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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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英男被自家娘亲给逗得哈哈乐,一边还得极力安慰着,“娘,娘,你别急,不会丢东西的,不说有我这个县主坐镇,就是有周氏兄弟在,也没人敢来的。”
    听到闺女这么说,高氏才算是松了一口气,“也对哈,我闺女现在是县主了,谁想翻咱家的墙都得掂量掂量呢。”
    自然是得掂量的,以自己的身份,即使被偷走了东西,贼人应该也跑不了的,县里省城自然都会布下天罗地网,不然堂堂一国县主被人盗了,可真是丢了整个大厉国的脸了。
    再说高氏,那边刚放下了心,转而又开始替丈夫犯起愁来,“夫君,你说你到底要拿哪一件去送给邱先生啊?哪件都好,又哪件都不太舍得。”
    “娘,要不要我再去库里取几件过来,您再挑一会儿?”刘英男揽着干娘的腰,脑袋在她肩上蹭着,半是调侃,半是撒娇。
    “你个小丫头,以为娘听不出你在调侃娘呢,是呀,娘没见过大世面,哪一件也舍不得,让你小瞧了吧。”高氏也跟闺女开起玩笑来。
    “爹,娘,我看就是这一套毛笔最好了,虽然也是名家出品,但它不像紫砚,只要不碎,就可以用很久,甚至传几辈都行,毛笔只要用过了,就没有收藏的价值了,因为再好的毛笔用几年也会坏的。”
    小萝卜举着那一套五只的毛笔,给出了自己的想法儿,高氏一听,闺女说得很对哎,赶紧把目光看向丈夫。
    金方业看着毛笔的眼神,也是熠熠发光的,做为文人,没人不想拥有一套绝世好笔,这一套笔,从软毫、兼毫到硬毫,都囊括了,确实是不易得的。
    “爹,你喜欢就自己留着吧,咱们再去选别的。”金方业不用开口,刘英男就看得出他是有多舍不得了,那眼神里的喜欢和激动,完全瞒不住人。
    “不用,不用,就它吧。”金方业却是赶紧把起身的刘英男给拦了下来,不让她再去库房拿东西了。
    “君子有得有失,不可能所有的好东西,我都能据为已有,做人最忌讳的就是贪心,何况,那位算是我的半师半友,给出我舍不得放手的,也算是尽了我的心意。”
    “再者,如果你再拿出别的物件,我还是一样舍不得,那时候又该如何呢?取舍是人这一辈子不停在做的事情,我希望自己能做个舍得出的君子。”
    金方业说完了这话,就把毛笔用盒子仔细地收装好,然后把它拿在手上,半点不再犹豫地道:“我去见毅程兄了,如果有可能,我不回来用午饭,我打算请他用午膳。”
    趁着爹爹整理衣冠的时候,刘英男叫了周辉过来,“周辉,你陪我爹出去一趟,背上我做的那个书袋,把这个盒子装好。”
    刘英男给自己手里的丫头、小子们都做了一个书袋,出门时背着方面,当然,她只是出了个主意,手艺是几个丫头的,小萝卜的是她自己做的。
    “好的,县主,小的这就去准备。”周辉很快的就又转了回来,斜挎着一个湛蓝色的书袋,其实就是现代斜肩书包的样子。
    “老爷,小的帮您拿盒子吧。”周辉走到近前,去接那个装着成套毛笔的盒子,金方业很是恋恋不舍的把盒子交给了他,说实话,他是想再多攥一会儿的。
    “爹,那你小心着,我给周辉带了银钱了,你想请邱先生去哪儿吃都成,别舍不得花钱。”临出门,刘英男还特意叮嘱了一句。
    “哪用什么银钱,他最爱吃的就是咱家的凉皮和鸡丝面,随便他挑一样,就能答对他乐呵的,就是要苦了咱家晓桐了,自家的东西应该早就吃腻了。”
    没想到丈夫去答谢先生,竟然还能想着带上自家儿子,高氏的眼里闪着感激,这个丈夫嫁得真算是好的,拿自己的儿子当亲生的一样,从来没有嫌弃过。
    “不会吃腻的,晓桐一直在学堂里,休沐也大多是吃家里做的正餐,说起来,他还真是很少能吃到自家铺子里的东西呢。”高氏跟在丈夫后面,把人送了出来。
    “你就别出来了,有周辉跟着呢,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赶紧回炕上去坐着,把脚也拿到炕上,最好架起来,不然又要肿了。”
    媳妇儿的腿脚现在肿得厉害,金方业在家的时候,都是尽量让她能把脚抬高,这样能肿得轻一些。
    “行了,行了,你别惦记我了,记得问问人家邱先生到底愿意吃什么,如果想要去酒楼吃饭,你也别吝啬啊。”
    金方业被媳妇儿给逗笑了,“怎么听着都像是嘱咐孩子一样,这礼也送了,吃也请了,我还能不让他满意么,你就别跟着操心了啊!”
    第三百七十章并不都是有钱人
    把丈夫送走,高氏就被吉祥立刻扶进了屋,刘英男也是拿了一个被子出来,让干娘躺到炕上,然后帮她把腿搭在被子上,高高的架了起来。
    “呐,如果不累,就这样架着腿吧,躺累了的话,就跟吉祥说,让她帮你翻翻身,总是一个姿势躺着,对血液循环也不好。”
    “什么循环?血液循环?什么意思?”刘英男用手在身侧暗暗地掐了一下大腿,这嘴,又胡乱地跑火车了。
    “噢,就是让你身体能舒服一些的意思,书本上的东西,太过文绉绉了,娘听不懂就不要惦记了,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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