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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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忽视他的存在,帮他弄好面条,云烈拍了一下他的小脑袋,“去吃饭。”
    小家伙睁了下大眼,大眼有些迷茫。
    云烈竟然看懂了他的意思,“先吃点垫一下肚子,等辰哥儿回来再正式吃饭。”
    说完云烈就走到瑾哥儿身边,坐了下来。
    这碗面不仅闻着香,吃着也十分劲道,李瑾吃了几口,觉得味道十分棒,咬了一口荷包蛋却觉得有些腥,他将鸡蛋夹给了云烈,又吃了几口,也不知道是那口鸡蛋的影响,还是有人宠着便矫情了,他又有些吃不下去了。
    考虑到云烈辛辛苦苦做好的,又怕吃少了他担心,李瑾愣是咬牙多吃了几口。
    云烈一直留意着他的神情,“不想吃了?”
    他将瑾哥儿剩下的半碗直接倒到了自己碗里,“等会儿我去炒菜,晚会儿再吃点菜,喝点粥。”
    李瑾应了一声,接下来的几天,他的肠胃都有些弱,时不时地总反胃一下,因为没吐出来,他也没放在心上,估摸着是伤到胃了得养养才行。偏偏他又想吃烤红薯什么的,让云烈烤了好几次。
    瑾哥儿多少有些常识,红薯虽然有利于肠胃的蠕动,能达到促进消化的功效,吃多了却会使人腹胀,由于含糖量较高,也容易胃酸。正是清楚这一点,胃酸时,他更是没放在心上。
    见他胃口不好,云烈也不舍得折腾他了,一连几天都只是抱着他睡觉,瑾哥儿难得轻松下来,夜里就故意逗逗云烈,小日子过得十分滋润。
    这日他起床后,趁云烈跟聂之恒商量生意的事,他便在村外转悠了一下,村头有一大片地,若是能买下来,等天气暖和果苗多了,可以买下果苗多种点,自己家有了水果,怎么着也比买别人的强,确定存储时间后,再发动村民们种一下果树,想想就觉得美好。
    他看中的这片地是一片旱地,种着冬小麦,离他们家很近。
    这几亩地是村南李石材家的,他儿子在县太爷家当小厮,据说因为有眼力见,很得县令小儿子的看重,他家里又只剩下一个阿爹,便将他也接了过去,还给他找了个轻松的活计,银钱虽然不多,怎么也比种地强。
    去年瑾哥儿就听说他打算把家里的地卖了。如果真种果树的话,这片地从位置来看正合适,唯一遗憾的就是地里还种着小麦,得到夏天才能收割,真买下的话,这几个月是见不着果树了。
    李瑾晃悠了一圈便去了友堂叔家里,打算先探探口风。
    竹溪村的各家各户种的基本都是冬小麦,友堂叔家里也不例外,现在正是农闲的时候,瑾哥儿来到时,友堂叔正在抽旱烟,他有三个孙子,以往小崽子们都喜欢围着他转,吵得他头疼时,恨不得一人一巴掌,现在他们都去了学堂,他多少有些落寞。
    看到瑾哥儿过来了,友堂叔连忙迎了上来,“瑾哥儿来了?天还冷,赶紧进屋,屋里暖和一些。”
    他家也盖上了青砖房,远远看着十分气派,院子里还搁着几辆翻车,看到瑾哥儿的目光,友堂叔笑了笑,“这是长青闲着时做的,他打算过几天拿到其他县城去卖。”
    皇上虽然已经下了令,务必将翻车推广开,因为国库紧张下拨的银两有限,各地的官员不贪污都不错了,愿意掏腰包的又有几个?
    有的官员学会后,倒是想着教教手下的人,让他们给百姓讲解一下。然而老百姓对官员的畏惧和嫉恨已经成了一种本能恨不得躲的远远的,往上凑的自然不多,皇上忙于政事,也不可能天天盯着,所以翻车的推广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李瑾笑了笑,“长青哥一贯是个勤快能干的,我出来时,远远还看到他背着竹篓上山砍柴去了。这么冷的天愿意这个时辰出门的还真不多。”
    哪个不喜欢自己孩子被夸,友堂叔脸上满是笑意,他的两个儿子,小的这个因为识字,在镇上当账房先生,大的这个虽然读书不行,却是个孝顺的,手脚又勤快,不知道多少人羡慕他生了两个好儿子。
    “这孩子知道心疼人,也不愿意看我跟你婶子一大把年纪还往山上跑,但凡没柴了,总是他去砍,不提他,瑾哥儿是有什么事吗?”
    李瑾说明了来意。
    友堂叔微微一怔,拍了下腿,“这几块地同样在年前已经被烈小子买了去,瑾哥儿不知道吗?”
    李瑾摸了下鼻尖,怕友堂叔多想,他笑了笑,“瞧我这记性,成亲时他跟我提了一句,我早把这事给忘了,就想着种果树需要几块地,现在这记忆还真不行。”
    友堂叔哈哈哈大笑。
    ——
    李瑾回到家时还有些郁闷,怎么自己看上的地,全被云烈捷足先登了,刚说了不瞒着自己,买地的事也没跟自己说,李瑾忍不住磨了磨后牙槽。
    一进门就看到了聂之恒跟云烈还在谈事情。
    云烈背脊挺直,神情淡漠,宛如一把利剑,跟他一对比,聂之恒却显得慵懒不已,他悠哉坐在靠椅上,时不时捡起个冬枣吃。
    他刚从金临城回来,尽管没休息好,精神头却很好,一身白色的锦衣衬得他愈发面冠如玉。看到瑾哥儿他连忙冲他招招手,“瑾哥儿回来了?来吃颗枣子,这几颗格外甜。”
    他伸个懒腰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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