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节(1/3)
到底什么善?什么又是恶?
另外,对于野兽来说,它们吃我们是一种本能行为,本身没有善恶之分,但我们会认为吃人的老虎就是恶的,能在这危急关头打死老虎的人就是善的,所以武松打虎的故事就被人传颂,但是如果武松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他没事上山打老虎了,等待他的将是惩罚,因为我们现在的法律不仅保护人而且还保护动物。
在不同时代,善恶有不同的标准,在不同的情境下,善恶也有不同的划分,可以这么说,善恶只是适应于“某一个时代”的行为规范。
也就是说,这善恶观是人类本初形成的行为规范,然后这善恶观又逐渐生成更多的行为规范,进而约定成俗,成为道德规范。
当道德规范逐渐的不能适应一个社会一个时代的发展的时候,就产生了法律。
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律就代表了善恶,是执行善恶标准的衡量尺度。
不过,法律既然是人定的,就不会完美,在过去法律是为贵族服务的,一切偏向于贵族,贵族犯法可以被饶恕,然而平民犯法却有酷刑,那么这法律本身就是恶的,所以它又不能代表善恶。
但是,当法律逐渐完善,被大部分人接受和认可的时候,这法律才是真正意义上是善恶标准尺度,就算是这样,也会有不完善之处,所以就会有人钻法律空子,而且也会有人用职权视法律为无物,所以光靠法律是不能使一个社会正常发展的。
一个社会正常发展,健康发展,必须要有“道德”和“法律”这两条准绳,缺一不可。
从某种意义上说,道德是高于法律的。
道德在于自觉,而法律本身是用来约束人的不自觉的。
既然道德规范是我们千百年来约定成俗的规范,那证明它经过了千百年的时光的检验,我们遵守道德规范就是善,不遵守道德规范就是恶。既然法律是无数人智慧的结晶,证明它有存在的价值,那我们就要去遵守。
所以说,从根本上去推敲善恶,世界上就没有善恶,有的只是行为规范。
既然善恶是一种行为准则,那么基于这个东西产生的天堂和地狱自然是不存在的。无非是规劝我们人类行善弃恶而已。
曹有为道,既然做恶和行善只是行为规范,而没有报应的话,那么说我们就不管善恶,做好人也好,做恶人也好了?
我呵呵一笑道,当然不是,所谓善恶有报,因果轮回,其实很简单,它是基于逻辑产生的。
只不过这个逻辑超越了时空,不过,活在当下的人不太会去看过去和未来,所以他们不太相信因果轮回的事情,只顾着当下快乐,看不到更远的地方。
我顿了下又道,打个比方你就知道了,假设一个人作恶一辈子不被发现和惩罚,这有可能是他隐藏的好或者是那个时代的问题。但是,当真面目被揭露,惩罚必然随之而来。
当那个他不被惩罚的时代结束,另一个时代开启的时候,莫说惩罚他,就是连他的后代都得遭殃。
这就是恶果的转嫁作用。
这就是因果循环。
就像那伍子胥掘楚平王的墓穴鞭尸一样,楚平王在自己的时代打死他也想不到自己死后会被自己杀掉的伍胥后代伍子胥挖墓鞭尸。
这说明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无论你多牛逼,终究逃不过时代的检验。
作为我们个人,找到世间最本源的精神,很重要。而这个精神就是“女娲精神”,就是她一直想成就的梦想,即爱与和平的梦想。
以爱与和平的精神作为现世的行为准则并且指导现世行为,做一个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时代的人,就可以了。
曹有为道,你说的有点虚,这个高度我达不到。你又怎么能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时代呢?
