝不可多做,便从善如流道:“在下不敢为朝廷增添负担,可堂堂清河侯,是圣上御笔亲封的,在下若做不出个好模样,实在有愧浩荡皇恩。先前情势逼人,不得已而为之,如今我自当刀枪入库,为清河做些实事。”
直到走出崔府,白马亦未提及借粮的事情,陆简信他,没有多问。
三日后,陆简兴高采烈地冲进书房,告诉白马:“崔家送粮过来了!还不是说借给你,只说给你。你怎么说服崔谅的?”
白马早已料到,说:“还是多亏了你。”
“我?”陆简大惊,“因为我长得好,崔谅那老头儿看上我了?”
白马失笑,道:“你这模样,流里流气的,可当日站在门外,整整一日都没动过。崔谅见了你,自然知道我治下有方。所谓‘见微知著’,就是如此。他们这些老狐狸,看人很有一套。”
“说这些做什么。”陆简倒不好意思起来。
九月廿三,冬至。
白马清早起来准备练功,推开窗户,发现外头不知何时下起了小雪。他看见轻缓飘落的雪花,天地都被蒙上了一层朦胧的白雾,不禁放慢动作,披着件外衣,趴在窗边抬眼看雪。
寅正四刻,天刚蒙蒙亮,雪沫子像干粉一样飘摇散落,覆在飞檐翘角上,相互堆叠继而滑落,发出沙沙响声。远山群峰,枫叶尚未凋尽,枯黄中夹杂着丝丝绕绕的火红,仿佛静夜中无声燃着的碳火。
十一岁遭逢变故,而今已是七年过去。
白马懂事以来,所过的日子里,总是苦痛多过快乐。但有关痛苦折磨的记忆,从不会在他心中停留多久,毕竟,人要向前走,就不能总回头。这些年,不分白天黑夜,他咬着牙不断向前走。刻在骨头里的苦难,让他飞速地成长。
昨夜,他向外倒了一盆水,现下,回廊朱红的梁柱上,已蒙着一层薄薄的冰。
冰面光亮如镜,映照出白马的模样——他才十八岁,外表是那样地新鲜,光阴的河流从他身上缓缓淌过,没有留下泥沙,只令他的颜色更加好看。赤红长发色若晚霞,入冬以来他懒得打理,就把头发编成了几条四股小辫坠在肩后,行动时辫子扬起,全是少年意气。他的眼睛长大了一些,双眸从灰绿变成了浓绿,像迷人的秋日湖泊。
一颗雪花落下,映在白马双眸中的湖泊里,飘飘摇摇,最终停在他的鼻尖上。
白马似乎想到了什么,忽然失笑,道:“而且,你有所不知。魏时,崔家有高士崔琰为东曹掾,清忠高亮、推方直道,是冀州贤士皆之首。只可惜魏武帝疑心重,将此人冤杀了。你让岑非鱼去以势相胁?我可不想和崔家撕破脸,我还要在清河混呢。”
白马说罢抬头,却见陆简已站在门外,见自己看他,便回以一个莫名其妙的眼神,道:“不是要去崔家吗?走吧,马都给你备好了。”
陆简同白马一同走出侯府,边走边说:“若是他们硬气,老子就日了他们世族里的美貌小公子,一天日一个,两天日一双。”
白马随口道:“你行不行?”
陆简:“老子可是号称建邺金枪小霸王!若换成江湖地位,自不逊于岑非鱼的。”
白马:“你……你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喜欢男人的?”
“这事儿是天生的,还用发现?”陆简莫名其妙,仿佛知道了什么隐秘,贼兮兮地问,“难道你不是?”