我笑道,在善与道德标准的指导下,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在这件事中找到快乐,安放自己的生命,就是无愧于自己。无愧于自己了,就会无愧于时代,个人和时代是分不开的,个人即时代,时代也是个人。
他说,我还是不明白。
我笑道,不明白不要紧,达不到这高度也不要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作恶就是行善,不冷眼旁观就是行善,不去嘲笑别人的残疾就是行善,不去鄙视别人的梦想就是行善,不去人云亦云就是行善。
这个世界上道理本来都简单的很,只不过我们在物质世界中总拿自己和别人比,这一比就会被物质遮蔽了双眼,就会不快乐,思维就变得混乱,生活就会变得一团糟,就找不到自我的快乐,找不到自己的快乐就安放不了自己有限时间的生命,安放不了自己的生命就会活的乱七八糟,杂乱无章,这样的人多了之后,我们的社会发展到今天,这个世界就演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
任何一个时代,皆是人构成的时代,皆是每个人共同造就的时代,也只能由每个人去改变时代。只要人变,一切都会变,风气就会变,社会就会变,世界就会更美好。
你眼中看到恶,在你眼中出现的都是黑暗与邪恶,你就会不开心,不开心就找不到自己的快乐,找不到自己的快乐,就无法安放自己的青春,无法安放自己的青春就会痛苦,一旦痛苦,生活
另外,对于野兽来说,它们吃我们是一种本能行为,本身没有善恶之分,但我们会认为吃人的老虎就是恶的,能在这危急关头打死老虎的人就是善的,所以武松打虎的故事就被人传颂,但是如果武松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他没事上山打老虎了,等待他的将是惩罚,因为我们现在的法律不仅保护人而且还保护动物。
在不同时代,善恶有不同的标准,在不同的情境下,善恶也有不同的划分,可以这么说,善恶只是适应于“某一个时代”的行为规范。
也就是说,这善恶观是人类本初形成的行为规范,然后这善恶观又逐渐生成更多的行为规范,进而约定成俗,成为道德规范。
当道德规范逐渐的不能适应一个社会一个时代的发展的时候,就产生了法律。
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律就代表了善恶,是执行善恶标准的衡量尺度。
不过,法律既然是人定的,就不会完美,在过去法律是为贵族服务的,一切偏向于贵族,贵族犯法可以被饶恕,然而平民犯法却有酷刑,那么这法律本身就是恶的,所以它又不能代表善恶。
但是,当法律逐渐完善,被大部分人接受和认可的时候,这法律才是真正意义上是善恶标准尺度,就算是这样,也会有不完善之处,所以就会有人钻法律空子,而且也会有人用职权视法律为无物,所以光靠法律是不能使一个社会正常发展的。
一个社会正常发展,健康发展,必须要有“道德”和“法律”这两条准绳,缺一不可。
从某种意义上说,道德是高于法律的。
道德在于自觉,而法律本身是用来约束人的不自觉的。
既然道德规范是我们千百年来约定成俗的规范,那证明它经过了千百年的时光的检验,我们遵守道德规范就是善,不遵守道德规范就是恶。既然法律是无数人智慧的结晶,证明它有存在的价值,那我们就要去遵守。
所以说,从根本上去推敲善恶,世界上就没有善恶,有的只是行为规范。
既然善恶是一种行为准则,那么基于这个东西产生的天堂和地狱自然是不存在的。无非是规劝我们人类行善弃恶而已。
曹有为道,既然做恶和行善只是行为规范,而没有报应的话,那么说我们就不管善恶,做好人也好,做恶人也好了?
我呵呵一笑道,当然不是,所谓善恶有报,因果轮回,其实很简单,它是基于逻辑产生的。
只不过这个逻辑超越了时空,不过,活在当下的人不太会去看过去和未来,所以他们不太相信因果轮回的事情,只顾着当下快乐,看不到更远的地方。
我顿了下又道,打个比方你就知道了,假设一个人作恶一辈子不被发现和惩罚,这有可能是他隐藏的好或者是那个时代的问题。但是,当真面目被揭露,惩罚必然随之而来。
当那个他不被惩罚的时代结束,另一个时代开启的时候,莫说惩罚他,就是连他的后代都得遭殃。
这就是恶果的转嫁作用。
这就是因果循环。
就像那伍子胥掘楚平王的墓穴鞭尸一样,楚平王在自己的时代打死他也想不到自己死后会被自己杀掉的伍胥后代伍子胥挖墓鞭尸。
这说明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无论你多牛逼,终究逃不过时代的检验。
作为我们个人,找到世间最本源的精神,很重要。而这个精神就是“女娲精神”,就是她一直想成就的梦想,即爱与和平的梦想。
以爱与和平的精神作为现世的行为准则并且指导现世行为,做一个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时代的人,就可以了。
曹有为道,你说的有点虚,这个高度我达不到。你又怎么能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时代呢?
我笑道,在善与道德标准的指导下,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在这件事中找到快乐,安放自己的生命,就是无愧于自己。无愧于自己了,就会无愧于时代,个人和时代是分不开的,个人即时代,时代也是个人。
他说,我还是不明白。
我笑道,不明白不要紧,达不到这高度也不要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作恶就是行善,不冷眼旁观就是行善,不去嘲笑别人的残疾就是行善,不去鄙视别人的梦想就是行善,不去人云亦云就是行善。
这个世界上道理本来都简单的很,只不过我们在物质世界中总拿自己和别人比,这一比就会被物质遮蔽了双眼,就会不快乐,思维就变得混乱,生活就会变得一团糟,就找不到自我的快乐,找不到自己的快乐就安放不了自己有限时间的生命,安放不了自己的生命就会活的乱七八糟,杂乱无章,这样的人多了之后,我们的社会发展到今天,这个世界就演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
任何一个时代,皆是人构成的时代,皆是每个人共同造就的时代,也只能由每个人去改变时代。只要人变,一切都会变,风气就会变,社会就会变,世界就会更美好。
你眼中看到恶,在你眼中出现的都是黑暗与邪恶,你就会不开心,不开心就找不到自己的快乐,找不到自己的快乐,就无法安放自己的青春,无法安放自己的青春就会痛苦,一旦痛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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