白马点点头,道:“自我知道自己有喜欢别人的能力开始,我喜欢的就只有岑非鱼一个人。”
第101章 借粮
清河崔氏树大根深,子弟遍布北方各王侯幕府,上至洛京朝廷、下至县官乡贤,不分地域、不论朝代,政局中都不乏他们的身影。
如今,崔氏中人丁最兴旺的一支,就在清河,族长崔谅乃崔琰兄孙,曾在周朝任尚书、大鸿胪,因年事已高而辞官归故里,在北方诸州县俱有贤名。
白马觉得崔家能在历朝历代都混得如鱼得水,并非因为他们的子弟皆为贤才,更重要的是,他们懂得审时度势。
审时度势,非是看一时之势,而是预料天下大势。白马自见到崔谅的面开始,就没有端着任何架子,亦未言及借粮,只是同对方闲谈、饮酒。
两人谈了一日,陆简一直在门外候着。
崔谅见到陆简的表现,甚感异之,问白马:“你府中主薄,是何许人也?”
白马知道,对方定然已经将自己查的清清楚楚,自不敢谎报,而且崔谅有此一问,更多的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展示自身的机会。
白马答道:“陆简是并州军的子嗣,父兄蒙冤获罪,他不得已落草为寇。因缘际会,我同他不打不相识,看他既有武功在身又能读书识字,是块儿好材料,不愿见他被耽误,便将他从匪窝中绑了出来。”
“你有将军风度,治下有方。”崔谅点点头,又笑道,“不默守陈规是好事,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
白马闻弦音、知雅意,清楚崔谅是在说,抢劫山匪的事情虽能解一时之困,但毕竟书是荒诞不经的事情,绝不可多做,便从善如流道:“在下不敢为朝廷增添负担,可堂堂清河侯,是圣上御笔亲封的,在下若做不出个好模样,实在有愧浩荡皇恩。先前情势逼人,不得已而为之,如今我自当刀枪入库,为清河做些实事。”
直到走出崔府,白马亦未提及借粮的事情,陆简信他,没有多问。
三日后,陆简兴高采烈地冲进书房,告诉白马:“崔家送粮过来了!还不是说借给你,只说给你。你怎么说服崔谅的?”
白马早已料到,说:“还是多亏了你。”
“我?”陆简大惊,“因为我长得好,崔谅那老头儿看上我了?”
白马失笑,道:“你这模样,流里流气的,可当日站在门外,整整一日都没动过。崔谅见了你,自然知道我治下有方。所谓‘见微知著’,就是如此。他们这些老狐狸,看人很有一套。”
“说这些做什么。”陆简倒不好意思起来。
九月廿三,冬至。
白马清早起来准备练功,推开窗户,发现外头不知何时下起了小雪。他看见轻缓飘落的雪花,天地都被蒙上了一层朦胧的白雾,不禁放慢动作,披着件外衣,趴在窗边抬眼看雪。
寅正四刻,天刚蒙蒙亮,雪沫子像干粉一样飘摇散落,覆在飞檐翘角上,相互堆叠继而滑落,发出沙沙响声。远山群峰,枫叶尚未凋尽,枯黄中夹杂着丝丝绕绕的火红,仿佛静夜中无声燃着的碳火。
十一岁遭逢变故,而今已是七年过去。
白马懂事以来,所过的日子里,总是苦痛多过快乐。但有关痛苦折磨的记忆,从不会在他心中停留多久,毕竟,人要向前走,就不能总回头。这些年,不分白天黑夜,他咬着牙不断向前走。刻在骨头里的苦难,让他飞速地成长。
昨夜,他向外倒了一盆水,现下,回廊朱红的梁柱上,已蒙着一层薄薄的冰。
冰面光亮如镜,映照出白马的模样——他才十八岁,外表是那样地新鲜,光阴的河流从他身上缓缓淌过,没有留下泥沙,只令他的颜色更加好看。赤红长发色若晚霞,入冬以来他懒得打理,就把头发编成了几条四股小辫坠在肩后,行动时辫子扬起,全是少年意气。他的眼睛长大了一些,双眸从灰绿变成了浓绿,像迷人的秋日湖泊。
一颗雪花落下,映在白马双眸中的湖泊里,飘飘摇摇,最终停在他的鼻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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